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凤才,董雪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庆 163319)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中国农村社会发展也有着极大的改变。中国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的生产力在由于原有户籍制度的限制下被解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激发,农业生产效率也有所提高,农民的收入开始进入增加的阶段。然而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随之涌现出来,农业的生产方式与政策制度等不相适应,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了向二、三产业或向城镇的转移,农村劳动力大量离开土地[1]。有很长一段时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被认为是解决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效率低下的途径之一,当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是社会发展必然要经历的过程[2]。然而同时随着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市吸引了更多的外来打工者,这些外来打工者早已不是原有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概念了,取而代之的是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有的甚至“举家进城”,造成了农村的“空心化”现象。
农村“空心化”最初主要发生在我国的中部和西部,“空心化”程度也较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空心村”已经遍及全国,成为中国农村普遍涉及的问题。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而黑龙江省的农业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黑龙江省的农村,其二是黑龙江省垦区大农业。黑龙江省农村人口1 667.8 万人,垦区人口167.3 万人,黑龙江省耕地面积1 183.8 万hm2,其中垦区耕地面积285.4 万hm2,农村耕地面积898.4 万hm2,农村人均耕地面积约0.54 hm2,垦区人均耕地面积约为1.71 hm2〔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的脚步,再加之人均耕地面积的稀少,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劳动力选择将家里寸土寸地交给老人耕种或转租出去,自己到近区的城镇或省外打工赚钱,由此农村劳动力的外流给农村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阻碍了农村、农业更好和更持续的发展。
黑龙江省垦区与农村都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所在地理区域相同,同时肩负着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重任,但同时两者在经营方式、发展模式以及人文环境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黑龙江省垦区是一个独立的农业系统,倾向于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模式;而农村由于土地分散、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结构失衡、制度政策相对不完善等问题,发展还是比较落后,农民的收入较低[4],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环境也相对较差。尽管垦区与农村在体制、制度等各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作为支持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共同力量来说,横向的比较有助于将问题剖析的更透彻,使研究更加深入。
采用调查问卷法和访谈法,选取了黑龙江省垦区和一些农村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其“空心化”问题。本次调查发放问卷550 份,回收540 份,有效问卷484份,有效回收率为89.6%。所得结果分析如下:
对垦区和农村的劳动力男女比例的调查情况为:垦区男性占84%,农村36.84%;垦区女性占16%,农村为36.84%。农村男性在垦区调查到的劳动力男性数量远远多于女性劳动力数量,而农村中男性劳动力数量与女性劳动力数量接近,农村中男女比例明显小于垦区中的男女比例,我们实地调查的时间正好处于农忙时节,许多家庭中干农活的劳动力都是女性,男性劳动力已经离开当地到附近城镇或更远的城市打工。
对农村及垦区的农户家庭收入来源的调查见表1,其中其他收入包括租地的收入、在机关工作的收入等等。由此可以看出,垦区大部分家庭还是以农业生产带来的收入为主,仅有少数人从事其他产业,并且垦区的职工还有工资性的收入。而农村单靠务农来生活的家庭已经占较少的部分,单纯的种地对维持生计来说或许比较困难,大部分人还是要靠其他工作来增加收入,如外出务工或做个体经商、出租地或房屋等。
表1 家庭收入来源对比Table 1 The sources comparisons of family income
(1) 垦区外出务工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4.37%,农村中外出务工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42.41%,调查数据说明了当地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的实际情况,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外出务工的家庭中以人均耕地面积小、耕地质量差、收入水平低或人口较多的家庭为主。此外,对其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的调查结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打工的收入比从事农业生产高或者家中的劳动力过多,或因为有一技之长,或受身边外出打工的人的带动,也随着出去,还有一部分人是在农闲时候到附近的城镇打工,以赚取更多的收入。
