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海燕
合力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
文/王海燕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促进和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决定执法检查
应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浦东从诞生到发展都与改革紧密相连。今年是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9年,也是《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通过实施的第7年。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吴汉民、洪浩、薛潮,秘书长姚海同等出席会议。根据常委会201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听取执法检查报告。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首家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从被确立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的那一天起,浦东就背负起国家战略的使命。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这“三个着力”,是中央对于浦东综改的要求,也涵盖了浦东综改的全部。
2007年4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按照“全国能借鉴、上海能推广、浦东能突破”的原则要求,浦东综改的目的就是围绕发展、促进发展,率先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综改的突破口就是以制度创新推动金融发展和自主创新,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和创新驱动为主的发展模式;综改的路径就是要以开放促改革;综改的对象是政府自身,通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决定》实施7年来对落实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支持、促进、引导和规范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突破体制性障碍和先行先试提供法制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承载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域面积的浦东新区,改革大棋局又注入新的机遇与活力。浦东正将三中全会精神体现到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试验试点中,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创新,化优势为胜势。
目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已经过一审,即将进入二审。《条例草案》根据自贸区的定位和特点,设计了涵盖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税收、综合监管、法治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总体制度框架。
“要立足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明确执法检查的任务和目标。”殷一璀说,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市和区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合力;推动相关部门总结经验,从制度创新层面促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和自贸试验区建设联动;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完善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制度规范,并为人大制定好自贸区条例总结经验,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今年,是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启动之年,也是上海自贸区改革“溢出效应”开始显现的一年。用好这两大国家战略,是浦东改革最重要的底牌。为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2014年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安排呈现出新的亮点,比如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突破带动作用,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2014年版负面清单。
据悉,市人大将重点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市和浦东新区政府作关于执行《决定》、转变政府职能的专项工作汇报,实地调研浦东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执法试点和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等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情况;财经委重点围绕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市和浦东新区政府作关于执行《决定》、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的专项工作汇报,实地调研实体经济和经济新业态等发展情况。
浦东新区人大表示,将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上下联动执法检查,成立专项调研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推动浦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并结合改革试点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着力探索改革试点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
殷一璀强调,要加强各方协同,务求执法检查的实效。市人大相关委员会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配合,聚焦重点把检查工作做深做实;市和浦东新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和自查工作;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既要联动开展检查,也要通过检查为今后制定相关决议决定提供指导。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通过检查《决定》的落实情况,聚焦浦东能突破、上海能推广、全国能借鉴的重点改革事项,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进情况,重点检查贯彻《决定》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等情况。通过执法检查,总结提炼改革成果,宣传推广改革经验,积极营造改革氛围,促进浦东新区为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思路、新途径,从而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记者了解到,检查内容分为四方面:一是市政府和浦东新区贯彻落实《决定》的基本情况,重点检查浦东新区在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等方面的重大举措和改革措施。二是市政府和浦东新区根据《决定》授权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和备案情况。浦东新区在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运行方式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决定》、加快推进和更好地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的方式也颇有两点,采取市人大督查、市区联动、第三方评估、三级人大代表参与和媒体宣传等方式,注重发挥三级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作用。
执法检查具体工作分设转变政府职能和转变经济运行方式两个检查小组。其中,3月到4月为执法检查准备阶段,研究和拟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初稿,在听取财经委和浦东新区人大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5月为“下发通知和动员部署阶段”,5月到6月上旬为“市区人大联动检查”,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浦东新区政府、区属行政机关对实施《决定》的情况开展自查和有重点的检查,于6月上旬前形成检查报告,送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5月到6月为“人大督查阶段”,法制委、财经委根据分工,分别组织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书面材料。财经委的执法检查书面材料于6月下旬前送法制委汇总。
5月到6月为“第三方评估阶段”,上海社科院按照委托评估的要求,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各项活动,对《决定》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于6月下旬形成评估报告送法制委。7月上旬到7月中旬,为审议阶段。7月中旬,法制委进一步修改执法检查报告,报常委主任会议,7月下旬,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决定》情况的报告、法制委员会关于《决定》执法检查的报告。
殷一璀希望,上海社科院要发挥专家资源优势,在对《决定》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战略性意见建议;本市新闻媒体要全程参与,充分报道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难,引导全社会共同为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献计出力,促进浦东新区为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思路、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