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其尔 特木其乐
(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65)
“萨病”又称脑卒中,是以猝然昏扑、偏瘫、口眼歪斜、言语不清等症状为主要特征的脑部疾病。多因情绪激动、劳累、用力过度、过量饮酒等引起,多发于中老年人。主要病机为“三根”、“七素”失调,“恶琪素”、“巴达干”浊液增多与“赫依”相搏,“赫依”、“琪素”运行受阻,导致“白脉”及“白脉”之海脑受损。“萨病”由于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致残率高而严重危害着人类的健康,特别是其后遗症期,患者自理能力差,需要人照顾,成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负担。
笔者分析了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间的90例“萨病”患者,其中60例接受蒙药结合针刺治疗,30例接受单纯蒙药治疗,经疗效分析:蒙药结合针刺治疗疗效显著,优于单纯蒙药治疗组,现报道如下。
90例萨病患者均为我科门诊及住院患者,年龄在41~72岁,采用非随机平行对照的方法进行分组,其中治疗组60例,对照组30例。治疗组和对照组病例人组比例为2:1两组病例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病程、病情程度等资料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统计学意义(P>0.05)。
“萨病”诊断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医学病症诊断与疗效标准一蒙医内科病症诊断与疗效标准(2007年)》[1]:①半身瘫痪、言语不清或失语、口眼歪斜、神志昏蒙、肢体麻木为主症。②发病急骤,有渐进发展过程。病前多有头晕头痛,肢体麻木等先兆。③多因情绪激动、劳累、用力过度、过量饮酒等引起。④影像学检查(头颅CT或MRI)以及血、尿、脑脊液等检查可协助诊断。另外,所有患者均经头颅CT或MRI证实,为脑血栓、腔隙性梗死、脑出血,急性期均经内科或外科治疗病情稳,病程已达6月,且伴有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3.1 对照组:以舒筋活脉、行通气血原则,辨证口服蒙药。以额尔敦乌日勒(珍宝丸)、嘎日迪(扎冲)十三味丸、萨乌日勒(治瘫丸)等蒙药为主,14d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
3.2 治疗组:辨证口服蒙药的基础上,加以针刺治疗,酌情配合肢体功能锻炼。
患者可取仰卧位或侧卧位、俯卧位、坐位体位取穴。
头部取穴:顶集穴(百会),顶前、顶后、顶左、顶右穴(四神聪)、运动区。
上肢取穴:肩凹穴(肩髃)、肩前穴、肩中穴、肩后穴、臂臑、肘外穴(曲池)、外关、合谷、内关等。
下肢取穴:髋穴(环跳)、承扶、大腿穴(风市)、足三里、血海、胭穴(委中)、阳陵泉、太冲等。吞咽障碍加风池、完骨、天主。语言不利加廉泉、金津、玉液、哑门。手指握固加八邪、后溪。足内翻加丘墟、照海。
针刺方法:操作采取头皮针平刺,采用捻转手法进针,体针直刺进针,采用提插、捻转手法,1次/d,每次留针30min,每15min行1次针。
4.1 疗效评定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及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医学病症诊断与疗效标准·蒙医内科病症诊断与疗效标准》[1]。临床痊愈:蒙医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证候积分减少≥95%。显效:蒙医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有效:蒙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证候积分减少≥30%。无效:蒙医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不足30%。
4.2 治疗结果:蒙医证候疗效组间比较:治疗组临床痊愈8.33%,显效 43.33%,有效 46.67%,无效 1.67%;对照组临床痊愈6.67%,显效33.33%,有效50%,无效10%。经X2检验,组间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见表1。
表1 蒙医证候疗效评价表
蒙医治疗萨病以整体观辨证论治的方法,采用内服蒙药、外治疗术法相结合的综合治疗,取得了较好的疗效。言语障碍、吞咽困难、肢体关节强直及肌肉痉挛是“萨病”的常见后遗症,也是本病临床治疗的难点,口服单一的蒙药治疗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而运用蒙药结合针刺治疗、结合放血治疗、结合康复训练等等综合治疗方法,可以显著降低“萨病”患者死亡率及致残率,也显著改善“萨病”患者生活质量而造福社会。
[1]乌兰,等.蒙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