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平
韩国“岁月”号客轮的沉没是一出“悲剧”,这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葬身于大海,不禁让人唏嘘不已。当人们还沉浸在悲痛中的时候,却又发生了另一出“悲剧”,kang姓校长怀着强烈的内疚感画上了自己生命的句号。这是一个既不明智又于事无补的“错误”的决定,是用一种“生命解脱”的方式来完成道德的“自我救赎”,却带给了家人无限的伤悲以及事件调查处理的缓慢进展。
作为此次赴济州岛修学旅行的校方的负责人,kang姓校长要为此次事件负一定责任,这是不容置疑的。可以想象,作为一个学校的负责人,面对如此群体性、灾难性后果,会背负多大的精神重负,会承受多大的心理压力;可以肯定,作为一个学校的负责人,面对如此群体性、灾难性后果,展现了教育良知,坚守了职业道德。但要付出如此的生命代价则未免太过于沉重,以这样一种“生命解脱”的方式完不成“自我救赎”。
如此重大的客轮沉没事件是个个例,但“人命关天”,发生在谁身上都不好受。更何况又有那么多处于最美季节的学生在此次事件中遇难。这不禁让人想起不久前发生在海南三亚的学生春游事故,同样的鲜活生命也是由于偶然的翻车而殒命于“天涯海角”。在迅速调查事故责任及安抚受害者家属的同时,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出台了规定,要求审批、备案等,总而言之是“严格控制”。反观韩方的一系列处理则更有针对性、治本性。据新华网援引韩国《中央日报》报道指出,“虽然事故的首要责任在于忽视乘客救助工作的船长和船员,但政府部门在履行船舶安全与运航管理监督责任的过程中疏忽大意,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增强海上航行安全、强制进行学生团体活动安全预案的法案。”从中可以看出,该事故的责任主体是监管部门,并没有把矛头指向学校,也没有煞有介事地质问“为什么要组织修学旅行?”因此,kang姓校长背负“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而选择终结生命是良心上的“自我忏悔”、道德上的“自我救赎”,而不是畏罪、脱责。当然,kang姓校长的“自绝”在某种程度上对我们学校的管理也不乏启示。
一、坚持“学生第一”
“学生第一”是北京十一学校李希贵校长提出的育人理念。然而,理念转化为实践是需要勇气、责任和担当的。KANG校长虽然获救,但他一定是内疚没有将尽可能多的学生安全转移出来。其实,在危难时候,每一个人的力量都很弱小,每一个人都有逃生的本能,甚至连船长和船员都弃船而跑了,但他用他的坚守、获救后的“自绝”展现了一个教育者的光辉形象。并不是每一个教育者都会遇上这样的灾难,但每一个教育者都应该有“学生第一”的理念,落实到日常的管理与教学中。如尊重学生的人格、挖掘学生的潜能、正视学生的诉求、引导学生的发展等。
二、加强“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是一个宏大叙事,包含了方方面面。在张文质看来,“生命教育的第一步就是要培植人对生命的珍爱,要让所有的人都意识到生命比一切都更重要”。生命是教育之本,离开了活生生的人,教育就无从谈起。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样的类比不完全科学,但出于对生命的尊重的本质是一致的。kang姓校长选择“陪学生最后一程”,但却没有意识到他的选择会带给他人“悲剧”。因此,作为学校来说,“生命教育”不是要求学生要热爱生命、热爱生活,而是每一个人。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才会有各种可能性。
三、厘清“责任边界”
从韩方的调查结果来看,校方并没有负主要责任,甚至都没有负多大责任,唯一的可能是学校将会面临无法弥补以及留在记忆中难以抹去的“伤痕”。反观三亚事件的处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均被刑事拘留。暂且不评价这样的处理是否符合程序,以及到底涉及多大“责任事故罪”,但应该明确的是,即使是政府的权力也是有边界的。学校也应该有明确的“责任边界”,不能一出事情,为了尽快平息事件,拿学校开刀。试想,如果以“安全”为由,而控制甚至杜绝“春游”,甚至连体育活动、课间活动、社会实践都要加以管控,以致在多方面阻碍学生发展,那学校是否也应承担“渎职”之责呢?■
(作者单位:浙江桐庐中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