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地狱文化之异同初探

2014-08-15 00:53王凯北
环球人文地理 2014年18期
关键词:鬼魂泰山惩罚

王凯北

(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1 中国的地狱观念

在东西两汉之前,中国并没有地狱一词和地狱观念,关于鬼怪魂魄的思想倒是颇为丰富。而在中国的各个地方,对于鬼魂的崇拜迷信之风也一直存在,从殷商时期便开始的祭祀活动便是利用鬼神之说为统治阶级服务。及至汉朝,民间已有人死之后,魂魄都会被泰山所招,依附在泰山之下,被泰山中的治鬼府邸所管制的说法。这样的观念最早可见于《后汉书·乌桓传》,其中有谓:“死者神灵归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如中国人死归岱山也”。[2]

到了魏晋六朝,佛、道两教皆兴,两派各有其关于地狱的说法,并逐渐与民间传统的泰山治鬼说结合,为百姓所接受。仅佛家一派关于地狱的阐述便是众说纷纭,《佛说泥犁经》、《佛说善恶因果经》、《正法念处经》等经典对于地狱分类不一而足,说地狱有四、八、十、十八、三十六层不等,但大体而言可分为寒、热、边三类。寒地狱与热地狱顾名思义,就是要分别在其中受到不同层次的寒热之苦,时有耳闻的阿鼻地狱,也就是无间地狱便是在热地狱的最底层。而边地狱又称孤独地狱,是囚禁鬼魂、独自受报的地方;至于道教则更多地延续了泰山地府的观念,衍生出了泰山二十四狱之说,以及其后的九地土皇之九幽狱、鄷都三十六狱等说法,地狱的主宰也由泰山逐渐形象化为鄷都北阴大帝。

尽管如此,经过了上千年的发展,各派思想相互影响、融合,其中的十八层地狱的观念成为了中国民间流传最广、接受程度最高的说法。在如今中国的民间风俗中,人生前所生活的地方叫做阳间,而地狱又称之为阴间或者阴曹地府。地狱包含在地府之中,地府也就是之前所说的泰山鬼府的变化词,里面收容鬼魂,而鬼魂中生前作恶多端者将会受到地府中的王也就是十殿阎王的审判,根据其生前所犯的罪恶给其定罪并判处刑罚,然后再由阴差带其到不同的地狱层中受罚。所以,地狱也可以称之为阴间的监狱,鬼魂所受的惩罚也是十分可怖的。

十八层地狱依次为拔舌、剪刀、铁树、孽镜、蒸笼、铜柱、刀山、冰山、油锅、牛坑、石压、舂臼、血池、枉死、磔刑、火山、石磨、刀锯。文学及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的、用来表达强烈的情感色彩的“上刀山下油锅”便是出自十八层地狱的典故。地狱的层数越靠后,代表着罪孽越深,鬼魂所受的惩罚越重,受罚的时间也更长。传言每一层地狱都比前一层增苦二十倍,增寿一倍,到第十八层时已经是苦得无法形容且无法算出出狱的日期了。

2 西方的地狱观念

西方神学对于地狱的定义是指人类在死之后其灵魂被剥夺然后进行惩罚的地方,换句话说,这些灵魂被称为受天谴者,其中包括了天使和人类,他们为其所做的罪恶之事受到惩罚,期限为永久。

其实,不仅仅是西方,从整个人类历史来看,地狱这一词语是最早出现于古希腊神话中。在相对更早的古埃及和古巴比伦的神话中,虽然出现与死后世界相关的记载,但是,其所表达的世界与地狱还是有一定差异的,不能代表真正的地狱。就像在条顿人的认知中,地狱是容纳人死后亡灵的地方,这仅仅是容身之所而已。而在早期犹太民族的文化中,也没有表达出地狱是对罪恶灵魂进行处罚的地方,直到古希腊的神话才提出受罚这一概念,其中著名的人物便是坦塔罗斯和西西弗斯,前者是被浸在及腰的水中,面前摆放着果子,可是他既吃不到果子也喝不到水;后者则是被惩罚将石头推至山顶,可每每未及成功巨石便又滚下山去,周而复始,永世劳碌。

在古希腊的神话中,这两个人犯了无法饶恕的罪孽,他们的行为得罪了神明,因此,为了处罚他们,出现了地狱这样一个地方,同时也为了方便惩罚后来出现的犯了重罪的人。

而后,随着人类文化的进步,对于地狱的诠释有了更多的见解。著名诗人但丁的《神曲》中的《地狱篇》就极力描绘了一个世人遭受惩罚的地方,可以说,他对地狱的构想甚至超越了圣经本身。其中,在地狱的不同层域中,魂魄遭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惩罚,例如被恶犬赛比猡撕咬,进行火雨的“洗礼”,被沉浸在煮沸的沥青中,被魔鬼用毛叉反复的戳刺等等。达芬奇的名画《最后的晚餐》描述了耶稣被自己的门徒出卖的故事,而故事的一个主人公犹大,在死后与他另外两个同伴在地狱中极其重的刑法,以惩罚其对上帝之子耶稣的出卖。

在但丁的笔下,那些进行惩罚的地狱中的机制是非理智的行为,充满了恐怖的黑暗色彩,对于人类的惩罚相对于古希腊中的惩罚也更为严峻。地狱就像一个巨大的漏斗,共有九层,入口最大,在北半球;底部在地球的中心,也是罪与罚最深重之地。而地狱的权力拥有者撒旦则是一只身型巨大的蝙蝠,作为一个作恶多端的魔鬼,他诱骗夏娃吃禁果,还想要迫害上帝之子耶稣;路西法是一个极为恐怖的存在,而他身边的帮手也都是堕落天使,因为邪恶思想而堕落下凡,为撒旦做尽坏事,地狱虽然惩罚他人,但其本身也是一个罪恶的源泉。

