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苏苏
(贵州省文联,贵州 贵阳 550001)
论舞蹈与节日文化的关系和作用
张苏苏
(贵州省文联,贵州 贵阳 550001)
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节日文化丰富多彩,舞蹈既是节日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又与节日文化之间存在着互相激励、促进发展的关系。本文就两者之间的关系与作用进行分析。
舞蹈;节日文化;关系;作用
节日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民族文化,也是一种民族风俗和民族习惯。舞蹈以其独特的形式赋予了节日文化更深厚的内涵,它既是节日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又与节日文化之间存在着互相激励、促进发展的关系。下面就舞蹈与节日文化之间的关系和作用谈谈本人一些粗浅的认识:
首先,少数民族节日大多以舞蹈作为其直接表现形式,如苗族“芦笙节”要跳芦笙舞、布依族“查白节”要对歌丢花包、水族“端节”要跳铜鼓舞、瑶族“盘王节”要表演盘王系列、毛南族“火把节”要跳猴鼓舞等,凡此种种,过节跳舞对少数民族具有相当广泛而普遍的意义。其次,许多节日的高潮靠舞蹈掀起,苗族芦笙舞、鼓舞等群体舞蹈在节日活动中能把群体情绪推上顶峰的事实。再次,许多节日本身就是舞蹈节,如苗族“芦笙会”即是芦笙比赛的舞蹈节、瑶族“盘王节”也是跳盘王舞的盛会、彝族的“跳花节”等也均是大型群众歌舞集会。从直观现象的描述中,不难看出舞蹈与节日之间存在着一种密切相依的关系,而探讨舞蹈在节日文化中的作用;探讨舞蹈的先行或先进性,使其成为促进节日文化发展的因素正是本文的思路和观点。
舞蹈与节日的密切关系及两者的双向作用,自有其存在的道理。众所周知,节日的本质属于社会规范、习俗的范畴,也是生活方式的产物,是某种规范在时间维向上的重现。节日的特殊性在于它是礼仪程式化的,具有节奏周期或脉冲性的风俗。它是群体社会生活的周期性强调或强化,是生活中的一个强拍、一次夸张。节日的特征是生活的渲染显现,也是对生活的祈求和接受、观照和理解、祝愿,更是一次礼仪程式化的表演过程。在节日中,人们通过舞蹈的方式,向神明、祖先、首领、亲戚、朋友等社会关系表达情感。如苗族的“吃牯脏节”,瑶族的“盘王节”,水族的“端节”等,都是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盛大歌舞节日。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盛会中的舞蹈逐步具有了缅怀祖先、赞颂智慧、祈丰禳灾、驱恶扬善、欢庆胜利、发扬勤劳勇武精神、传播生产知识等复杂内容,蕴藏着一个丰富的精神世界。此外,从发生动因、存在价值、社会功能等方面来看,决定了舞蹈与节日之间所缔结的相辅相成关系,即具有小系统的结构性关系。它集中而形象地反映了一个群体的共同心理素质、性格特征和理想愿望。其社会功能是一种民间共识的显现,可以由下列几点去引申:1、鼓励人们去担当一定的社会角色;2、大量反映人民的心理与意愿;3、对人们的日常活动具有强大的约束力;4、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对文化进行整合,包括修正或修整。节日功能的实现不是靠理性、科学、逻辑或自然的力量,而是靠文化的系统作用,这种系统作用有时是显现的,有时又是“隐喻的”。节日期间最直接而首要的作用是激发人们的情绪情感,集中或积聚人们的意愿,调整生活的节奏和气氛。而舞蹈最有能力支持和促进其社会功能的实现,因为舞蹈起源于人类身心合一的先天物质条件,以及手舞足蹈的自娱意识,它是一种人体表情形式,也是一种行为艺术。《闻一多全集》中提到:“舞蹈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是充足的表现。”既然节日的一个中心任务是聚集或激发人们的某种情感,使之在一定周期内持续地节奏化地作用于特定地域、民族的群体社会,舞蹈这一“情感形式”则必定要受到节日的青睐。
