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桂鸿 刘冰清
(1.怀化学院湖南省民间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湖南·怀化418008;2.三峡大学,湖北·宜昌443002)
湘西苗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众多婚恋习俗,诸如赶“边边场”、奔婚、开娘钱、洗“和气脸”、喝“撵脚酒”、吃“排家饭”、鸡卜、卵卜等等。深入解读这些婚俗,不难发现,湘西苗族婚恋习俗在婚教、维权、孝道、和谐、荣辱等方面,蕴育着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体现传统婚恋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这一价值观思想与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内在契合点,它是湘西苗族社会稳定与发展繁荣的重要保障。
千百年来,湘西苗族以他们自己的智慧,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婚恋文化。这些婚恋文化贯穿在苗族青年的择偶、定亲和娶亲的整个婚恋过程当中,内容十分丰富。因篇幅所限,本文仅做个简要介绍。
赶“边边场”。苗族能歌善舞,崇尚自由。青年恋爱比较自由,常常三五人结伴去赶集或聚会。散场回家路上,则挑中意的对象,选择墟场附近的树荫下、田坎、山道等场地,以歌表情。
婚恋教育。婚恋教育是指父母或兄长等对未婚苗家少男少女所进行的有关婚恋方面的知识或技能的教导。它涉及学唱情歌、恋爱见习和婆媳相处之道等内容。苗族认为,小伙不学唱,很难找对象,因此重视鼓励和教育孩子学唱情歌。同时,在“边边场”观摩情侣恋爱,成为少男少女成长中的“必修课”;此外,苗族妇女常以身作则,潜移默化,注重对女儿进行婆媳相处之道的教育。
奔婚。湘西苗族青年恋爱很自由,但结婚则未必自主,“奔婚”是姑娘反对婚姻干涉的一种方式。民族学家、苗学研究专家——石启贵在其著作中,阐述了这一婚俗。“当男女双方恋爱程度,各达沸点,愿意缔结婚姻,如父母不赞同,加以强烈反对,碍难成功,遂不遵父母命。易采取‘奔婚主义’也”。[1]如果找到可依托的终生伴侣,但遭到父母的反对,苗族姑娘则会瞒着家人逃到男方,组成事实上的婚姻。
鸡卜、卵卜。苗族姑娘恋爱到一定程度,接受提亲与否,殷实人家做“鸡卜”,穷人家则做“卵卜”来决定。做“鸡卜”时,杀只公鸡,煮熟后将两只腿骨割下,剔净肉,如腿骨中的间隙长短一致,说明预兆好,可提亲。相反,男女双方仅能做一般朋友。做“卵卜”时,先在鸡蛋两端画上两点,煮熟后用针戳通这两个点,再把蛋壳剥掉,念一番咒语,接着用一根头发丝将蛋划开,查看两边蛋黄蛋白的分布。若均匀,表示兆头好,同意媒人登门提亲;否则,婉拒提亲。
讨红庚。湘西苗族结婚讲究八字命庚,必须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测算结婚之日。因此,婚前男方须备上毛笔、墨及一张小红纸,交给媒人去女方家讨要姑娘的生辰八字。女方父母将女儿的生辰八字写在媒人带来的红纸上,由媒人带回男方家,即“讨红庚”。
帮工。每到农忙时节,苗家小伙到女方家帮忙干农活。“帮工”意义可不小,一方面,可抢到农时;另一方面,老人可以了解准女婿是否可当家立业,从而确定女儿婚期。
打节。“打节”指男方给女方“过礼”后,每到隆重节日,如重阳、过年等,男方要给岳父母送鸭子、猪腿、糖果、烟酒等礼物。
合婚。新娘到了新郎家,要举行“婚庆仪式”。在引亲娘的护送下来到火塘边,待新娘坐下后,“合师”左手端一杯酒,右手拿一小块熟猪肉,引新郎到新娘身边,口唱“合婚歌”,为新人“合婚”。
洗“和气脸”、唱“合事歌”。合婚结束,当新郎新娘喝过酒,吃过肉之后,新郎的妹妹端来一盆洗脸水,请哥嫂两人洗“和气脸”。洗了“和气脸”后,“合师”为新娘新郎唱“合事歌”,希望夫妻和睦相处,永结同心。
喝“撵脚酒”。湘西苗族嫁女,娘家和舅家等亲戚同来祝贺,他们不仅要在娘家喝喜酒,而且也要被邀请一同去新郎家做客,苗族把这一婚俗叫喝“撵脚酒”。
唱“农事歌”。苗族娶亲一般选在冬天,晚宴过后,主人在堂屋正中烧起一堆大火,俗称“中堂火”,男女老少围坐在一起唱歌,内容丰富,其中“农事歌”是必唱项目,内容涉及“播种”、“打谷”、“纺纱织布”等诸多农业知识。
吃“排家饭”。湘西苗族婚庆一般延续两天两夜,客人住两宿,吃四餐饭。但是,这几顿饭由新郎家、新郎叔伯等共同承担。娶亲当天晚餐及客人回家当天早餐在新郎家吃,苗族叫“正餐”,其余几顿由新郎家、新郎叔伯等轮流请客人到他们家里吃饭。
婚夜“不婚”。苗族新婚之夜,新郎新娘不“成婚”。新娘在新房里陪伴跟随自己来做客的姑娘们叙旧,新郎则忙招待前来祝贺的宾客。直到婚庆结束,客人回家,夫妻俩才同宿。
舅霸姑婚、逃婚。苗族曾长期流行氏族血缘婚姻,舅权很大。至今还有“姑姑女、伸手取”的说法。[2]姑娘如果被迫嫁到舅家,她通常会寻找机会逃走,落脚点一般是同伴好友、亲戚、甚至自由相恋但遭父母反对的男友家里。逃婚满三年,舅家可以另娶,但姑家须支付“赔情钱”,以支援舅家娶新媳妇。
配亲。婚庆结束当天上午,娘家要配与媒人及婆家,如公婆、新郎、新郎弟妹、新郎叔伯等见面礼,所配均是布匹、被子、鞋子等具体物品,根据辈分大小及亲疏远近确定配给的东西。一般媒人配布一匹,公婆配被子一床、枕巾一对,新郎叔伯二人,床罩各一条等。婆家礼官收礼后,代媒人和婆家说唱“谢礼歌”。
