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族群称谓与先秦民族史重构

2014-08-11 10:06周书灿
中州学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先秦

摘要:上古族群称谓,颇为复杂。从语言学角度而论,夷、蛮的原始语义分别相当于用作泛称的“人”“民”。和用作泛称的“夷”“蛮”略有不同,戎、狄、濮、氐则分别为山岳地带城居的部族、居住在森林中的部族、滨水而居的低地族类、居于水滨或低地平原的族类。戎、狄、濮、氐等族群的区别在于所处环境不同并由此导致生活方式和文化上的若干差异所致。华夏族的形成、发展和壮大的历史构成先秦民族史的主线。在华夏族的形成过程中,各族群之间迁徙混融从未停止过,先秦时期并未形成严格固定的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族群概念和夷夏五方格局和夷夏之防的文化观念,将华夏与古代文献和甲骨文、金文中所见夷、蛮、戎、狄、氐、闽、貉、氐、羌、濮、越、僚、胡等族群强为区分,不仅不符合先秦时期的历史实际,而且与经典作家所表述的“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和普遍性”的民族概念,相去甚远。随着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等研究的持续深入,科学的先秦民族史理论体系的重建和先秦民族史重构,必将成为先秦史和民族史学界无法回避的全新学术命题。

关键词:华夏族;夷;蛮;先秦;民族史

中图分类号:K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6-0131-06

“族群”一词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中外学术界普遍使用的人类学概念。目前,中外学术界普遍赞同,族群是由自认有共同来源的一群人组成的。是一个具有文化传统与历史渊源的群体。一个族群总是有共同来源的历史或神话传说,都有强烈的认同本族的心理状态,为了保持民族认同(ethnic identiy),多实行族内婚。迄今为止,尽管更多的学者认为,“如何具体界定一个族群,是一个尚在继续讨论的问题”①。但学术界普遍认为,“族群概念的使用有利于人类学和民族学研究的深入”,“为中国人类学和民族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天地”。②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族群划分及其相互关系”日渐成为当代人类学的热点问题。

中国古代文献和甲骨文、金文中,族群称谓有夷、蛮、戎、狄、氐、闽、貉、氐、羌、濮、越、僚、胡等十多种。顾栋高指出,蛮、夷、戎、狄,“春秋之世,其见于《经传》者名号错杂”③。以后,战国、汉代文献中逐渐有“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④或“九夷、八狄、七戎、六蛮”⑤的区分。《礼记·王制》更以地域笼统区分“中国戎夷五方之民”:“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风俗通义》佚文《四夷》则对四夷名号及族类进行了更为详细的阐释和区分:

东方曰夷者,东方仁,好生,万物抵触地而出。夷者,抵也,其类有九:一曰玄菟,二曰乐浪,三曰高骊,四曰满饰(一作蒲饰),五曰凫臾,六曰索家,七曰东屠,八曰倭人,九曰天鄙。南方曰蛮者,君臣同川而浴,极为简慢。蛮者,慢也,其类有八:一曰天竺,二曰垓首,三曰僬侥,四曰跂踵,五曰穿胸,六曰儋耳,七曰狗轵,八曰旁脊。西方曰戎者,斩伐杀生,不得其中。戎者,凶也,其类有六:一曰侥夷,二曰戎夷,三曰老白,四曰耆羌,五曰鼻息,六曰天刚。北方曰狄者,父子叔嫂,同穴无别。狄者,辟也,其行邪辟,其类有五:一曰月支,二曰秽貊,三曰匈奴,四曰单于,五曰白屋。⑥