参与一次盛会,其它艺术形式不如舞蹈那么占有优势,就反映或表现节日内容而言,舞蹈形式能容纳广泛的社会内容,而且对表现节日的内容具有特殊的优势。翻开一部舞蹈史,我们可看到舞蹈发展后的种类与节日的种类相当地匹配,如宗教的节日与宗教舞蹈的匹配,祭祀的节日与祭祀舞蹈的匹配,风俗娱乐节日与表演舞蹈的匹配等。再从历史发展上看,舞蹈较之节日的发展源头要更久远。在没有节日的某一历史阶段,舞蹈曾代替过节日直接尽其社会或文化的职责。后来有了节日这种“制度”,舞蹈一方面朝着自己的发展方向运动,同时继续发挥其所具有的节日文化功能;另一方面舞蹈因其自身的即兴性,加之社会人文历史政治因素影响,从而依附于有广泛稳定社会群众基础的风俗节日,在依存中发展的舞蹈,无疑对节日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
从直观意义上看:(一)对风俗娱乐性节日、舞蹈是不择场合(广场、田坝均可),不择人物(男女老幼咸宜)且融诗舞乐一体,载歌载舞的综合娱乐形式,舞蹈内容也即是娱乐内容。如布依族年节的“花包舞”、“龙狮舞”等即是丢花包、舞龙狮娱乐内容。(二)对祭祀性节日,舞蹈使人们进入忘我的神圣境界,感受到信仰崇拜的统摄引导的力量。如侗族祭祖时唱“萨歌”、念“垒萨”、讲“萨款”、踩歌堂、跳八卦舞、蜘蛛舞等,即是增强民族内聚力。(三)对生产性节日,舞蹈是生产劳动的模仿,能对生产热情进行有效的鼓励。(四)对庆典纪念性节日,它是情绪、气氛的最佳创造者。
由此可见,舞蹈以其强烈鲜明的表现形式,模拟着人们在社会中充当的角色,是联系群体,动员群众,吸引群众的磁石,是诱发人们参与的良好支点。以古老的圆舞为例,许多少数民族在欢乐的节日里都跳这种传统集体舞蹈,苗族芦笙节中跳的芦笙舞、踩鼓舞、古瓢舞等,均是一个舞圈不停地旋转运动,使节日的集会进入高潮。舞圈往往越转越大,不断有人被引入其中,乃至群体社会的全体成员都可以加入,人们联袂并肩,随着节奏统一舞动,同时,充分感受到彼此之间人缘、地缘文化圈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个圆圈运动象征着生命的延续,宇宙的运动,也寓示着节日的周期运动。当我们这些从外部社会去采风的人受感染加入舞圈后,也不由地为其热情而激动,陶醉于节日的氛围中。普列汉诺夫曾说过:“在舞蹈的时候,部落是一个整体。”当然,节日舞蹈并非都是圆圈舞,景颇族的木脑纵戈节、毛南族火把节中的集体舞,其队列均是开放型的,先逆时针方向向中心作螺旋运动,再从中心顺时针向外作螺旋运动,在其蜿蜒旋转循环往复之中,竟能联系成千上万的人,号称万人舞。这也是一种联系群体、维系民族团结的形式。
以上的论述侧重于文化、社会、历史的角度,没有进入艺术的领域。如今,舞蹈在节日中的艺术作用逐渐凸显。自从舞蹈进入艺术境界后,它的特征便与创新分不开,这使舞蹈与文化积淀性传统节日有了不同之处,即舞蹈对节日产生了一种先进的牵引力,舞蹈有了新的价值,它淘汰或摆脱了巫术、跳神、祭祀、仪仗等迷信消极落后的成份。在新的意义上看舞蹈在节日中的积极作用,既要发挥其社会性、群众性、风俗性的优势,更要注意开发它的健康性、审美性、娱乐性和进步性。我们完全可以把老年健身操和敬老节结合起来,也完全可以赋予芦笙舞、铜鼓舞等以新的时代意义,在发展舞蹈中发展节日文化。目前已有不少地方注意到秧歌、芦笙、铜鼓舞等在促进安定团结、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方面的价值取向,并认为它是治疗时下私欲膨胀的社会精神疾病的良药。这是从社会文化角度来看问题的,从而强调了舞蹈的社会功能。事实上我们在过去和现在都有很多成功的实例,使舞蹈在节日中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如龙舞,过去是祈雨的祭祀活动,现在在各种节庆场合,它都既是中华民族振翅高飞的象征,又是一种具代表性的中国舞蹈艺术。泼水节过去不过是泼水来求吉而已,后来不断地增加舞蹈成份,才使它在现代社会那样激动人心。凉山彝族自治区在火把节推广的达体舞更是典型的一例,它在原有彝族锅庄的基础上新编排的一种规范舞,将民间舞蹈的自娱性和现代舞的表演性溶入社会中,给火把节增添了光彩和蓬勃的生机。
综上所述,舞蹈与节日文化确有着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舞蹈的发展赋予传统节日文化现代的意义,节日文化的发展也不断丰富着舞蹈的内涵,两者缺一不可。
J705
A
1005-5312(2014)17-0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