开娘钱。亦称“配钱”,这是婆家给予娘家一定数量的钱,以此表达对娘家抚养女儿所付出的一种补偿和感谢。娘家接过钱后,还要回敬一部分给婆家,象征日后两亲家礼尚往来,亲如一家。
转脚。即“回门”,指新娘首次回娘家,婚后三到四天,夫妻俩要带上酒、肉、糖等礼物看望岳父母,小住一到三宿,帮老人干点农活、拉拉家常。
湘西苗族传统婚恋文化丰富,虽然当中不乏有一些腐朽落后的文化,如鸡卜、卵卜、舅霸姑婚等,巫风神秘、误导人们、阻碍社会进步。但是,湘西苗族传统婚俗蕴涵更多的则是“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优秀文化,其核心思想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其核心价值观有诸多共同的文化元素。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它不是与生俱来的,须融入家庭与社会方能获得。夫妻关系和婆媳关系如何,关乎家庭的和谐。历史上,苗族长期遭受历代统治者的驱赶与镇压,过着颠簸不定的生活。为此,湘西苗族十分渴望社会和平与家庭的稳定。同时,苗汉长期对立,社会教育缺乏,导致苗族社会对外很封闭。为了使子女更好地适应将来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湘西苗族父母未雨绸缪,注重对子女进行婚恋教育,认为这是苗族青年增强社会性,提升为人处世能力的重要途径。
赶“边边场”、对唱情歌,这些活动给苗族青年提供了积极融入集体生活,增进了解,培养和提高交流沟通能力的大舞台。而且苗族青年在“边边场”上自由恋爱,最后定下终身,通过这种方式所建立的感情,纯洁真挚而又高尚。[4]同时,参与“恋爱见习”,观摩情侣相处言行,找到打开未来情侣或伴侣心扉的钥匙,为理顺和打牢未来的恋人与夫妻关系奠定坚实基础。婆媳相处之道的教育,倡导交流沟通、相互尊重、孝敬长辈,培养厚德载物的仁爱精神。婚恋教育习俗,说明了湘西苗族充分认识到情感交流、人文关怀以及感情基础在恋爱和婚姻存续期间的重要作用。湘西苗族的这种未雨绸缪,教育为本,重视婚恋教育的婚恋观,以“对内开放”弥补了“对外封闭”造成的民族人格缺陷,为子女将来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为苗乡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了重要基石。在当今社会出现的重物质、轻感情的婚恋观而导致诸多家庭及社会不稳定的背景下,这一婚俗所展现的文化价值显得尤为可贵。
湘西苗族向来十分看重婚姻的情感基础。他们认为,“婚姻是人格精神的结合,没有感情或感情破裂了婚姻是死亡了的婚姻,因而自古以来就奉行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原则。”[5]苗族青年认为,“舅霸姑婚”、“鸡卜”、“卵卜”这些陋习,干涉婚恋自由,剥夺了年轻人追求幸福婚姻的权利,其本质上是典型的家庭“冷暴力”。在历史上,苗族是一个不惧压迫、勇于反抗、不屈不挠的伟大民族。因此,面对家庭的这种“冷暴力”,苗族青年选择“奔婚”和“逃婚”,他们就像苗族祖先反抗历代统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那样,爆发出异常强烈的反抗精神,坚决捍卫婚姻自主权利。“奔婚”和“逃婚”的婚俗,集中展现了湘西苗族爱憎分明、勇于抗争、捍卫权利,追求自由与幸福的高尚品德,这种崇高的品行及可贵的维权精神是推动湘西苗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正能量,也是现代公民所应具备的人文素养。
尊孝老人,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弟子规》曰:“恩欲报,怨欲忘,抱怨短,报恩长。”从定亲到娶亲,湘西苗族的诸多婚俗蕴涵了苗族青年尊老敬老、心怀感恩的崇高品质。笔者认为,这与苗族的不幸遭遇有很大关系。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湘西苗族险恶的居住环境、抚养孩子的艰辛,这种处境促使苗族从小树立母爱无私与伟大的观念,由此形成尊敬长辈、孝敬老人、知恩图报的优良品质。
湘西苗族婚俗的孝道文化,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也注重精神层面。“打节”、“配亲”、“配钱”和“回门”,苗族夫妻给长辈送财物,当然因受条件限制,所给东西数量很有限,但它体现了苗族青年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回报与感谢。同时,这种婚俗也体现苗族青年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一般地,女儿初嫁,短期内老人易形成精神真空,精神慰藉很重要,尤其是空巢老人。“帮工”、“打节”、“回门”,苗家小伙一般都要在岳父母家小住几宿,帮老人做点家务事,拉家常,加强长晚辈之间的沟通与了解,这本身就是给老人很大的精神慰藉。如今,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精神留守老人”群体日益扩大,问题日益突出。2013年7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也就是说,“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说明了在物质日益丰富的当今社会,相对于物质赡养,老人更需要精神赡养。湘西苗族传统婚俗所蕴涵的这种尊孝老人、知恩图报,注重物质赡养与精神赡养的孝道文化,在新时期焕发出了其应有的价值魅力。