《风俗通义》在《隋书·经籍志》中被列为杂家,《后汉书·应劭附传》评说其为“不典”之作。王利器先生《风俗通义校注叙例》指出,对于《风俗通义》,“前人评论,大都讥其不纯,侪之俗儒”。在笔者看来,无论应劭著述《风俗通义》有何特殊动机,也并不否定应劭“博览多闻”及“后世服其(按:指《风俗通》)洽闻”,但应劭对四夷名号及族类的阐释与区分,的确存在的问题不少。诸如对夷、蛮、戎、狄名号的解析,由于缺乏科学的文字学依据,大有望文生义,穿凿附会之嫌,自然其解释与中国古代民族史的历史实际难相符合。除了对“夷”释为“东方仁,好生,万物抵触地而出”外,用“君臣同川而浴,极为简慢”“斩伐杀生,不得其中”“父子叔嫂,同穴无别”来概括蛮、戎、狄族类的习俗,明显带有狭隘的民族意识。至于其对各族类的区分,更具有时代不清,地域不明,标准不一之弊。兹无需详细辨证,仅视其将“匈奴、单于”并列为狄的族类,将倭人、天竺等域外人群并入夷、蛮,今日稍具历史常识的人们,便可以洞察出其难以弥合的破绽。因此,若用战国、秦汉时期形成的族类概念去解释先秦时期族群的构成及不断混融的历史,显然疑点重重,问题不少。兹在前人有关论述的基础上,就先秦族群称谓与先秦民族史重构这一迄今尚未过时的论题,进一步作更为深入细致的论述,以期求教于民族史学界的同仁。

一、上古族群称谓错杂泛化举证

综观古代文献和相关甲骨文、金文资料,不难发现,《礼记·王制》和《风俗通义》佚文《四夷》将古代族群区分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观念,在战国、秦汉时期方开始发生,但并非绝对固定严格。兹从以下几个方面,略加说明。

第一,在古代文献和甲骨文、金文中,夷并非东方民族的专称。周代及其以后的文献中除“东夷”外,亦屡有“西夷”“南夷”“北夷”等称谓。如《水经·清水注》引《竹书纪年》曰:“周武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孟子·滕文公下》:“东面而征西夷怨。”《公羊传》僖公四年:“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史记·天官书》:“故北夷之气如群畜穹闾。”在《后汉书》中仍专列有《西南夷传》,显然直至刘宋时期,西南地区的一些族群亦可称“夷”。同样,古代文献中的“戎”,亦并非专指西方各族。顾栋高指出:春秋时期,“四裔之中,戎种最杂乱难稽,或三名而为一族,或一种而随地立名,随时易号至五六而未已”⑦。诸如“北戎”之称,屡见于《春秋》经传记载。《左传》隐公九年:“北戎侵郑。”《左传》桓公六年:“北戎伐齐。”《春秋》僖公十年:“齐侯、许男伐北戎。”此外,古代文献中的蛮也并非专指南方民族,古代文献和青铜器铭文中不仅有“南蛮”称谓,也有“北蛮”之称。如《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徙。”

第二,古代文献和甲骨文、金文中,同一居地居民,既可以称“夷”,亦可以称“戎”、称“狄”。《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引《太誓》:“纣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徐中舒先生指出:“夷人殷人也,服氏、杜氏均以夷为四夷之夷,非也。”⑧《逸周书·明堂》说:“周公相武王以伐纣夷,定天下。”《墨子·非命上》、《非命下》等篇亦屡屡言及“纣夷”。以上表明,周人屡称东方商族为“夷”。《尚书·康诰》:“殪戎殷。”《逸周书·商誓》:“肆我殷戎,亦辨百度。”《逸周书·世俘》:“谒戎殷于牧野。”《国语·周语下》单襄公曰:“吾闻之《太誓》之故曰:朕梦协朕卜,龚于休祥,戎商必克。”显然,周人亦称殷商为“殷戎”“商戎”。由于和华夏族的礼俗不同,秦亦长期被视为夷狄之属。《史记·秦本纪》说:“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西周中期青铜器询簋铭文中有“秦尸(夷)”之称。《公羊传》昭公五年:“秦者,夷也,匿嫡之名。”秦不遵守宗法制度,不立嫡长,而择勇者立,故被视为夷。《谷梁传》僖公三十二年:“狄,秦也……乱人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史记·商君列传》也说:“始秦戎狄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显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秦被视为“夷”“狄”“戎”等族体。此外,还有东方国族的徐,《尚书·费誓》:“徂兹淮夷、徐戎并与反。”《国语·齐语》:“(齐桓公)即位数年,东南多有淫乱者,莱、莒、徐夷、吴越。”显然,东方的徐,既可以称为“徐戎”,亦可以称为“徐夷。”

