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 辅导员专业化的实践与探索

2014-08-07 19:32朱国奉李巨银胡新岗陈光明魏宁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4年6期
关键词:队伍辅导员岗位

朱国奉+李巨银+胡新岗+陈光明+魏宁

【摘 要】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推进高职院校辅导员专业化是建设高素质辅导员队伍的内在需求。高职院校需要在辅导员的科学设岗、规范选聘、岗前培训、职后培养、岗位考核、合理流动等环节进行研究与实践。

【关键词】高职院校辅导员专业化

一、规范选聘机制,设置岗位助发展

实行辅导员职业准入和从业资格考试,规范从业人员资质,是建设专业化辅导员队伍的关键环节。我院在选聘辅导员时,注重辅导员的专业要求,明确规定应聘辅导员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等相关专业,要求为中共党员,德才兼备,作风正派,乐于奉献,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由学工部、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先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笔试与面试,再经体检、心理测试等程序后录用。为促进辅导员职业分类,学院在岗位设置时专门设置了辅导员岗位,纳入教师系列管理,同时按照不同的职业分类将专业系列职务岗位进行了细化,建立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学生发展与管理等方面的专门队伍,改变了辅导员身兼多重角色的状况,尽量明晰辅导员专业界限,帮助辅导员按照各自不同的职务系列进行发展。中高级辅导员按照自己的特长和资格证书分别进入不同的学生工作专门岗位工作,初级岗位的辅导员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综合性工作。

二、严格岗前培训,强基固本谋发展

按照专业化辅导员的素质要求,每年结合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安排,通过省及校级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文明礼仪、教育法律法规、国际国内时事政策、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知识、法制安全知识、组织管理能力、就业创业指导、学生工作技能等专题培训,努力使辅导员成为大学生的“生活引领师”“学习辅导师”“思想教育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就业指导师”“创业实训师”。如我院在“创业实训师资培训班”上,以“实际问题”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产生实效”为归宿,采用交流互动、理论讲解、专题讲解、示范教学、试讲演练、理论考试等形式进行授课,让学员在模拟的商业环境中“做与学”,从而进一步掌握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激发创业意识,提高创业实训指导水平。

三、明确岗位职责,立足岗位求发展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实现评审单列、指标单列。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院师资培养规划,享受专业教师培养的同等待遇。同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十四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规定,学院辅导员也可申报管理岗位的六~十级职员岗位,如二级院(系)党总支书记为六级岗位,团总支书记为八级岗位。优秀辅导员被提拔担任相应职务时,即按照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学院制定了不同系列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并同辅导员签订了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岗位工作目标、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及奖惩,每位辅导员根据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岗位职责,立足岗位开展职业提升,增强了专业化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重视职后培训,自我加压促发展

学院重视加强辅导员培养培训工作,结合辅导员专业化培训的发展性、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原则,努力搭建辅导员职后提升平台。学工部、组织人事处联合制定了辅导员培训规划,建立了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根据不同类别辅导员的特点,分别就受训层次、职位需要、知识结构以及能力水平等具体指标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同时对辅导员提出不同阶段的目标和要求;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采取以专题设置为主的菜单式、选择式的课程模式,让不同层次的辅导员各取所需,在完成基本素质培训的基础上实现个性化发展;在培训中采用自主参与型、重视实践型和互动交流型等方式,引导辅导员将教育与自我教育、提高与相互提高、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动态培训情况,实施跟踪管理,完善对辅导员素质和能力的动态考评。重视加大对辅导员培养培训专项经费的投入,推荐优秀辅导员参加部、省级业务进修、学习培训。

五、构建专业团队,融入集体同发展

学院设置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部”,将所有属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学生专职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学生生活区专职辅导员纳入该部,进行统一专业化管理。根据高职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学习实际,组建了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员团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辅导员团队、就业与创业辅导员团队、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辅导员团队、学生生活区辅导员团队等专业团队。组建团队时充分考虑个人的兴趣爱好,同时尽量做到团队成员的年龄、性别、职称、专长、学缘合理配置,保持团队的可持续发展。每个团队设带头人一名,享受教研室主任待遇。学院为辅导员专业团队提供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团队开展教学、科研与培训活动。组织新老教师开展“师徒结对”活动,部分专业从校外聘请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研究的专家作为年轻辅导员的指导教师,通过“师傅”的传帮带及团队成员间的交流与协作,使年轻辅导员迅速获取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全面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

六、专项经费扶持,借助科研快发展

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离不开科研支撑。学院为此设立了辅导员队伍科研专项基金及青年辅导员教师科研专项基金,一方面在每年的院级课题申报指南中专门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题,相关课题限辅导员队伍的各类团队申报,同时将优秀课题推荐申报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辅导员科研专项资助。另一方面学院要求35岁以下的辅导员都要主持申报青年专项基金项目,保证人人参与科研。近几年来,我院辅导员主持申报并获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政)委托研究项目辅导员骨干支持研究课题2项,江苏省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5项,院级课题20项。辅导员队伍通过对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极大地提高了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辅导员队伍的发展。

七、优化考评机制,合理流动善发展

学院明确党委学生工作部是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与二级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院(系)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工作指导。为加强辅导员工作考核,成立了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领导、学工部、组织人事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辅导员的年度考核由考核小组统一进行,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与职务聘任、职称评聘、辅导员专项津贴等挂钩。同时定期开展评优活动,在辅导员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每年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学院对优秀辅导员在业务培训、学位攻读、职务聘任、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干部选拔培养中将优秀辅导员作为团委书记、副书记及二级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的重要来源。为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遵循教育规律,学院既重视培养有潜质的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工作,也重视辅导员与教师、管理干部之间的人才流通渠道。如辅导员具备从事教学、科研或其他工作岗位条件的,经二级院(系)同意后可申请转岗,也可通过上岗竞聘等方式选拔进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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