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自去年9月29日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实施了一批改革措施,落实了一批开放举措。特别是在简政放权方面,按照中央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放有管、放管结合,重点围绕四方面制度创新进行探索。
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更加开放透明的投资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发布首份负面清单。去年编制发布了2013年版负面清单,列明了190项对外商投资保留的特别管理措施。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行政透明度和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到今年4月底,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62家,其中通过备案方式设立的达92%,外资企业备案当场完成,比原先审批平均8天时间大大缩短。
目前,试验区正在抓紧编制2014年修订版负面清单,主要从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增加透明度、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力争今年上半年出台。
二是创新商事登记制度。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制等改革。半年来,新制度运行顺畅,区内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申报出资、认缴年限等未出现异常情况。同时,借鉴国际通行证照样式,把企业营业执照样式由14种统一成一种。3月1日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已在全国推广。下一步将根据符合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暂不涉及法律设定的事项、以授予上海各级行政机关的审批事权为主等原则,在 “先照后证”、简化和取消相关前置审批事项方面探索开展相关改革试点,同时调整实施涉及的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三是实施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由“多个部门多头受理”改为“一个部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并推行线上线下结合和流程优化,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部分事务网上办理。企业可在4个工作日内一并领取相关证照,比原来29个工作日大幅缩减。到今年4月底,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8770户。下一步,将推进“单一窗口”制度由企业新设环节向变更等环节扩展,并实行全程网上电子化登记办理。
四是实施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自贸试验区对企业境外投资管理从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备案手续。截至4月底,已办结30个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对外投资8.73亿美元,占全市对外投资金额的15.4%。目前,正在优化境外投资管理流程,搭建境外投资服务促进平台,实现融资、保险、法律、咨询、会计、信息等配套服务功能。
五是逐步落实服务业开放措施。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6个领域18个行业,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目前总体方案明确的服务业23项开放措施均可实施。目前正结合编制2014年修订版负面清单,梳理出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的新开放措施。
深化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自贸试验区积极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监管制度。海关推出18项改革措施,包括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分送集报、自行运输”、自动审放、自主报税、联网监管、优化查验等便利化措施,并形成了海关监管服务模式改革方案。已有7项在5月1日前推广至区内所有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的企业,其余将在6月底前推广实施。其中海关在简政放权方面,一是简审批,将自贸区货物从账册备案到核销的10个审批事项(38次审批)精简到5个(14次审批)。二是让事权,将预归类、保税核查、稽查验证、边角废料内销定价、集装箱车厢行业认证等5项海关事权转由社会化服务。三是放权力,将由直属海关统一办理的报关员注册登记、减免税审批、滞纳金减免审批、税款缓缴审批等下放至现场海关办理。
检验检疫推出23项改革措施,有6项将作为首批复制推广的创新制度,包括预检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进境生物制品风险管理和中转货物原产地签证制度。其中特别是在检验鉴定机构和认证机构的审批监管方面,检验检疫积极放权,原则取消自贸区内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相关限制性规定;对落户自贸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放宽审批条件、优化审批方式,相关受理工作下放至自贸区检验检疫窗口。
深化金融制度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去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先后发布了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共51条。主要是围绕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五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其中,外汇管理改革的重点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和登记手续,促进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的外汇资金管理便利化。包括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外汇资金池简化管理、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等。今年1-4月,21家企业已经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在简政放权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已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上海市政府已赋予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区域统筹管理权,下放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能够承接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目前,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已承接相关部门下放6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近期将再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并探索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在市级层面今年已取消11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正梳理进一步取消的审批事项,尽可能取消对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和社会组织可以替代的行政审批事项。
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主要建立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及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六项制度。
总之,自贸试验区将以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为标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完善和创新拓展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更好地发挥改革攻坚排头兵和创新探索先行者的示范作用,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