黑龙江省垦区外出务工的人数所占比例非常小,主要原因是黑龙江省大部分垦区人们的收入以及对工作的认可程度较高,然而也有一小部分东北部的发展水平较低的农场中的人们选择把家中的地交给其他亲属耕种或者转租出去,自己从事非农业或外出打工来增加收入。
(2)对农村务工劳动力外出的时间的调查见图1。调查结果说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放弃了农业生产工作或者将家里的地留给父母耕种或转租出去,转向外出务工。对于打工的地点,大多数人选择距离家乡较近的城镇,或者全家迁出到外省,一年中只回老家探亲一次,少数人选择了本省所辖的其他城市。根据调查数据可以看出,黑龙江省部分农村已经出现了部分的空心化现象,并且有逐渐扩大趋势。
图1 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时间Fig.1 The work time of the rural labors as migrant worker
(3)对被调查人曾经是否有过外出务工经历的调查见表2。数据表明一半的农村劳动力都有过外出务工的经历,他们应该是在农闲的时候赚得额外的收入,并且很多人仍然有继续出去打工的意愿。而垦区也有部分人曾有外出打工经历,但是随着垦区发展得越来越好,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有相对比较稳定的工作,不愿意出去务工。
根据对当地的耕地耕种情况的调查见表3。可以看出垦区的耕地大部分都由自己耕种,转租出去的占极少数量,而农村转租出去的较多。垦区耕作的劳动力多为年轻人,但也会有一部分耕地由老年人耕种,而农村由老年人耕种的比例大大增加,可以看出农村的青年劳动力的不足导致的留守老人的问题比较严重。
表2 外出务工经历及意愿对比Table 2 The comparisons of experience and willingness as migrant worker
表3 耕地耕种情况对比Table 3 The comparisons of arable farming situations
对垦区和农村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的调查见表4,对工作满意程度的调查结果见表5。可以看出垦区人们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以及对工作的满意程度都略高于农村,然而仍然有不在少数的一部分人认可程度并不高,农村的不满意程度较高是在意料之中的,此外,垦区中有25.9%的人愿意迁出到城市中,而农村中愿意迁出到城市中的人数占48%。
表4 人们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对比Table 4 The comparisons of satisfaction of living conditions
表5 人们对工作的满意程度对比Table 5 The comparisons of work satisfaction
总的来说,在黑龙江省垦区这样一个独立的农业系统中,无论是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是工作的状况都远远超过了其他以第一产业为主的地区,目前没有存在空心化的情况,尽管如此,不代表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垦区的教育以及经济发达水平还是相对落后,也就是目前的繁荣景象仅仅是表面的,在对垦区人口的调查中,仅有4.7%的人愿意让子女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工作,还有15.9%的人会尊重子女本人的工作意向,79%的人不愿意子女回到当地,并且目前的情况是孩子上小学到初中的一般在当地,上高中的大部分在当地也有一部分到外地,而上大学的孩子都在外地,并且家长和子女双方面都希望子女留在较为发达的城市。同时我们也对其子女的从业意愿做了了解,愿意回到垦区的仅占5.4%,其余的均表示不愿意或不是很希望,这其中表示愿意的也有大部分是因为不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在机关中工作。因此,垦区目前的劳动力情况虽然可观,但是若干年后,当一批又一批的子女去外面求学或工作,并且在城市安定下来,垦区未来劳动力和人才的流向会产生很大的问题。
而农村显然劳动力外流非常明显,留在农村的劳动力相对素质更低,许多家庭都是老年人和妇女种地,造成了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问题。对于子女求学的意愿问题,在农村这一数字的差距更为明显,根据对农村调查的数据,几乎没有人希望下一代回到家乡,都希望她们能从事除农业以外的工作,仅有2.63%的人会考虑子女的意见,农村的孩子中有许多从小就被送到城里的学校上学,即使有的中小学在农村读,家长也会想办法在高中的时候把孩子送到教学质量更好的重点学校,都希望他们将来能考一个好大学,能够有光明的前途,即使在农村的生活水平跟从前相比已经提高了许多的今天,在农村人们的观念中考大学仍然是唯一脱离出去的出路,尽管知识是可以改变命运的途径,然而他们都不再希望孩子从事农业,农村的现状已然出现了空心化的情况,未来这些农村的发展方式以及主要劳动力缺失的问题十分令人堪忧。
综合以上对比结果,能够更加明了地看出黑龙江省农村空心化问题的严重性,而黑龙江省的部分农村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空心化,并且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有扩大趋势,未来的劳动力空心化情况更为严峻。黑龙江省垦区目前没有存在农村空心化的现象,但是未来却存有空心化的隐患,并且避免不了的是远期空心化的到来。
导致黑龙江省农村与垦区的农村空心化产生不同情况的因素有多方面,如经济方面、制度方面、社会方面、自然资源、文化程度等。
黑龙江省垦区的经济发展程度远远超过黑龙江省农村,一方面由于垦区是中央的直属企业,归于农业部和黑龙江省管辖,经历了北大荒的开垦及不断的探索和改革,经济飞速地发展。其建制与农村不同,也不存在与农村相同的户籍制度,而我国以往实施的户籍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使一大部分的剩余劳动力仍然留在农村,工业和农业的“剪刀差”又一直长期存在[5],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产品价格低、价格弹性小,使本就没有太多土地的农民无法获得可观的收入,农业一直支持工业的发展,使农村经济发展落后,许多农民只能另寻赚钱出路。另一方面,城市的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在工资水平比农村高出许多的情况下,吸引了农村劳动力的外流。
