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坤
(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13年1月18日,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其中推荐了临摹范本,“供教师、学生从中选择使用”,“神龙本”《兰亭序》也在其列,引起了许多中小学书法教师和关注中小学书法教育的书法家的关注。由于“神龙本”《兰亭序》的真伪存在很大争议,且有一定瑕疵,有人便提出“神龙本”《兰亭序》不可作为范本学习的观点。笔者在教学中也曾遇到学生提出过类似的问题,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了很大困扰。看来有必要对“神龙本”《兰亭序》是否可以作为范本学习的问题做出澄清。
对“神龙本”《兰亭序》作品真伪的判定,主要是看该作品是否是王羲之所创作的或冯承素摹写的等问题,不是该作者的就是伪作,不论水平高下。而某一件作品是否可以作为学习的范本,主要还是看该作品的艺术水平,和作者是谁没有绝对关系。
关于某件作品的真伪之争,在书法史上并不罕见。现在流传的书圣王羲之的绝大部分墨迹,已经被认定为不是王羲之的亲笔,也就是说不是真迹,但这丝毫没有减弱这些作品的艺术价值,人们依然把它当做王羲之的真迹来对待,学习并取法。“真”不等于“优”,“伪”不等于“劣”,是否可以作为范本学习取法,要依据其优劣,而不是真伪,优则学,劣则弃之。其实,道理很简单,即使是伪作,只要有艺术价值,我们就可以作为学习范本,从中取法。艺术价值大,我们就从中多取法;艺术价值小,我们就少取法,不能因为是伪作就全盘否定其艺术价值。许多六朝墓志就是有其突出成就的一面,也有其缺点的一面,不能全盘取法,我们必须取舍,学习它的长处,舍弃它的短处。何况“神龙本”《兰亭序》的艺术价值还是相当高的,这在书法史上也有广泛评论。前人、今人学习“神龙本”《兰亭序》者众,关于如何学习“神龙本”《兰亭序》也多有论述,在此就不再赘述。
即使是真品,也未必有可取法之处,如果无可取法之处,照样不可作为范本学习。许多六朝墓志和民间写经,虽是真品,虽然它的史料价值可能很大,但艺术价值却极小,也就不足学习取法了。
因此,对一件作品的真伪考证和可否取法的考证不能完全等同起来,虽然他们可能有交叉之处。一篇作品是否可学的标准不是真伪,而是作品本身是否有可取法之处。
关于“神龙本”《兰亭序》在高清放大后,呈现的一些瑕疵,我们也要客观对待。但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只盯瑕疵而不见其优点。对一个成熟的书家而言,不论学习什么样的作品,在取法时都面临取舍的问题,其中“取舍”的最低层次就是“取优舍劣”。当然,优点也未必全盘取法,也可以取法其中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或取形,或取意;或取用笔,或取结体;或取一点,或取一横,这种取法在形成个人风格方面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神龙本”《兰亭序》细节瑕疵的现实存在,成为某些人认定其不可以学习取法的重要证据,这一点也难以让人苟同。瑕不掩瑜,不能因为有这些细节瑕疵,就说不可以作为范本学习。大多书家都有自己在某方面的缺点,反映在作品中也是一样。如黄庭坚的颤笔习气,广为人知,这就需要我们在学习取法时避免,而不是把他的相关作品一概否定。对待“神龙本”《兰亭序》也是一样,我们学习取法时就应该避免,不去取法就是了,何况这些细节缺陷不在特别高清放大的情况下不易被觉察。
“神龙本”《兰亭序》作为墨迹本,初学者学习起来非常方便,要远远胜于学习刻本,能够避免初学者不必要的误读,“笔画灵动多姿,起承映带之迹清晰可见”,这方面的优点远远大于他的缺点,缺点并没有掩盖作品释放出的艺术魅力,因此才被人们称颂有加。
某种书法风格或作品,可能有不同程度的习气或瑕疵,但只要瑕不掩瑜,就可以作为范本学习,在取法中做到取精用弘即可。
《兰亭序》贴的真伪之争,在当代书学界从没间断,最著名的莫过于1965年发端于郭沫若先生《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的“兰亭论辩”,郭沫若先生对《兰亭序》贴的主张是伪作,但郭沫若先生也肯定的说:“《兰亭序帖》即使肯定不是王羲之写的,它的书法价值是谁也不能抹杀的。”“神龙本”《兰亭序》作为墨迹极负盛名,也得到了诸多书法大家的青睐,成为许多学习《兰亭序》贴者的首选。在刻本中,以定武本《兰亭序》最为卓著,许多书家认为学此收获最大。但定武本《兰亭序》多有漫漶,极易造成初学者误读,甚至无所适从。当然,不同版本的《兰亭序》各有胜场,在学习中如果互相参校,将会有更大收获,则是另当别论了。
“神龙本”《兰亭序》列入《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临摹范本推荐之列,遴选者兼顾了“神龙本”《兰亭序》的影响力、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等,更考虑了中小学生的实际书写水平,关于它的入选也就无可厚非了。
[1]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S].2013-1-18.
[2]王羲之传本墨迹[M].上海书画出版社,2000.12.
[3]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12.
[4]郭沫若.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J].文物,19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