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锦岩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100872)
企业社会责任之所以成为20世纪以来理论界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最大主体与社会资源的最大消耗者,本应最大功效地履行社会责任,但是,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事件却屡屡出现,如三鹿集团的三聚氰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哈药集团销售假冒保健品案、葛兰素史克中国行贿事件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件频发的原因,除企业无良逐利之外,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的麻痹与疏漏同样难辞其咎。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的那样,“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1]。因此,强化企业社会责任,除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之外,加强政府监管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自1923年英国学者谢尔顿提出“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后,国内外学者和企业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有很大争议。在争鸣与探讨中,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依法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在政府发挥引导、推动和监管职能的作用下,企业利益相关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四个方面。经济责任是基础,是指企业要对股东、员工和社会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法律责任是义务,企业在享受法律所赋予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定的责任;伦理责任是品格,是指企业应用高尚的道德来约束自己的各种行为;慈善责任是自觉,是企业根据一定的社会期望和价值观自愿承担的公益性责任。作为市场经济最为主要的主体,作为社会资源最大的消耗者,企业能否履行好社会责任影响着企业的科学发展。
1.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拉近与社会各方的距离。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就一定会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为员工和社会提供生活、安全、发展、享受的保障;就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就会在企业经济行为中诚信行事、广树口碑,在一方有难时挺身而出;就会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创造优良的品牌效应。社会形象良好的企业会吸引政府、顾客、投资者、潜在员工和商业伙伴的青睐与支持。
2.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企业能否立于不败之地并不断发展壮大,起决定作用的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企业的技术创新力、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力、资源整合力、人才竞争力、管理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等方面。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在于人,一是企业能否广揽、使用人才,二是企业能否吸引人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主张并践行着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理念,处处事事以人为本,不仅保障员工的基本人权,更注重员工的价值实现,这样不仅能够使员工产生较高的工作满意度和自豪感,减少员工流失,而且能够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大批人才。
3.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对内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与忠诚度,更为主要的是能够极大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使企业生产得以有序进行。对外有助于得到政府的信任而更多地得到政府的资助和优惠政策,得到更多的合作伙伴,获得更为坚定的客户信赖、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有利于节约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企业作为资源最大的消耗者,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是每一个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生产中会最大限度地改进生产技术和服务方式,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另一方面,高素质的员工和技术又可以保障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减少浪费,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与污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还会主动地参与环境保护,同时带动周围群众和企业客户响应与参与,为建设生态文明凝聚合力。
5.有助于缓解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友好相处、和谐共生、相互交融、共同发展的社会。企业作为聚集人口单元最多的组织,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为重要的组织。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够保障企业员工的各种生活福利,缩小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而且还可以利用自身技术、资本的优势,履行伦理责任、慈善责任,通过对贫困地区投资兴业,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问题,帮助当地脱贫致富,帮助落后地区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从而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6.促进社会法制建设,促进社会文明。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要履行法律责任,就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活动,法律保障企业的一切合法行为,同时又约束并惩戒企业的一切不法行为。积极履行法律责任的企业必然是一个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形象的企业,良好的企业规范必然会促进法治的进步与社会文明。
政府监管是指政府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对经济和社会加以控制和干预。它要求政府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约束和规范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政府监管的目的在于修正市场制度的缺陷,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全社会的福利水平,保护大多数社会公众利益不受少数人的侵犯。尽管近年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所增强,但情况并不乐观。据中国社科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中给出的数据,2010年,无论是国企、民营企业还是外资的百强企业,在满分为100分的社会责任测评中,平均得分仅为19.7分,甚至有26家企业得分是0分甚至是负数分;2011年有6成企业得分仍然是在20分以下,其中15家企业得分是零分或者负分;2012年平均得分为26.37分。企业诚信缺失、侵害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破坏环境等问题尤为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除却企业的不良逐利性之外,政府监管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1.市场失灵要求强化政府监管。企业的本性是逐利,它的一切行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慈善责任需要耗费大量的企业资源与利益,国家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市场规则的定制者,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就必须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对企业行为加以监管、约束甚至惩戒,从而让企业健康运行、让市场秩序有序、让人民生活安康。
2.发挥政府治理作用要求强化政府监管。市场经济的本性不仅解决不了公平、正义、贫穷、污染、就业、安全等问题,反而会拉大收入差距、加速失业、贫穷、污染和社会不公等问题,从而加剧社会矛盾,造成社会动荡。公平、正义、贫穷、污染、就业、安全等问题不仅会严重阻碍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甚至会危及社会安定与发展。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责,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同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监管中,要注重监管由微观向宏观、由直接向间接、由指令向指导、由以行政手段转变为以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由分配资源向营造环境转变。
3.法律制度不完备要求强化政府监管。由于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法制基础较为薄弱,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使很多企业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时候,规避法律、钻法律空子、甚至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反法律。
4.社会力量的薄弱要求强化政府监管。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绝不是靠企业家的自觉来完成的,必须要有经济、制度和道德的动力与约束机制,有社会力量与社会公众的参与与监督。但是,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经济、制度和道德的动力与约束机制不健全,运行不流畅;另一方面,我国真正步入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力量不足,再加上我国市民社会基础十分薄弱,非政府组织数量少、规模小、资金匮乏,社会活动难以及时有效地开展。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各种社会力量还难以成为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力量。因此,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
1.加强教育,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加强对企业所有者、高级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教育,通过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形式与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引领等方式,让他们真正认识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凝聚力、吸引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客户忠诚度、赢得社会与政府支持等方面的巨大作用。通过教育要使企业把履行社会责任内化于心、外显于行,变为企业主动自觉的理念与行为。
2.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在重大节日和重大事件中及时宣传典型企业的先进事迹。对于社会责任缺失甚至违法乱纪的企业及时予以曝光和批评,形成敦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倒逼机制。同时,在宣传中应注意吸引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关注和监督,营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3.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督奖惩力度。政府的宏观监管中最为主要的应是法律监管,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并尽量细化,使原则性的法律条文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要注意提高监管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将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落到实处。这样才能遏制住企业的侥幸心理,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有效降低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现象。当然,政府不能越权,不能干预企业微观事务,更不能强迫企业勉为其难地履行社会责任。
4.制定标准,完善科学评价机制。我国的社会责任标准最早来源于SA8000等国外准则,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科学、规范、统一的国家标准,同时建立起科学、规范、易于操作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依据这一标准和体系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科学考评、有效监督。
5.多方参与,形成社会合力。政府的非全能型、权利的缩小、职能的下放,决定了政府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因此,政府应在加强对企业进行教育和监管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以及企业相关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监督的巨大合力。
[1]中共中央编写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