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宋汉瑞,女,贵州民族大学12级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先秦文献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
摘要:中华书局1988年版《荀子集解》点校本(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出版以来,经过多次重印,在学界影响较大。但是此本在标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清理点校本的标点失误主要有如下六个方面:一是当断而不断;二是不当断而断;三是当属上句而误属下句;四是当属下句而误属上句;五是标点误用;六是误标引语。
关键词:荀子集解;点校本;标点失误《荀子》是研究荀况思想及先秦各派学说的重要材料。《荀子》一书至唐代杨倞作注以来,评注者虽多,然多从杨注。清光绪十七年,王先谦《荀子集解》问世。此书被称为有清以来的集大成之作。1988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沈啸寰、王星贤点校的《荀子集解》。
一、当断而不断。
1.(325页1-2行)正文 “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下引杨倞注“悬天下 如权称之悬,揔知轻重也。”
按:杨倞注文标点应作“悬天下,如权称之悬,揔知轻重也。”点校本在杨注“悬天下”后漏标逗号。
2.(407页1行)正文“曰:止诸至足。曷谓至足?曰:圣也”下引杨倞注:或曰:“圣”下更当有“王”字,误脱耳。
按:点校本断句不当,杨倞注文标点当为“‘圣下更,当有‘王字。误脱耳。”
二、不当断而断。
1.(119页15行)正文“居于阙党,阙党之弟子罔不分,有亲者取多”下引杨倞注“阙党之弟子罔不分均有无,于分均之中,有父母者取其多也。”
按:“阙党之弟子罔不分”,为杨注所引正文,故当先用引号后用逗号标示;“均有无于分均之中”,为杨倞一句完整注文,故“有无”下逗号不应有。
2.(133页12-13行)正文“《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
按:正文标点应作“《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 《诗》、《书》、《礼》、《乐》、《春秋》分别表达的是圣人的情志、政事、行为、和谐、微言大义,点校本5个逗号使文意含混,应删除。
3.(336页13行)正文“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不知逆顺之理”。
按:正文本义是说肤浅的人传述简陋之人的言论,故“传”下不应有逗号。加上逗号,使文意改变,应删去。
三、当属上而误属下
1.(58页7行)正文“失之己,反之人,岂不迂乎哉!”王先谦案:“反之人,与《君道篇》‘反之民‘反之政同,意言反求也。”
按:先谦按语“民”下应加顿号,“同”下逗号应加在“意”之后,点校本标点皆误。
2.(95页13行)正文“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若夫总方略,……”
按:标点应作“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若夫总方略,……”据文意可知“也”为上句句末语气词,“若夫”为句首发语词,故当在“也”之后加句号。点校本断句不当。
3.(338页8-11行)正文下引杨倞注:当,谓得中也,丁浪反。优,犹宽泰也。“不知足”,“不”字亦衍耳。言圣王之养民,轻赋薄敛,皆使宽泰而知足;又有禁限,不得以有余过度也。
按:优犹,指宽裕安泰。点校本误解杨倞注文,标点误作“优,犹宽泰也。”考杨注下文可知,标点当为“优犹,宽泰也。”
四、当属下而误属上
1.(241页6行)正文“彼诚有之者与诚无之者,若白黑然,可诎邪哉!”
按:此文标点应作“彼诚有之者与诚无之者若白黑,然可诎邪哉!”前一逗号应在“白黑”下,“然”字属下句,为句首反诘语气词。点校本断句不当。
2.(309页7行)正文 “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
按:耳目鼻口形,指五官;能,指五官功能。故此文标点应作“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能”字属下句,是说功能各有分工而不能互相代替。故当在“口形”之后加逗号。
3.(349页12行)正文“三者偏亡焉,无安人。”
按:此文逗号应在“偏亡”下。“焉”字属下,作句首副词。“焉无安人”,犹“乃无安人”。点校本断句不当。
4.(366页7行)正文:然后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
按:宋台州本、宋浙北本原作“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点校本断句不当,误将逗号标在“名”下,有违原文之意。
5.(518页1-2行)正文“少言而法,君子也。多言无法而流喆然,虽辩,小人也。”
按:据文意,正文标点应作“少言而法,君子也。多言无法而流,喆然虽辩,小人也。”点校本不明原文之意,断句不当。
五、标点误用。
1.(60页9行)正文“陶诞、突盗”下引用郝懿行注“陶诞即谣诞,谓好毁谤夸诞也,突盗,谓好侵突掇盗也,每二字为一义。注似失之。”
按:所引郝懿行注标点应作“陶诞即谣诞,谓好毁谤夸诞也;突盗,谓好侵突掇盗也;每二字为一义。注似失之。”点校本在两“也”字下应标分号,不应标连用逗号。
2.(133页2行)正文“绥绥兮其有文章也”下,引杨倞注“绥绥,安泰之貌,‘绥,或为‘葳蕤之‘蕤。”
按:应在杨注“安泰之貌”下标句号或分号,点校本误标逗号。
3.(176页3-4行)正文下引杨倞注“同物,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是贤愚同有此情也。”
按:杨注中 “人之大欲存焉”,“焉”后冒号应作分号,点校本标点错误。
4.(215页12-13行)正文下引杨倞注:王良,赵简子之御,《韩子》曰“字伯乐;造父,周穆王之御:皆善御者也。”
按:杨注“造父,周穆王之御”之后不应作冒号,应标为分号。点校本误标。
六、误标引语。
1.(44页7-8行)正文“穷则弃而儑”下引杨倞注:《韩诗外传》作“弃而累也”。
按:考《韩诗外传》卷四,知原文作“弃而累”,无“也”字。故标点当作:《韩诗外传》作“弃而累”也。
2.(55页4行)杨倞注:盖当时禁斗杀人之法戮及亲戚。《尸子》曰:“非人君之用兵也,以为民伤斗,则以亲戚徇一言而不顾之也。”
按:考《尸子•广泽》篇原文:“夫吴越之国,以臣妾为殉,中国闻而非之,怒则以亲戚殉一言。”“而不顾之也”五字为杨倞注文,非《尸子》之文,不当在引号内。
3.(199页6-7行)正文“割国以锱铢以赂之,则割定而欲无厌”下,引杨倞注:《韩诗外传》作“割国之疆垂以赂之也”。
按:《韩诗外传》卷六原文作“割国之疆垂以赂之”,无“也”字。点校本误将“也”字误入引号内,不当。
4.(330页2-4行)正文“侯卫宾服”下引韦昭注《国语》曰:“《康诰》曰:‘侯、甸、男、采、卫是也。”
按:考《康诰》原文本作“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杨注所引非全引《康诰》原文,故标点应作:“《康诰》曰:侯、甸、男、采、卫,是也。”点校本有误。
点校本中误标引语项还有一些,例如第353页8-9行,373页6-7行,417页2-3行,447页2-3行,508页8-10行等。都是点校者不察原文导致的错误,在此不一一列出。
本文系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指导老师:王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