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保付费制度改革探索

2014-08-15 06:59陈德贤
中国医疗保险 2014年11期
关键词:住院费用总额医疗机构

陈德贤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郑州 45005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工作,可以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更好更快地实现改革目标。郑州市付费制度改革就是遵循问题导向原则,针对职工医保存在的主要问题,设计付费制度改革办法,建立约束激励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取得初步成效。

1 主要问题

郑州市职工医保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概括为“三高一快”:一是次均费用高。2012年郑州市参保职工的次均费用为9262元,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分别为4929元、10797元、15026元。同期全国综合医院的次均费用为7403元,县属、地级市属、省属医院的次均费用分别为3880元、9269元、14369元。二是重复住院率高。2009-2012年历年出院人次人头比分别为1.5562、1.6002、1.5767、1.5784。三是住院率高。2012年郑州市职工住院率为21.77%,同期全国居民住院率为13.2%。从住院人次与门诊人次之比来看,2012年郑州市为12.45%,全国为5.03%;2012年郑州市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与门诊人次之比分别为14.19%、11.25% 、12.76%,同期全国同级别比例分别为3.86%、5.92%、4.35%。四是住院总费用增长过快。从2009年到2012年,住院总费用增长99.2%,同期参保人数增长48.7%,这说明住院总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不是参保人数的增长。以上原因造成统筹基金透支严重,2009-2012年,有三年统筹基金透支,透支总额3.4亿元(统筹基金收入不包括利息收入和中央财政对关闭破产企业的补助),医保基金难以承受快速增长的支出压力,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挑战,必须进行付费制度改革。

表 郑州市各级医疗机构三个指标的离散系数比较

2 付费制度改革思路和做法

2.1 总体思路

结合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统筹基金支出总额控制,实行以总额预付为主的复合付费制度,逐步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约束与激励约束并重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

对于绝大多数医院,实行总额预付的付费方式,同时以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针对次均费用高、重复住院率高、住院率高三大问题,在设计方案时通过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出院人次人头比、出院人次与门诊人次之比,达到规范医疗服务的目的。

上述三个指标如何确定合适的标准,需要认真分析,慎重决策。一是要遵循宽严适度原则。如果标准定得过严,受到处罚的医院多,且对超过标准的医院处罚重,医院意见大,改革阻力大。如果标准定得过宽,受到处罚的医院少,且对超过标准的医院处罚轻,医院意见少,改革阻力小,但起不到引导作用。二是要分析平均值的代表性。如果平均值的代表性强,即离散系数较小,标准可接近平均值。如果平均值的代表性差,即离散系数大,标准应在平均值的基础上适度放大。郑州市统计分析了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出院人次人头比、出院人次与门诊人次之比的平均值特征(见表)。

从表中可见,出院人次人头比的离散系数较小,次均住院费用的离散系数次之,出院人次与门诊人次之比的离散系数最大,由此将三个指标的标准分别确定为同级别医院平均值的105%、100%和150%。

2.2 实施办法

实行总额预付的付费方式,关键是如何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分配预分总额度。郑州市的办法如下:

实行总额预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计划预分额度=(该医院基准年度统筹基金发生额÷实行总额预付的所有医院基准年度统筹基金发生额之和)×预分总额度

实行总额预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实际预分额度=该医院年度计划预分额度×(1-调整系数A-调整系数B-调整系数C)。

三个调整系数的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若该院次均住院费用等于或低于同类医院次均住院费用105%,则调整系数A为零。若次均住院费用大于同类医院次均住院费用105%,则调整系数A=(该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同类医院次均住院费用×105%)×该医院出院人次÷该医院住院总费用×K1。综合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K1为50%;专科医疗机构K1为10%。

若该院出院人次人头比等于或低于同类医院平均出院人次人头比,则调整系数B为零。若出院人次人头比大于同类医院平均出院人次人头比,则调整系数B=(该医院出院人次人头比-同类医院平均出院人次人头比)×该医院出院人头数×该医院次均住院费用÷该医院住院总费用×K2 。综合医疗机构K2为25%;专科医疗机构:三类、二类、一类K2分别为2%、5%、10%;中医医疗机构:三类、二类、一类K2分别为5%、5%、2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K2为25%。

若该院住院门诊人次比(出院人次÷门诊人次)等于或低于同类医院平均住院门诊人次比150%,则调整系数C为零。若住院门诊人次比大于同类医院平均住院门诊人次比150%,则调整系数C=(该医院住院门诊人次比-同类医院平均住院门诊人次比× 150%)×该医院门诊人次×该医院次均住院费用÷该医院住院总费用×K3。综合医疗机构:三类、二类、一类K3分别为2%、5%、10%;专科医疗机构:三类、二类、一类K3分别为1%、2%、5%;中医医疗机构:三类、二类、一类K3分别为2%、5%、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K3为10%。

3 总额预付办法的调控效果分析

总额预付办法的调控效果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现在总额预分时,这是事前调控,即医疗服务不规范(次均费用高、人次人头比高、住院率高)的医疗机构应该得到“惩处”,在结算年度按计划分得的统筹基金应该适度扣减。二是体现在年度运行后,这是事后调控,即总额预付办法实施后,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得到控制、自我约束机制主动建立、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得到抑制。

3.1 事前调控效果。通过对2013年的预分结果进行统计,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因医疗服务不规范被扣款金额为2638万元,占计划预分总额度的2.6%,这说明扣款所占比重不大,医院能够接受。二是因三个调整系数扣款使2013年实际预分额度低于2012年统筹基金发生额的医院17家,占实行总额预付医院数量的14%,这说明受惩罚较重的医院很少,这些医院也是社会普遍反映医疗服务不太规范的医院。

3.2 事后调控效果。2013年是郑州市实行付费制度改革实施的第一年,通过一年的运行,取得以下成效:一是次均费用增速减缓,次均费用增长率由2012年的7.66%下降为2013年的2.11%。二是平均床日费用增速减缓,平均床日费用增长率由2012年的16.89%下降为2013年的8.07%。三是实行总额预付122家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增速减缓,住院总费用增长率由2012年的26.87%下降为2013年的20.14%,四是实行总额预付122家医疗机构住院统筹费用发生额增速减缓,住院统筹费用发生额增长率由2012年的25.21%下降为2013年的19.64%。五是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支状况是近五年(2009-2013)最好的一年,当年结余率为4%(不含当年利息收入),扭转了连续几年基金透支的局面。

[1]王东进,牢牢抓住支付制度改革这个中心环节[J].中国医疗保险,2012,47(2):6-8.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70号)[Z].2012.

[3]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专家论道[J].中国医疗保险,2011,43(10):37-40.

猜你喜欢
住院费用总额医疗机构
新生儿肺炎患者(日龄<1 天)住院费用及影响因素
我国脑卒中患者住院费用及影响因素研究
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
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全国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
桑植 卫生院住院费用全报销
医生集团为什么不是医疗机构?
国家卫计委:2017年实现住院费用异地结算
医疗机构面临“二孩”生育高峰大考
基层医疗机构到底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