第三,古代文献中夷、蛮、戎、狄、貉、闽、濮、越等族体,均非单一族类,而往往支系众多,多为泛称。除上举“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⑨或“九夷、八狄、七戎、六蛮”⑩外,文献和青铜器铭文中还有百蛮、群蛮、百濮、百越等泛称,显然,古代文献中的夷、蛮、戎、狄、貉、闽、濮、越等均系支系众多的族体。诸如《史记·匈奴列传》记载,东周时期诸戎分支众多,分布颇为广泛。“自陇以西有绵诸、绲戎、狄、獂之戎,在岐、梁、泾、漆之北有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而晋北有林胡、楼烦之戎,燕北有东胡、山戎。各分散居谿谷,自有君长,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然莫能相一。”以上所记,大体符合上古时期的历史实际。

综上所论,不难获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戎、狄、夷、蛮都是泛称,所谓“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等概念是战国到西汉时逐渐形成的。所谓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之说,汉代虽已有此说,然犹未能获得社会公认,仅一家之说而已。这种观念起码要到刘宋时范晔撰《后汉书》,列有《东夷》《南蛮》《西戎》各传后,才逐渐被世人普遍接受。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人类学理论的传播与先秦民族史研究的逐步深入,不少学者对古代文献和甲骨文、金文中的上古族群称谓不断提出有价值的见解,并部分地还原出上古时期的若干历史实际。如有的学者列举战国、汉代文献中所谓“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九夷、八狄、七戎、六蛮”的区分,指出:“以戎、夷与闽、蛮、貉、狄并称,盖以为异族,此后起之说。”以后,更有学者就“戎狄”观念的演变提出自己的看法:“中国古文献上的‘戎狄蛮夷四个字,是常和‘诸夏、‘华夏两词对举的。……于是后之治史者,都以此说为根据,认为这是四种不同的种族,并且夷族一定在东方,狄族一定在北方,戎族一定在西方,蛮族一定在南方。其实用这样分配法去研究古代部族,实在是个大错误,因为戎狄蛮夷本来未必是固定的种族称号。上至殷商下至秦汉,千余年间,戎、狄的涵义,随时而变。执一贯不变的观念,以说此前后涵义不同的戎狄,是‘治丝而益棼,越弄越纠缠不清了。”

总之,中国古代大量文献和有关金文资料表明,在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上古族群称谓,多系泛称或他称,古代文献和金文资料中并无绝对严格的地域和方位的区分。战国、秦汉文献中所谓华夏和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族群概念和五方格局的区分,并不符合先秦时期的历史实际。

二、上古族群语义泛称的语言学考察:以夷、蛮为例

上古族群称谓,以“夷”和“蛮”的使用频率最高。在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兹从语言学角度分别对这两个使用频率最高的“夷”“蛮”的语义进行一番新的审视。

