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洛阳市地处豫西丘陵地区,属于秦岭山脉的东延部分,地势西高东低,面积15529.83平方公里,人口688万。由于地形地貌、地质结构复杂多样,我市也是全省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之一。近年来,在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基层政府和市直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我市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因为我市施行了三项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的责任意识。我市编制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坚持以预防为主,完善“市、县、乡(镇)、村、监测人”五级责任体系。从2005年以来,我市每年都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至各县(市)政府,并在《洛阳日报》上公布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名单(由主管县、市长担任),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肃性,有效保障了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我市引入监察问责机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各级政府,对监测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予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形成“点点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户户有人包、时时有人查”的工作防控格局。我市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排查、现场督察”相结合,对居民聚集点、学校、集镇、医院、厂矿和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域进行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点逐一落实监测人员和防灾责任人,并设置警示标志。
三是积极开展排查详查工作。每年4月、7月、10月是地质灾害易发时段,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2013年我市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56个。同时,积极开展重点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截止到2013年底,我市共调查面积7007.97平方公里,形成了翔实的成果资料,为做好地灾防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坚持地质灾害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汛期每天都安排专人对全市汛期值班、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电话抽查,确保对上对下信息畅通。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地灾监测预警平台,制订应急防治预案,全面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及时应急处置,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五是应用高科技设备提高监测能力。我市为解决深夜和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监测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突发危险的盲点盲区问题,相关县(市)先后购买了滑坡自动监测报警仪、房屋裂缝自动监测报警器等高科技设备,有效解决了人员监测不能达到区域的24小时监测问题,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起,搬迁避让地灾威胁区1处。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我市在每年的宣传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手机短信和微信及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防灾避灾知识开展广泛宣传,对部分偏远山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并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是加强应急演练。每年汛期前,市里都要求各县(市)政府组织当地群众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县(市)分别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汛前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力度,告知避险措施,明确村民疏散撤离的路线、方向、时间、秩序及集合地点,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所有村民可以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三是强化保障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规定,各县(市)政府在财政资金极为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013年度,栾川县政府拨付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在汛期从财政列支群测群防员补助每月300~500元;宜阳县政府拨付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购买裂缝报警器、铜锣、帐篷、雨衣等防灾物资;汝阳县政府拨付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40万元;伊川县政府连续三年共投入应急治理资金180万余元,对危险地段进行了应急治理,并划拨专项经费解决监测员的监测补助费,购置应急抢险物资。
近年来,在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中央、省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治理,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切实发挥项目综合效益,我市始终坚持以部、省有关要求为基本准则,以当地群众和政府意见为重要参考,以技术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为最终依据,切实抓好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