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2014-08-13 18:33徐绍史
紫光阁 2014年8期
关键词:作风事项行政

徐绍史

作风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央国家机关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参谋和执行机构,应该做作风建设的表率。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明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方面带好头、做表率。社会各方面对国家发展改革委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也多有期待。委党组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委里存在的不足,认为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势所趋、大势已成,必须顺应大势、主动作为。从2013年4月份开始,全委集中开展了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广泛听取意见,查找突出问题,聚焦转变重点,探索转变路径。特别是中央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我们顺势而为,把学习推进活动作为最大的自选动作,主动融入、衔接融通,做到前后衔接、有机融合。一年多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方面,作了一些探索,有了一些工作体会。

回应社会关切,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促改革转作风

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推进活动中,社会各界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最集中的是审批权力过大、审批时限过长、审批过程不透明,由此衍生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委党组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从工作层面到作风层面再到思想层面,层层深入剖析,认为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自觉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从根子上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

第一,自我革命,大幅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取消和下放涉及投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和资质资格认定共计44项行政审批事项;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约60%;把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下放给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取消、免征、降低中央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367项,每年可降低企业和社会负担约40亿元;还对已向社会公布的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将涉及发展改革委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

第二,优化程序,大幅提高审批效率。针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政审批过多过细、时间过长等突出问题,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修订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简化手续,优化程序,限时办结。企业核准项目5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情况,努力做到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核准,特殊情况经委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部门、地方负责同志来委商谈事项,2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办理意见。

第三,阳光操作,大幅提高审批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颁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和主要行业示范文本,制作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开核准所需材料、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寓服务于审批之中。同时,制订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建立网上审批平台,推进行政审批方式电子化,实现“阳光审批”,公开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建章立制,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以法治机关建设为统领,制定了法治机关建设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推进了一批重要立法,完成了一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完善了一批内部工作制度,用制度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及时推动研究成果向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延伸、转化,进而形成创新性建议和原创性工作,不断提升重大议题的塑造谋划设置能力。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在管理理念上,进一步强化了大局、服务和法治意识;在管理职能上,加快了微观向宏观、审批向监管、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的转变;在管理方式上,探索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体现便捷化、信息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在管理作风上,突出了便民、高效、务实的要求。

直面存在问题,分析把握体制机制改革深层次矛盾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作风转变的成效是初步的。巩固深化作风转变成果,还面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一是破除思维定势难。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进一步破除思维定势、行为惯性、路径依赖,自觉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作风。这是一个艰难和痛苦的过程,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取得了不少进展,但空间依然很大,任务依然艰巨。

二是动自己的“奶酪”难。放权是革自己的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动自己的“奶酪”,既需要有高的站位、宽的视野,又需要有刚性约束、强力推动。我们已经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需要一个过程。从审批转向监管很不容易,许多事情我们过去没管过,也不会管。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强化,需要我们认真设计,统筹谋划,进一步创新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真正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出水平。

四是地方接住管好也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熟悉、人员不足、经验缺乏,一些地方特别是市县的承接能力一时难以完全适应,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不断强化,努力把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接住管好。

五是加强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探索。一些地方反映,有的项目核准权限虽已下放,但前置审批未同步下放,仍需转报上级部门审批,地方和企业没有从中受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

作风建设在路上,深化改革无止境

从根本上解决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关键在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为加强作风建设源头治理提供了重大契机。

第一,匡清边界,坚定不移推动职能转变。按照市场能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审批、地方能干好的一律下放地方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宏观与微观、审批与监管的关系,持之以恒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

第二,真放实放,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减少审批。必须痛下决心,进一步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努力为地方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

第三,协同联动,搞好横向统筹和纵向指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同步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同步减少审批环节,同步修订管理办法。坚持放管结合,加快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指导培训,提升地方接住管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能力。

第四,全面落实,以促改革转作风成效取信于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戒空谈,重实干,敢担当,以充分体现民意的改革方案取信于民,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取信于民。

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是永恒的主题。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六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自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央要求认真进行“回头看”,开展了“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化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活动,总结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查找不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深化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作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使作风建设成为全委干部职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在思想层面、工作层面、作风层面取得新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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