1.夷之本义为人

《周礼·天官·凌人》郑注:“夷之言尸也。”卜辞、金文中,“尸”假为“夷”。《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刘人败王城之师于尸氏”,又云:“召伯逆王于尸。”徐中舒先生说:“尸氏即夷氏也”,又说:“夷与尸同字,人之形体曰尸,故夷之本义当训人。”不仅上举古代文献中有“东夷”“西夷”“南夷”“北夷”之称,甲骨文中亦有四方之“尸(夷)”,《甲骨文合集》32906(《后下》36.6)记载:乙巳卜叀[东隹尸]/[乙巳卜叀南隹尸]/乙巳卜叀西隹尸/乙巳卜叀北隹尸。陈梦家先生曾以为“隹夷”即“鸟夷”,淮夷是其中的一支。以后,郭沫若先生亦推测:“卜辞有隹夷,殆即淮夷。”童书业先生则对以上推论给予进一步地肯定:“‘淮字从‘水从‘隹,甲骨卜辞有‘隹夷,当即‘淮夷。”不唯如此,有的学者不仅确信卜辞“隹夷”即淮夷,还明确指出:“商代存有四方淮夷”,还列举相关资料对所谓“四方淮夷”进行了细致的考察。直到最近才有学者指出:“商代是否已有淮夷之族,目前尚缺乏准确的史料依据,须谨慎对待。”综上可知,经过学术界的认真研究,以上卜辞所包含的若干真实历史信息颇有必要进行一番新的审视。甲骨文中的“隹”,今字作“唯”。两周金文中“隹”“唯”同用。“隹”字在不同的语句中表示各种不同的语气。通读以上卜辞,似乎可知,卜辞中的“东隹夷”“南隹夷”“西隹夷”“北隹夷”或即古代文献所举“东夷”“南夷”“西夷”“北夷”等称谓。如果此种推测能够得到更多新材料的支持,则可以为徐中舒先生“夷之本义当训人”的论点提供更有说服力的旁证。

2.蛮之本义为“民”

“蛮”字较早见于两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西周宣王时期的青铜器虢季子白盘铭有:“王锡乘马,是用左王。锡用弓,彤矢其央;锡用戉,用政蛮方。”《晋公午》铭文追述周初晋国史事时说:“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百蛮,广治四方。”显然,“蛮方”“百蛮”之“蛮”,和《说文》“南蛮,它种,从虫”及《礼记·王制》“南方曰蛮”之后起意义,并不一致。两周时期的“蛮方”“百蛮”并无明确的区域和地理概念,显然其仍是一种笼统的泛称。

值得注意的,抗战时期,傅斯年先生曾从语言学角度提出“‘民之一词亦疑其本为族类之名”的观点:“民、蛮、闽、苗,诸字皆双声,似是一名之分化。”以后,著名历史学家徐中舒先生继续论及:“氓和民是中国历史上最广大的土著部族。他们和历史上称为蛮或闽的人,都属同音同义的名称。在更古的年代里,他们就应属于同一族类的人群。他们就是中国历史上最广大的劳动人民,他们就是中国历史的创造者。在印欧语系里以man为人的单数之称,以men为人的复数之称。在单音缀的汉语,虽无单复之分,但宋元以后称复数的人仍缀以每或们,如我每、你每、我们、你们、他们之类,每或们,也就是民或闽的转音。这一个名称,可能为人类同源说在语言上的一个佐证。”

傅、徐二氏从语言学角度对“蛮”之原始语义所作新的揭示,部分地还原了上古时期的若干历史真相,唯古代学者多不解其意,往往不加分析地用战国、秦汉以后“南方曰蛮”的观念,解释上古时期族群分布与构成,从而造成不少混乱。《左传》中“民”字屡屡出现:《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夫礼,所以整民也。”《左传》成公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孔颖达《正义》对以上文献中的“民”分别作如下解释:“民谓甿庶,贵贱者皆是也”,“民者,人也”,“民谓人也”。童书业先生亦称:“盖‘民即凡人也。”综上可知,甲骨文中的“尸(夷)”和西周金文中的“蛮”之原始语义,似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其均应泛指四方之人民。

三、戎、狄、濮、氐等称谓的文化地理学意蕴

和“夷”“蛮”用作泛称不同,古代文献中的戎、狄、濮、氐等称谓,则略具有某些特定意义。徐中舒先生利用留存下来十分稀少的语言学材料结合历史文献、考古学资料和民族学材料,从文化地理学角度,对上古族群称谓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开拓性研究,提出一系列精湛的观点,不少论点颇有重要的启发性。兹搓其要者,举证如下。

