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恩来
摘 要: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文课程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实现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小学语文;法制教育;新课程标准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规定要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文教育的任务应是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与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因此,语文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挖掘教材内容,按照“尊重教学、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德育渗透,让学生从小就树立法制观念,从而健康成长。
那么,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应该具体渗透哪些法制教育呢?《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在小学阶段,要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包括了解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及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等。下面笔者就多年来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实践做一列举。
一、解释词语时渗透法制教育
在一次学生作文讲评课中,笔者向学生念了一篇优秀学生习作《我的母亲》。这篇习作结尾这样写道:“我的母亲如此辛苦地抚养我,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好好地赡养母亲!”笔者向学生解释:“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同时,向学生介绍道:“《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二、分析句子时渗透法制教育
分析课文《活化石》中的句子“银杏树、大熊猫、中华鲟,科学家把它们叫做‘活化石,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时,为了让学生进一步理解为什么要好好保护它们,笔者引导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未取得采集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三、总结课文时渗透法制教育
在课文《失物招领》教学总结中,当学生知道“不能乱丢垃圾,要养成爱护卫生的习惯”时,笔者适时引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四、拓展延伸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教学课文《长城》中,当学生了解到“长城是世界历史上一个伟大的奇迹,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华夏儿女的骄傲”时,笔者深情地说道:“是啊,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也是人类的文化遗产。但正是这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却正在一点点地被毁坏:由于游人过多,一些长城砖已经松动,城墙上到处可见“到此一游”的字迹,还有漫山的垃圾、商业的喧嚣以及汽车的尾气……同学们,你们对此有何感想?”“真可恶!这些人应该受到惩罚。”“太可惜了,我们应该保护好长城!”“对,我们应该保护好长城!”笔者伺机引导:“《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刻划、涂污、损坏长城。第二十条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只要教师按照原则,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选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做到学科教学与法制渗透有机统一,就能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提高语文课堂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