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希 郑秀亮
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环境执法全过程统一化,即统一执法责任、统一执法规范、统一执法频次、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标准。
“要加强环保执法的网格化管理,强化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监管,做到‘情况要明、责任要明、执法到位、加强督察。”在2013年全省环境法制暨环境执法工作视频会议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清郑重指出。为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佛山市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从2013年8月开始着力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使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背景:强化监管势在必行
2013年,对佛山环保工作来说绝对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春节假期后的第二天,佛山市委市政府就召开了佛山史上最高规格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将环保排在全年工作的首要议事日程。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更是强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是群众的迫切需求,环保不合格,政府就不合格”,并提出要实施“水更清”、“天更蓝”计划,重拳治水治气,大力改善生态环境。
8月份,被誉为佛山“史上最严厉”的《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正式出台,其中,环境监管能力被列为考核重点,与大气环境整治、水环境整治一并构成考核制度的主要体系。在这种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面临更具体、更严格、更全面的要求。
与此同时,国家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力度也进一步提升。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从而为依法严打环境污染犯罪编制法网,也明确了符合环境监管失职罪特点的8种情形,进一步加大对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打击力度。
佛山是制造业大市,根据《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佛山共有工业污染源42530个,位居全省第1位。印染、造纸、化工、非金属矿物制造等重污染行业的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比例较大,重金属排放尤其是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压力大,日常监管任务繁重。而佛山实行大部制和简政强镇改革后,实现环境执法“重心下移”,基层执法力量得到充实,但市、区、镇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明确,各级监管责任不清晰,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管缺位。
面对这些新形势,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网格化管理有利于细化执法区域、明确执法责任、降低执法风险、保障执法公正;同时有利于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日常检查、常规监管到位,杜绝污染事故发生,降低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风险。另一方面,网格化管理方便集中执法力量,重点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实施全方位监管,打击违法排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而且有利于理顺各级环境监管责任,固化环境执法人员,改变基层执法人员流动性大、执法不专业的局面。
做法:三定、四清、五统一
在实施过程中,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按照“三定、四清、五统一”的思路开展工作,并及时做好企业的信息实时动态更新。
“三定”指划定网格、确定企业、指定责任人。划定网络即以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将每个镇(街道)合理划分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形成封闭的区域。按照这一划分原则,佛山(除顺德区外)共划分为57个镇街单元网格、11个区级网格以及6个市级网格。通过划定网格,佛山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境监管网络。
首批纳入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范围的企业确定为1071家,其中Ⅰ类企业为67家国控企业;Ⅱ类企业为228家省控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企业包括:铜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皮革鞣制加工、玻璃有关行业、铝冶炼、白酒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其他稀有金属冶炼、禽类屠宰和稀土金属冶炼等行业和重点环境信访企业);Ⅲ类企业776家为除Ⅰ、Ⅱ类以外的其他常规监管企业。
各级环境监管网络都有指定的责任人,其中,各区、镇街网格责任人对网格内企业的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监管频次开展日常巡查:对Ⅰ类企业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Ⅱ类企业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Ⅲ类企业每半年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任人要对其依法立案查处,并按照现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实施行政处罚。市级网格责任人则要加强与区、镇两级网格责任人的联动,指导、协调解决下级网格责任人上报的相关问题,并对网格内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除日常巡查外,网格责任人还必须摸清网格污染底数、加强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价企业监管、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和突发环境事件并主动服务网格企业。
落实监管责任的同时,各网格责任人还要掌握网格内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点,对网格内企业做到“四个清楚”:一是清楚企业生产工艺,掌握污染物的产生情况;二是清楚企业污染物治理工艺,掌握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三是清楚企业污染物排放,掌握污染物排放去向和达标排放情况;四是清楚企业环境风险环节,掌握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为使执法标准化,最大程度实现可复制性,确保“无差别执法”,网格化管理对执法的全过程实行统一化,即统一执法责任、统一执法规范、统一执法频次、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标准,即所谓的“五统一”。
企业环境管理档案(简称“一企一档”)是环保执法人员快速了解企业环境管理状况的重要窗口,是验证企业环保工作是否到位的主要依据。网格化管理要求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加强网格内企业的信息收集,及时更新包括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变化、现场检查、监测数据等企业环境保护相关信息,逐步建立健全“一企一档” 信息数据库,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
成效:理清关系、降低风险、提高服务
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模式的推行,理顺了佛山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关系,明确了监管责任,市级网格责任人重在统筹和指导,通过督察推动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区、镇级网格责任人重在巡查和监管,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从根本上改变了盲目执法、随意执法的情况。
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推行以来,佛山各级网格责任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清除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2013年8~12月期间,佛山共立案查处企业139宗(不包括顺德区,以下类同),罚款金额约516万元,分别比2012年同期增长了51%和31.4%。“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各级网格责任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依法查处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目前已有3宗案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些工作,有力保障了佛山的环境安全。
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使企业监管责任具体细化到人,促使各级网格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开展企业巡查。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统计,2013年8月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启动后,短短5个月时间,佛山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约12684人次,现场检查企业约7818厂次,分别比2012年同期增长了12.6%和12.2%。工作的落实到位,使环保部门摸清了网格污染底数,掌握企业环境风险环节,及时排查治理环境风险隐患,实现佛山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零发生,环境安全形势良好。
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推行还有助于环境监察服务质量的提高,因为各级网格责任人有了自己的“责任田”,这种责任迫使他们必须不断改进执法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例如,在环境保护信用修复工作中,对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价中被评为红、黄牌的企业,网格责任人采取点对点主动服务措施,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指导企业逐级申请信用修复,取消红、黄牌标识。目前,已有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信用修复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对于新建项目,网格责任人则建立了跟踪服务机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跟进,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接下来,佛山将以全面实施和完善全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为契机,履行环境监管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探索逐步扩大纳入网格化监管的企业范围,并将该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用考核的办法督促各区、镇将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生态佛山贡献力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