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医生“寄血验子”被批捕

2014-07-17 15:06
健康必读 2014年5期
关键词:章某血样陈某

2014年4月21日《钱江晚报》报道,35岁的温州人陈某是温州海城街道埭头村一家私人诊所的医师。去年3月,一位自称来自香港的施小姐找到他,说自己在温州有很多客户需要做血液DNA检测来鉴定胎儿性别,希望陈某能够帮忙采血并托运血样。施小姐许诺,陈某可以抽取每位客户800元的提成。陈某答应了。

之后,施小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将客户联系方式发送给陈某,并邮寄用于抽取血样的针管和试管。陈某则专门负责采血,并帮忙收取鉴定费用。抽血完成后,陈某就会将血样通过客运班车托运至深圳,由施小姐派人携带入境香港进行检测化验。去年5月,陈某又收到了另一位来自香港的钟小姐的委托。对方承诺可以给他每位500元提成。两份委托在手,陈某根本忙不过来,为此还拉上了并没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资格证的妻子周某及同学章某一起干。

截至今年2月底被瑞安市公安局抓获,陈某等三人已为近300名孕妇进行了采血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范围包括瑞安塘下、汀田、莘塍、东山、安阳以及苍南龙港、平阳鳌江、乐清柳市等地。其中不乏有部分孕妇因鉴定结果为女孩而去他处人工终止妊娠的。检察机关认为,陈某通过非法采集孕妇血样,转交由境外医疗机构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目前,陈某已被批捕,周某和章某被取保候审。

本刊提醒: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通过血液DNA检测胎儿性别这一行为在内地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无论是在深圳由中介采血送检,还是自己“寄血送检”,只要涉及在大陆境内完成采血环节,都涉嫌违法。另一方面,禁止性别鉴定的法律虽然不适用于香港,但内地中介机构私下采血的行为仍然属于无证经营,非法行医。同时,涉嫌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和妨碍国际卫生检疫罪,也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检测机构是否具有资质、检验报告的真伪、检验结果是否准确,这些环节均无人监管,过程不透明,中介一手遮天,最后吃亏上当的还是孕妇。一旦出现误诊孕妇“误堕胎”非但得不到赔偿还将面临行政处罚、“人财两空”的诸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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