1.戎是在山岳地带城居的部族

戎族之“戎”,也当与崇或庸有关。戎族中亦必以具有相当高大的城墉作为联盟大酋的标志。古无嵩字,嵩山即名崇高山,字或作崧亦作崈,古音戎、崇、嵩、崧并在东部,而《广韵·东韵》娀、嵩、崧三字又并读为“息弓切”。古代形声声系并无统一的标志读音,因此声系偏旁相同之字,随地异读,唯嵩、崧、娀为地名、人名,在口语中尚能保持较原始的音读。据此言之,古代戎之读音必更与崇为近。因此,戎族的名称,即当出于崇或庸。戎是在山岳地带城居的部族,弓矢的威力,没有像在平原那样显著,因此,他们的主要武器就是戈盾。这和后来的板楯蛮即以善用的板楯得名,是有相同的理由的。

2.狄是居住在森林中的部族

狄、亦、易古声同为支部入声,故得相通。狄是居住在森林中的部族,他们的经济基础以射猎为主,犬就是他们经常的伙伴,因此狄字就从犬旁。他们原来就居住在吉尔吉斯草原和蒙古、新疆沙漠草原迄北的森林地带,这一经济文化区,延至六朝时代还没有什么改变。他们自称为狄历,应是读狄(t或d)历(l或r)两个复辅音的字,原义就是林。如《史记·赵世家》及《冯唐传》,则称为襜褴或儋林,六朝时则译为丁令、为铁勒、为敕勒。他们乘两轮大车,轮辐高大,因此就有高车之称。他们居住在森林里,又有林胡之称,林就是狄名得音义兼译的字。

3.百濮应为滨水而居的低地族类

百濮是仰韶公社成员和龙山公社成员杂居的产物。他们居于河谷较低的地方,他们称这样的地方为坝、为浦,坝、浦就是巴或濮的对音。他们居住在坝上,就称为巴,因为居住在浦上,就称为濮。他们是从高原迁居河谷低地的部族。

4.氐族即居于水滨或低下的平原的族类

《说文》:“氐,本也。”本为根本、根柢,故凡从氐之字,如低为低下,底为底层、为地底,砥为磨平。综此诸义言之,知氐之本义即为低、为平;因而氐族即居于水滨或低下的平原的族类。

综上所述,无论徐先生以上论点能否完全为当今学术界接受,但其利用语言学材料,结合历史文献、考古学资料和民族学材料,从文化地理学角度,开拓性地对上古族群称谓的文化地理学意蕴所作的阐发,从根本上廓清了被《礼记·王制》和《风俗通义》等古代文献所掩盖的族群称谓及其划分的重重迷雾,为当代人类学的热点问题的“族群划分及其相互关系”的推进及科学的先秦民族史的重构初步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目前更多的学者强调以文化进行族群的区别。这一点,在古代文献中也能寻找到一些有重要价值的信息。《左传》成公四年记载,鲁成公企图叛晋归附楚国,大夫季文子引用周文王大史所佚《志》书劝说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我族类,其肯字我乎?”春秋时期的人们认为,楚国和中原地区非同一“族类”,其原因正如《左传》襄公十四年所举:“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二者之间在文化和生活方式上存在着诸多重大差异。王夫之认为:“夷狄之与华夏所生异地,其地异,其气异矣;气异而习异,习异而所知所行蔑不异焉。”以上论断道出了造成上古时期族群差异的一方面重要原因。不同的地理环境使上古时期的人们形成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观念习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的文化。综上所论,正是在不同的地域环境下,由于生活方式和文化的差异,逐渐形成了中国上古时期戎、狄、濮、氐等不同的族群。

四、上古族群划分理论与先秦民族史重构

以往学术界强调上古时期所谓的“夷夏之辨”,并受《礼记·王制》及《风俗通义》等将上古族群区分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观念的影响,较为普遍地赞同上古时期存在华夏与四夷相区分的所谓“五方格局”,根据前文分析可知,以上区分,在很大程度上与先秦时期族群分布的历史实际并不相符,颇为值得学术界作进一步的探讨。