“合婚”、洗“和气脸”、唱“合事歌”,湘西苗族的这些婚俗,带有较浓厚的神秘色彩,然而在其神秘面纱里却蕴涵着中华民族优秀的“和合”文化。“和合”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十分丰富,其中“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价值观,“和为贵”、“泛爱众”的处世哲学是两条重要的基本内涵。[6]“合婚”类似西方教堂的婚礼仪式,“合师”相当于“牧师”,婚礼上,牧师念主婚词,“合师”唱“合婚歌”,歌词诸如“夫妻二人,和睦相处,永不分离”等等。洗“和气脸”所用的水由多种草药合煮而成,经过“合煮”,不同药性互相吸收、融合,从而增强事物的共性。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对立统一是事物存在的基本法则。洗“和气脸”体现了湘西苗族遵循和运用这一基本法则的做法。苗族夫妻倡导“和合”文化,但并未否定相互之间的的分歧,坚持“和而不同”的和谐理念。
简言之,“合婚”之“合”,即为结合、融合之意;“和气脸”之“和”,即为和睦、祥和的意思。“合婚”、洗“和气脸”、唱“合事歌”,这种庄重的“婚庆典礼”,倡导“和合”文化,蕴涵湘西苗族和而不同、相互包容、求同存异、以和为贵的和谐理念。
曾国藩在其家书中说,“巨室之败,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充分认识到傲慢、懒惰是毁家和败家的大敌。湘西苗族唱“农事歌”的婚俗也蕴涵曾国藩这一朴素的价值观。结婚是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它意味着“成家”,唯有“立业”方能家道兴旺。在婚庆这一重要时刻,长辈组织唱“农事歌”,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传授“新人”农业生产知识,教导和鼓励他们日后辛勤劳动、勤俭持家、安居乐业。这种婚俗体现了湘西苗族所具有的“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荣辱观思想。
喝“撵脚酒”,婚夜“不婚”,这些婚俗以现代婚庆来看,很难理喻。此外,吃“排家饭”,新郎叔伯要花不少费用,这不是强制性的摊派,而是一种担当和责任。这些保留湘西苗族原始氏族公社的遗风,蕴涵“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光辉思想,突出体现了湘西苗族热情好客、关爱亲友、睦邻友好、团结互助、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可贵品质。例外,唱“农事歌”、喝“撵脚酒”、吃“排家饭”等,这些婚俗规模大,人员集中,是湘西苗族聚会的大舞台。这对于加强苗族同胞之间的联系,增进民族成员间的了解,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丰富的湘西苗族传统婚恋文化,我们须辩证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国家大力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新形势下,必须积极挖掘湘西苗族传统婚俗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保护和传承湘西苗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湘西苗族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这样不仅可以增强苗族同胞的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而且对于促进湘西旅游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苗区,全面建成苗乡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181.
[2]石邦明,龙炳文.湘西苗族婚姻习俗(下)[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1):3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6.
[4]潘光华.中国苗族风情[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0:331.
[5]潘世仁.苗族试婚制度初探[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17.
[6]范婷,丁鼎棣.和合文化的哲学考察与现代价值[J].求索,2009(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