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进
(国网能源研究院,北京 10220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央企,是中国境内最大的原油、天然气生产、供应商,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油气炼化产品销售、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石油机械加工制造、石油贸易等,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加工和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
中石油集团的发展历程是伴随着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逐渐演变的。新中国成立初,为了扭转我国石油产业落后的局面,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足够的能源支持,1950年4月,国家燃料工业部专门设立石油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石油工业生产建设。1955年7月30日,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石油作为重要能源的战略地位逐步提高,石油管理总局从国家燃料工业部分立出来,专门成立石油工业部。1970年6月22日,国家为了统一管理基础资源,将石油、煤炭、化工三部门进行合并,成立了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2月1日,国务院撤销了燃料化学工业部,重新成立石油化学工业部。1978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石油化学工业部,设立石油工业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也逐渐发展了转变,因此,1988年国务院撤销石油工业部,以其所辖主要资源和资产为依托,成立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98年7月27日,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国务院组建国际化大集团、大公司政策的指引下,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进行了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一个市场化运作的上下游一体的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和经营的综合能源公司。
经过近50年的积累建设和6年来的快速发展,中国石油集团已经建成了一支门类齐全、技术先进、经验丰富的石油专业化生产建设队伍,具有参与国内外各种类型油气田和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全套技术实力和技术优势,总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不少技术已达世界先进水平。在美国《财富》杂志2013年世界500 强公司排名中居第5 位,2012年,在美国《石油情报周刊》(PIW)公布的世界最大50 家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位居第4 位,连续9年跻身世界石油公司十强.“十一五”以来,中石油科技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获国家科技奖励51 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 项、一等奖4 项,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 项,技术发明奖二等奖4 项,国际科技合作奖1 项。2012年,公司共申请专利4011 件,其中发明专利1605 件;获得授权专利2998 件,其中发明专利692件。认定技术秘密123 项,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47 项。5 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
图1 中石油近年来申请专利数量及发明专利数量
图2 中石油近年来获得授权专利数量及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
中石油为了整合科技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解决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分散、重复等问题。2001年,中国石油集团以企业技术中心的国家认定作为整顿改革的契机,拉开了以技术中心为核心构建新型技术创新体系的序幕。2006年,中石油集团在工作会议上,系统的提出了机构优化,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纵深配置的“一个整体、两个层次”的科技创新组织研发体系总体框架。
“一个整体”指集团公司(包括股份公司)科技工作和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整体。即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统一规划、部署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勘探开发研究与工程技术研究、前沿技术创新与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工作,确保科技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延续性。
“两个层次”指科技工作部署安排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集团公司和企业两个层次来进行。①第一层次,集团公司负责公司层面的科技研发。组建了八个直属研发机构1,强化完善十个重点实验室,建立了集团公司级的研发中心,负责公司层面的科技研发。通过在集团公司层面集中高层次骨干研究力量,形成了以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攻关、超前技术储备和解决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为主的研发体系。②第二层次,下属企业负责本企业层面的科技研发,形成了覆盖集团公司上中下游、技术特色明显,分工合理、精干高效的20 个企业技术中心。同时,为加强下属企业特色技术研发,集团公司制定了《集团公司企业特色技术发展布局指导意见》。各企业结合自身发展战略,整合现有科技资源,解决实际生产技术方面的难题,从事新技术推广和产业化升级,为企业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支撑。
石油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基础性行业和支柱产业,石油作为一种重要能源,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中石油集团作为我国特大型石油企业,它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政策引导与创新扶持。集团公司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肩负着推进石油石化科技进步的重要使命,与国家同行始终是中石油创新工作的动力机制。
国家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激励中石油技术创新,提供了大量的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优惠政策和扶植政策两方面内容。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国家在税收、贷款等方面对中石油的优惠政策。扶植政策主要体现在加大对中石油实施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上,特别是对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的投入支持,而且对重点研究项目保持较高的投入水平,比如863 项目、978 项目中的石油研发项目就是一种激励和支持。
为了完成国家使命,履行央企职责,中石油结合公司自身科技创新的工作特点,不断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一方面,在集团公司内部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发改委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科技部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中心。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密切加强同各部委在科技创新工作的交流合作。在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的领导下,中石油高度重视国家油气重大专项的组织与管理,加强项目与示范工程、技术攻关与勘探生产的衔接,确保了攻关目标按期实现和研究成果及时应用。
表1 “十一五”期间重要获奖科技成果
科技创新的最终目的,就是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为了保障中国石油科技管理部门与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工作的有效衔接,保证条件成熟的科技成果在中国石油内部合理推广与应用,中国石油实施了内部成果转化机制。
内部成果转化机制是指,中石油物资采购部门以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为基础,将符合条件的产品进行评审并列入内部优势产品目录,通过科技成果的所属企业与内部生产企业之间签订企业内部物资采购协议的方式,将创新产品转让给内部生产企业,从而实现科技产品在系统内直接转化成生产力的过程。其中,创新产品认定,是指中石油物资采购部门将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中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质量过硬等作为标准进行筛选及认定的活动。这一活动是内部成果转化机制的基础环节。从2008年开始,中国石油科技管理部门连年开展自主创新重要产品认定,至今已发布3 批154 项。
内部优势产品评审,是指中石油物资采购部门对创新产品认定的科研产品进一步的进行评审,并将具有内部优势的产品列入《内部优势产品目录》,然后由所属企业与内部生产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框架采购协议方式实施科技成果的转化。中石油内部成果转化机制可以有效解决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难的问题,在为中国石油创造更大效益的同时,有效激励中国石油的自主创新。并以政策形式为其提供被优先推广采用的保障。