迄今为止,华夏族形成的时间问题,学术界的认识尚未统一,但夏、商、周三族是构成以后华夏族的主体,目前则已基本成为中外学术界的普遍共识。若结合文献记载、考古学资料和文化人类学理论,对华夏族早期源流细加分析,则不难发现,夏、商、周三族与戎、夷、蛮、狄等族群之间并无绝对严格的界限。1937年6月,《禹贡》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期合刊发表了顾颉刚先生《九州之戎与戎禹》一文,文中首次提出著名的“戎夏一源说”。徐中舒先生“戎族的名称,即当出于崇或庸”及“戎是在山岳地带城居的部族”的论点对顾颉刚先生“戎夏一源说”的假定,提供了语言学和民族学方面的重要证据。以后,徐先生还屡屡指出:“经过长期的发展,夏人分为两支:一支是姜姓民族,这是周朝的母系祖先;一是羌族,后来变成了留居于四川、青海、甘肃一带的少数民族。另外,夏人的分支,也建立了越国和匈奴。”关于周族的起源,徐先生提出了著名的“周族起源于白狄说”。同样,前文已举证古代文献中,商屡屡称“戎”,称“夷”。综上所论,则不难发现,构成华夏族主题的夏商周三族本来就与羌、戎、夷、狄等族群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古代文献中所谓“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暱,不可弃也”及“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绝非华夏族形成前的族群观念。即使华夏族形成后的战国时期,不同族群长期迁徙、混融过程中,文化差异逐渐消失,民族融合空前加速,夷夏之间虽有绵延不绝的冲突和对立,但在文化至上的国家和民族观念及天下主义与大一统理论主导下,整个先秦时期,从未形成严格的夷夏之防的文化观念。与此同时,顾颉刚先生提出的“戎夏一源说”彻底推翻了蒙文通“太古民族三系说”、傅斯年创立的“夷夏东西说”等理论,并对近期有的学者创立的“夷夏先后说”提出了学理上的质疑,显然,上古族群理论的完善与先秦民族史重构是目前学术界无法回避的重要学术问题。

如果按照有的学者的理解,族群当指“在较大的社会文化体系中,由于客观上具有共同的渊源和文化,因此主观上自我认同并被其他群体所区分的一群人”,那么至迟于华夏族逐渐形成的西周、春秋时期,一些人类共同体在与华夏族群的交往过程中,你群、我群的意识已日渐明晰。因为文化和礼俗方面的差异,楚长期被华夏族视为蛮夷之属。《国语·晋语八》记载西周初年史事说:“昔成王盟诸侯于岐之阳,楚为荆蛮,置茆蕝,设望表,与鲜卑(牟)守燎。”显然,在周人心目中,楚族与华夏的周族是有区别的。《史记·楚世家》记载西周夷王时熊渠的话:“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又记载楚武王的话:“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由此可见,不仅周族认为华夏和楚之间存在着严格的民族界限,就连楚人也自认为其与华夏并非同一族属。但从另一方面看,在汉民族形成前的东周时期,不少共同体的你群、我群意识并非一成不变,尤其随着民族融合的空前加速,华夏共同体的范围不断扩大。楚共王时期,《左传》襄公十三年则明确记载:“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至此,楚已基本不再视为南方蛮夷,而逐渐华夏化。同样,在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西土的秦国由于和华夏族的礼俗不同,亦长期被列为夷狄之属。《史记·秦本纪》说:“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之道商鞅变法后,秦国逐步革除戎狄之俗。《史记·秦本纪》说:“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不少学者认为,祭祀黄帝、炎帝是秦华夏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凡此表明,简单地用华夏和后起的“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等概念来区分先秦时期的族群构成,很容易将先秦时期颇为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给先秦民族史研究造成一系列混乱。

