□黄成高
日前,新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全县新的基准地价从2014年9月1日执行,这是该县继2009年之后又一次基准地价更新。
该通知公布了更新调整后的新县县城规划区和沙窝、八里畈、千斤、浒湾等4个乡镇基准地价,并要求没有在基准地价范围以内的周边地区比照已公布的毗邻地价执行。新的城镇土地级别按照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含和不含旅游、娱乐用地两种情况)、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八项用途,划分为四个等级,县城规划区最高基准地价(商服用地)2170元/平方米,最低基准地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0元/平方米;乡镇区最高基准地价(浒湾乡商服用地)650元/平方米,最低基准地价(八里畈镇工矿仓储用地)115元/平方米,与之前相比,新的城镇基准地价标准大幅提高。
新的城镇基准地价将在优化配置全县城镇土地资源、加强地价监督管理、引导土地市场正常运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和土地市场交易提供价格参考,同时也为政府加强地价管理和地价政策制定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