3 中西方地狱观的差异

3.1 起源的不同

在中国,两汉之前一直没有地狱的说法,当时的民间的流传的是地府之说。而之后随着佛教文化流入中国,渐渐地也就兴起了地狱的说法。

所以,中国的地狱观念,实则是在原始传说与来自印度的佛教及本土的道教相互影响之下混合而成。

而西方地狱的起源在来自古希腊神话,而完善于基督教等宗教的典故之中,例如基督教。

3.2 掌管地狱者的阵营不同

中国地府中的最高执法官为阎罗王,他统领阴间诸神,并判决人生前之罪并加以赏罚。与之共同管理地狱的还有佛教四大菩萨之一的地藏菩萨。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文化中地狱并不是罪恶的制造者,而是其接收者,是由神仙掌管的人死后的世界。

在西方,地狱中权力的拥有者是堕落天使路西法,又名撒旦。他原本是天上的天使,因其思想觉悟出现差错,从而堕落成为了魔鬼。他憎恨人类,因此才要在人类死后对其进行惩罚,他所掌管的地狱像征着罪恶的源泉,与代表着圣洁的天堂是敌对的关系。

3.3 地狱的制度不同

中国的神怪文化中,地府是所有鬼魂必然要去到的地方。人离世后,会有阴间的黑白无常来捉拿人的魂魄,将他们带到阴曹地府去接受十殿阎王的审判,以决定其是飞升成仙,还是直接投胎做人,亦或打入十八层地狱受苦,而这些都逃不开中国人宗教信仰的根本,即因果与轮回。尽管恶因(如人在世时的各种恶性恶习)会带来恶果(被打入各层地狱受苦),但此果也会有尽头,佛家讲究三世因果,这辈子造的恶,可以通过下辈子受苦来偿还;而下辈子受了苦,则可以通过修行参悟,证得阿罗汉果。也就是说,人的灵魂处于一种生—死—往生—复死的无限循环状态。

而在西方,以基督教义基础的生命观是直线形的:善良纯洁之人死后会去到天堂,而罪孽深重的人才会堕于地狱;与两者对应的分别是“永生”和“永死”。“永死”意味着“没有拯救,没有安慰,没有自由,甚至没有肉体涵义”[4],等待恶人和罪人的只有永恒的惩罚。与炼狱不同,地狱中的鬼魂是没有资格投胎转世或者升入天堂的。正如但丁《神曲》中地狱之门上所写:“通过我,进入痛苦之城,通过我,进入永世凄苦之深坑,通过我,进入万劫不复之人群。”[3]从这一点来看,西方基督教教义对于其信众的威慑则大了许多,因为人生只有一次机会,灵魂一旦脱离了肉体便要接受“最后的审判”。

4 中西方地狱观的相同之处

4.1 惩罚的类型

不论是中国还是西方文化中,对于生前罪孽深重的人处罚既有肉体上的处罚(这里的肉体并不是真正的肉体,根据典籍的记载,地狱酷刑的效果与阳世间降刑于罪人肉身的效果是一样的),也有精神上的处罚,如佛教记载的边地狱(也就是孤独地狱)以及但丁《神曲》中刻画的地狱第一层林勃狱(Limbo),在这里灵魂们“没有其他悲哀的表现,只有叹息声使永恒的空气颤动”,这种叹息“并非由于受苦而是由于内心的悲哀发出来的”[3]。

4.2 地狱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生活的需求之后,随之而来,精神领域的需求变得原来越多,人性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是如此。地狱思想的存在,就是人类人文思想进步的表现。可以说,“天堂地狱是人类历史上一切人为宗教的基本教义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1],即所谓的“诱之以天堂,惧之以地狱”。尽管封建统治阶级也曾利用其做为禁锢思想,维护政权的工作,但不可否认地狱文化也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人们对于人性的要求,客观上表达了普通百姓对于“善恶有报”这一观点的遵从,并且对世人产生说服力和威慑力,间接地要求世人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总结:人们对于地狱的构想,对于地狱的描述从最早的没有惩罚,到后来极为严厉和恐怖的惩罚,反映了社会在不断进步的同时,思想觉悟有着显著提高的人们对于社会行为有着强烈的规范需求,人们对于恶人恶行的痛恨,希望这些有悖社会伦理的人即使生前没有受到报应,死后也会有着严厉的处罚。

地狱思想的存在,标志着人类精神领域的进步,由最初的简单迷信,发展到后来的文化内涵以及理性色彩的存在,使得人文主义的发展展开了新的篇章。尽管由于社会历史等因素,中西方在部分地狱观念上有所出入,但其最终要求世人弃恶扬善的目的却是殊途同归。做为与圣洁的上界相对的存在,地狱文化难免会包含消极阴暗的成分,但它对人性、文明的发展,却有着积极的意义。

[1]范军.中国地狱传说与佛教伦理[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3,91-93

[2]范晔.乌桓鲜卑传[A].二十四史全译——后汉书(第三册)[C].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1799

[3](意) 但丁.地狱篇[M].田德望,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16,22

[4]紫图,杨典.唐卡中的六道轮回与地狱精神[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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