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我公司有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但某人自驾车上班,途中被后车追尾,导致头部受伤。请问该职工可以认定了工伤吗?
易安网友 钱韶松
易安网友 钱韶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所以,自驾车上班职工被追尾受伤,只要有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施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