迄今为止,中外学术界关于“族群”与“民族”概念之争,并未结束。有的学者称,“族群”与“民族”的概念之争,“实质上已经波及我国传统民族理论架构的根基”。目前,更多的学者以为,斯大林“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的民族定义,“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和普遍性”。结合中国上古时期的历史实际,则不难发现,经过长期的迁徙、混融,迄东周时期逐渐形成的华夏族已基本具备民族的上述四个基本要素。从战国到秦汉时期,随着大一统局面的逐步扩大,华夏族在继续融合周边其他族群的进程中不断壮大,从而奠定了中国历史上人口最多的汉民族的基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华夏族的形成、发展和壮大史是贯穿先秦民族史的一条主线,将华夏族与古代文献和甲骨文、金文中所见夷、蛮、戎、狄、氐、闽、貉、氐、羌、濮、越、僚、胡等族群强为区分,不仅不符合先秦时期的历史实际,而且与经典作家所表述的“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和普遍性”的民族概念,相去甚远。随着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等研究的持续深入,科学的先秦民族史理论体系的重建和先秦民族史重构,必将成为先秦史和民族史学界无法回避的全新学术命题。

注释

①汪宁生:《文化人类学调查——正确认识社会的方法》,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51页。②徐杰舜:《族群与民族》,《族群与族群文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1页。③顾栋高辑,吴树平、李解民点校《春秋大事表》卷三十九《春秋四裔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2159页。④⑨《周礼·夏官·司马》职方氏,《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861页。⑤⑩《尔雅·释地第九》,《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2616页。⑥王利器先生依《礼记·王制疏》、《尔雅·释地疏》、《罗氏识遗》一〇、郑樵《尔雅注》、《通鉴》三三注而作,见《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第487页。⑦顾栋高辑,吴树平、李解民点校《春秋大事表》卷三十九《春秋四裔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2162页。⑧徐中舒:《从古书中推测之殷周民族》,《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一号,1927年6月。《诗·大雅·韩奕》:“以先祖受命,因时百蛮。”《国语·鲁语下》:“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晋公午》铭文追述周初晋国史事时说:“晋公曰: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百蛮,广治四方,至于大廷,莫不来【王】,【王】命唐公,宅京,□□□邦。”《左传》文公十六年:“庸人帅群蛮以叛楚。”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左传》文公十六年:“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麇人率百濮聚于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吴起相楚,南平百越。”《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说:“楚子称霸,朝贡百越。”唐嘉弘:《春秋时代的戎狄夷蛮》,《民族论丛》第二辑,1982年。侯绍庄:《论“四夷”称谓的变化》,《贵州民族研究》1995年第3期。王玉哲:《论先秦的“戎狄”及其与华夏的关系》,《南开大学学报》1955年第1期。陈梦家:《隹夷考》,《禹贡》半月刊第5卷第10期,1936年7月。郭沫若:《殷契粹编》,科学出版社,1965年,第352页。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47、132页。李修松:《淮夷探论》,《东南文化》1991年第2期。鄢国盛:《“卜辞淮夷说”商兑》,《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傅斯年:《性命古训辨证》,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傅斯年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06页。徐中舒:《巴蜀文化续论》,《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0年第1期,以下所引重要论点,均出自该文。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四东晋哀帝,中华书局,1975年,第431页。周书灿:《戎夏一源说续论》,《中州学刊》2011年第5期。徐中舒:《论尧舜禹禅让与父系家族私有制的发生和发展》,《四川大学学报》1958年第1期。徐中舒:《西周史论述(上)》,《四川大学学报》1979年第3期。《左传》闵公元年,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蒙文通:《古史甄微》,《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廖平蒙文通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傅斯年:《夷夏东西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1933年。易华:《夷夏先后说》,民族出版社,2012年。孙九霞:《试论族群与族群认同》,《中山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王东明:《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之争的综述》,《族群与族群文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2页。《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斯大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295页。徐杰舜:《族群与民族》,《族群与族群文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7页。

责任编辑:王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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