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周
【摘 要】近几年,德国社会学家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现实表征日渐凸显。本文以“安阳摔婴案”为个案研究发现,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维稳压倒一切”和地方新闻媒体“新闻”、“旧闻”、“不闻”的角色错位折射出其风险沟通能力的不足,从而错失舆情引领主动权,还提出了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和媒体风险应对具体策略。
【关键词】突发事件 安阳摔婴案 应对策略
近年来,德国社会学家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现实表征日渐凸显,社会的风险成本不断加大,我国社会中突发事件井喷态势的发展可看作是直接表现。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和媒体的角色担当往往乏善可陈,令公众失望。加之地方政府和地方新闻媒体最接近“新闻源”,这对地方政府风险沟通能力和地方新闻媒体的专业理念都提出了严峻挑战。历史定格在2013年7月18日这一天。晚上,醉酒的林州市民警郭增喜突然将七个月大的婴儿从市民李青峰夫妇怀中抢走,并将婴儿举过头顶而后摔在地上,随即婴儿被送往附近医院。让人更加震惊的是此事直到8月17日才被京城媒体公开报道。面对如此重大新闻事件,当地新闻媒体为何三缄其口?当地政府部门又奉行什么新闻报道逻辑?
一、地方政府和媒体的角色错位
纵观近些年的突发事件,总是遵循相似的逻辑发展,可是身居突发事件“要塞”的地方政府和媒体却表现出应对乏力的态势。随着改革开放步入深水区,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呈显性化态势,各种社会突发事件井喷状发展。然而,距离“新闻源”最近的地方政府和媒体的角色错位不仅让人感到遗憾,更不利于纾解社会矛盾。
1、政府维度:维稳或维护地方形象大于一切
近些年的突发事件表明:在突如其来的“祸事”面前,捂盖子或堵起来或最大程度封锁消息等错误的应对策略被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奉为“金科玉律”。漠视公众知悉权,堂而皇之的借口就是维护地方形象、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民众恐慌云云。遵照这样的行事逻辑,“安阳摔婴案”后,当地政府并没有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及时公开此事,而是选择捂起来内部解决。后来在一次林州市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提到相关细节此事才被媒体曝光。随即全国各大媒体密切关注。
然而,传播技术日新月异和信息传播日趋扁平化的大背景下,把“丑事”捂而盖之实为不易。“安阳摔婴案”就是一个有力注脚。此案被全国各大媒体公布以后,真相大白于天下,当地形象不仅没有得以维护,政府公信力又遭伤害。在我国新闻体制中,政府部门是新闻管理的第一主体。面对事关公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凡不涉及国家机密,政府部门就有责任也有义务及时公开信息,满足民众知情权,打消民众疑虑。
2、媒体维度:行政压力下变身沉默羔羊
监测社会环境是大众传播媒介的基本社会功能,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对社会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迅速、准确、客观的反映。近水楼台先得月,“安阳摔婴案”发生后,当地新闻媒体抢占报道第一落点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理应予以抢先报道,而且及时准确客观、视角独特、解释权威是构建媒体公信力必不可少的因素。因此,当地新闻媒体若能够抓住有利时机策划好报道对于树立当地媒体形象,提升公信力大有裨益。然而,不幸的是行政压力下当地新闻媒体却三缄其口,变成了沉默羔羊。在西方国家,新闻媒体是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独立报道新闻,不受制于任何势力。而我国新闻体制中,新闻媒体是党的耳目喉舌,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亦因如此,“安阳摔婴案”中,处于地方政府部门高压态势下,当地新闻媒体只能把“新闻专业主义”抛于脑后。
二、角色错位错失舆情引领主动权
“安阳摔婴案”中当地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缺位使其陷于应对被动之势;倘若事件发生之初,当地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先知先觉予以及时、有效、充分的公开和报道,就能够最大限度消弭其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就能够牢牢掌握舆情引领主动权。
在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可以发言的自媒体时代,表达渠道的多元化和表达空间的扩大化迫切需要加强新闻管理工作。“所谓新闻管理是为了促进我国新闻传播事业的良性有序发展,规范媒体新闻业务,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来对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调控、规制,以确保社会舆论导向正确,民心稳定。”①可见,新闻管理的本质就是管控和引导社会舆情,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三、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和媒体的应对策略
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通讯社的媒介生态对突发事件中舆情引领提出新挑战。“安阳摔婴案”中当地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缓报”、“瞒报”的行为,不仅贻误了舆情引导最佳时机还导致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公信力“双下降”,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第一,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发布。凡涉及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应该予以及时发布,公开透明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只有公开透明,及时发布才能够确保公民知情权和社会稳定。否则,就不能够进行有效地舆情引导。比如,十年前的非典疫情,正是由于疫情初期没有及时的信息公开透明,最终“非典”肆虐全国,谣言四起,人心惶惶。
第二,抢占舆情引导最佳时机。新媒体时代政府部门抢占舆情引导最佳时机就要遵循“及时及地原则”和“跟进性原则”。“‘及时及地原则就是政府应及时地在事发当地向媒体发布信息。‘跟进性原则是指不要等到事件完全调查清楚后再向媒体发布消息,而是在动态中发布消息。”②2012年5月26日,深圳飙车案导致车内三人全部死亡,社会影响恶劣。对此,深圳交警方面三天连续召开三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最新消息进展,赢得社会好评。
第三,满足公众需求中坚守新闻良知。在我国,新闻媒体是社会舆情直接引导者,然而,身处党管媒体体制下,重大新闻事件中如何平衡政治压力与公众需求、如何有效监督政府始终是一个敏感问题,但并不是一个无解命题。笔者以为,“安阳摔婴案”中当地媒体假若真顶着政治高压无法开展报道,完全可以间接通过异地媒体予以揭露。因此,政治压力与公众需求中新闻媒体尤要坚守新闻良知和职业底线。
第四,制定和执行新闻政策应遵循舆情传播规律。新闻政策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管控,换言之,所谓新闻政策就是关于新闻报道界限的规定,能报道什么、不能报道什么等均属于新闻政策的范畴。新闻政策制定过程中大多都能够遵循舆情传播规律,可是在新闻政策执行中总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忽视舆情传播规律。“安阳摔婴案”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以“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有意遮盖事实不肯公开信息就是对舆情引导规律的无视。
第五,突破“属地”藩篱促成“跨区域”媒体介入。“我国媒体的管理方面,一直采取的是“属地化”政策,在属地化管理政策下,传媒单位只能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经营发展,导致传媒单位优不胜、劣不汰。”③不仅如此,“属地化”还给新闻媒体监督、批评“属地”政府造成困境,大问题小批,小问题少批或不批,遇到敏感问题新闻媒体更显蹩脚,无形中削弱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职能。因此,传媒大变局背景下,要突破“属地”藩篱促成“跨区域”大媒介集团介入,为舆论监督注入新活力。
结语
新媒体环境下,面对层出不穷的社会突发事件,首先要做的就应该是摒弃旧的应对理念,不革新观念就难以有所进步。就政府角度而言,要祛除维稳或维护地方形象大于一切,从而漠视新闻传播规律的做法;就媒体角度而言,在社会发言成本不断降低的时代图景下更应恪守新闻专业主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不断推进现代传播能力的现代化,提高地方政府和新闻媒体突发事件中的风险沟通能力。□
参考文献
①刘建明:《新闻学概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
②吴飞:《传媒影响力》[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
③郭全中,《中国传媒业大变局透析》[J].《中国报业》,2009(2)
(作者: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3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