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涛
导致耳聋的原因很多,其中,尤其以耳毒性抗生素药物导致的耳聋最为常见。
耳毒性抗生素包括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多粘菌素、万古霉素、春雷霉素等。它们都是广谱抗生素,在化学结构上有些近似,同属于氨基糖甙类,主要毒害前庭耳蜗神经,同时也能损伤肾脏和人体其他系统。
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引起的听力损害,首先表现为高频听力下降,所以一般不易察觉。待用药数周、数月或停药半年后,毒性扩展至低频率区,病人听力出现问题,但也不容易意识到与用药有关。这在医学上称为“迟发性耳毒反应”,尤以婴幼儿与老年人最为多见。
在使用以上有耳毒性的抗生素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患者不要擅自使用该类药物。同时医生对这类药物应当严格掌握适应症,不宜用于流感、麻疹、肺炎等病毒性疾病;也不宜用于肾炎、扁桃体炎等症。
2.用药总量不宜过大,疗程不能太长。要按规定用量使用,成人疗程一般不超过7-10周。
3.用药期间一旦出现眩晕、耳鸣,应立即减量或停用。若需要较长时间用药者,应定期做听力及肾功能检查。这一点不仅仅只针对抗生素,对于任何药物,只要出现耳部反应,都要引起重视。
4.部分人群,例如存在先天性一侧耳聋或者后天出现过突发性耳聋的患者,用藥前要看清药物的不良反应,看是否存在耳毒性,对于孕妇和幼儿的用药也要重视。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剂量或延长间隔时间。
5.重视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耳毒性抗生素之间不能联合使用,也不宜分别与速尿、利尿酸等合用。否则会加剧听神经的损害。如果与晕海宁同用,会掩盖耳毒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