黑龙江省垦区是以现代化大农业为发展方向,生产其农业生产方式集约化、生产设备较为先进、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较多、机械化应用比较广泛、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渠道也比较完善,人们的生活水平较高。而黑龙江省农村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差距不一,总的看来大部分农村土地属于贫瘠状况,人均占有量少,有的偏远地区甚至不能以地养家,土地面积总量少并且比较分散,因此想要集约化利用还是很有难度,如果太分散还会导致难以流转,甚至造成抛荒的后果。有些地区由于地理环境的制约,只适合种植少数种类的作物,农民在耕种作物上几乎没有选择,如此连年耕作,致使土壤肥力与日降低,导致了一个又一个的恶性循环。并且农村在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面前毫无力量,基本上都是靠天吃饭,可能只有在缺少量的水的时候可以自行灌溉,一旦遇到大的旱灾也还是无能为力,这一点与垦区是无法比拟的,垦区的各种先进设备可以对自然灾害进行预测和报警,并且有一定的抗灾能力。这样由自然条件或地理区位导致的农村发展落后,经济收入不高是导致大量农村青年劳动力外流的因素之一。
农村人口普遍受教育范围小、年限低,文化素质水平不高,因此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主要依靠以往旧的经验,不愿意接受新的技术、新的理念,农村中缺乏真正有头脑有思想又有能力的带头人,导致农业产出增加的速度慢甚至负增长,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缓慢。
对农村和垦区劳动力文化程度的调查见图2,垦区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明显高于农村,农业新技术、新的生产方式得以有效地在垦区中应用并传播,可以以垦区为载体加以推广,使农业产出效率提高,也是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图2 黑龙江省垦区与农村人口文化程度对比Fig.2 The comparisons of the educational level between reclamation and rural area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城乡的二元制度已然导致了一系列的后果,因此要继续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上至中央政府下至各个地方政府,也应该及时落实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政策,尽可能的使农民工群体受益于户籍制度改革,分区域规划使他们尽快落户城市,在政策优惠上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同样平等的享受教育、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利用好合作经济组织,落实好农村各类补贴,尽可能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为农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娱乐文化氛围。鼓励工业和其他行业反哺农业,提倡城市带领农村发展的战略。
农村耕地人均占有量小,经营分散,是导致耕地生产效率低的直接原因之一,对耕地资源规模化经营、促进流转是提高利用率的有效途径[6]。要将有管理能力、懂得农业技术的人才到农村中来,对农村原有的土地经营和流转模式进行改造。政府在其中应起到引导、支持和监管的作用。可以先发展试点地区,发挥示范作用。同时应提供人力、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加强立法,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在实施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加强监管力度,以防止有些官员滥用职权,对百姓造成损失。此外,还应该成立专门的组织,可以用融资等方法将抛荒的耕地统一组织利用起来,提高资源利用率,渐渐改变农村荒凉的现状。
时代在变,市场在变,同样农业市场也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一朝不变了,农民也应该全力武装自己,使自己与时代接轨。因此我省在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时也要积极的培养新型农民,使农民群体告别传统式种植和传统式销售,利用科技手段努力增加收入水平。同时我省应向调整收入分配,以去帮助农民分担农村居民养老压力。可以在农村建设培训基地,利用“先富带后富”理论,先培养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群体,利用此部分人群去带动剩余人群,同时向培训基地输送大学生志愿者,作为引进和培养相关的农业专项人才。
[1]朱启臻,杨汇泉.谁在种地—对农业劳动力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1):162-168.
[2]陈诗达.对城市“民工荒”现象的几点思考[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4,20(4):27-28.
[3]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4]刘欣,马凤才.黑龙江省农民收入特点及增收障碍分析[J].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2013,25(5):99-100.
[5]崔卫国,李裕瑞,刘彦随.中国重点农区农村空心化的特征、机制与调控[J].资源科学,2011,33(11):2015-2021.
[6]单志芬,毕涛,刘德方,等.发展规模经营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0,31(1):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