中石油集团不断提高企业内高素质科技人才的比重,并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体系,为科技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2007年,国家陆续出台了有关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中石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集团公司《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并着手制订相应细则;为激励广大科技人员的自主创新积极性,出台了《集团公司研发人员激励指导意见》,并改进了《集团公司科技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奖励对象为一线科研骨干;为改进项目管理,制订出台了《集团公司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集团公司重大科技项目首席专家招聘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石油集团在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实行技术特区政策,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政策采取“存量不变、变增量”,“双梯制”等激励措施,在现有体制下,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石油2012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公司共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7名,高级技术专家320 人、管理专家100 人、高级技能专家322 人;高级技师3714 人、技师24029 人。初步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科研团队。
中石油集团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交流合作机制,实现技术创新,提升集团公司技术创新能力。首先,中石油集团及其直属科研密切加强同各高校科学院的交流与合作。科学院和大学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应用基础研究、实验设备和人才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方面,中石油集团加大对基础设施及奖学金制度方面对高校进行支持。比如,2001年11月1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拨款3000 万元,与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全国9 所名牌大学以及6 所石油高校牵手设立“中国石油奖学金”。另一方面,中石油集团运用市场方式引导和调节石油高校的相关科技资源配置,共建若干重点试验室和重点学科研究机构,为实现自主创新战略、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中石油集团探索与中石化、中海油等国内同行业的科技合作模式。中石化在下游和化工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中海油在海上作业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三大企业在所属领域不同,因此,在科技创新方面各具特色。中石油在实施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战略过程中,发挥中石化、中海油等国内企业的各自科技优势,共同签订战略联盟合约,建立技术合作、交流等双向技术转移的渠道,实现创新资源的互补。
最后,中石油坚持“走出去”的科技创新战略。中国的石油工业起步晚,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还存在差距。为阻碍我国石油科技化及国际化发展的道路,国际上大的石油公司在我国发展初期进行严格技术封锁。但是中石油集团坚持走出去的科技发展道路,在国际上积极建立了合作同盟,获得技术支持。比如,2003年,中石油联手壳牌收购澳大利亚的老牌煤层气企业Arrow,在技术和理念上为中石油开展煤层气业务提供帮助,这是中石油坚持走出去战略的一大成功。
“十一五”期间,中石油持续大力实施科技兴油战略,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科技进步对公司贡献率达到52.3%,荣获国家“科技创新型企业”称号,为推进石油石化科技进步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在日益严峻的国内外竞争压力下,中石油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带动企业发展的战略,在科技体系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通过分析发现,值得我国企业深入学习借鉴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建立布局合理与精干高效的组织研发体系,确保科技创新的有序开展。中石油集团以“一个整体、两个层次”为原则建立的科技创新组织研发体系。一方面,以集团公司的整体创新战略作为基础,将集团公司层面和地区公司层面的科技资源优化整合,保证集团公司整体创新工作按照研发体系的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对集团公司和地区公司两个层面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针对性的解决各个层面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企业在发展中常缺乏一个有序的研发体系作为支撑,导致科技创新工作分散、重复,从而浪费了不必要的创新资源。创新研发体系是企业科技工作的保障,因此,我国企业需要学习中石油的研发体系制度建设,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定位科学、分工合理的研发组织体系。
二是坚持与国家同行的创新动力机制,切实履行央企责任。中石油集团公司作为国家特大型央企,以完成国家使命,履行央企责任作为科技创新的动力机制,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进了我国石油石化的科技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掌握国家金融、能源、基础设施等经济命脉,在推进建立创新型国家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央企的科技创新工作往往缺乏正确的动力机制,未能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中,不利于企业科技的可持续发展,中石油的动力机制值得中央企业学习借鉴。
三是采用科技成果内部转化机制,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中石油内部成果转化机制是中石油“十二五”期间鼓励自主创新的新举措,通过创新产品认定、内部优势产品评审工作及企业内部物资采购协议等工作流程,推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有效的激励了中石油的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难是困扰我国大多科研企业的一项重大问题,科研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是阻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重要原因,中石油的内部成果转化机制不仅有效的解决了科技成果推广难的问题,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科技成果市场对接的成本。这一机制值得其他企业,尤其是综合性的特大中央企业的学习和借鉴。
四是构建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机制,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中石油建立起来的同国内科学院所、石油同行业,国际石油公司及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了国内外科技资源的有效流动。在当今国际环境下,扩大开放,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是世界科技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各国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必然选择。作为特大型央企,中石油的交流合作机制,无疑有助于我国石油石化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也符合建立创新性国家的要求。科技资源的闭塞是阻碍我国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原因,借鉴中石油的先进经验,建立国内外交流合作机制,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是推动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有效途径。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官网http://www.cnpc.com.cn/CNPC/gsjs/fz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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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核心竞争力http://news.cnpc.com.cn/system/2010/12/06/001315264.shtml.
[6]中国石油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途径http://www.oilchina.com/cnodc/syxx/cnodc_xl.jsp bsm=04E70B514.0001B0C5.0854&db=cnodcsy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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