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何要“自卫”?

2014-07-15 08:19赵灵敏
南方人物周刊 2014年23期
关键词:关系密切日本自卫队自卫权

赵灵敏

日前,日本政府向执政联盟的自民和公明两党提交决议案,规定当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到武力攻击、从根本上对日本国民的生命和权利形成明确危险时,允许日本行使“必要最小限度”的武力;还允许日本自卫队在“非战斗现场”对其他国家的军事行动进行后方支援,并要求对介于军事冲突与和平状态之间的“灰色地带”事态加强应对,简化下令出动日本自卫队的手续。

由于“与日本关系密切”、“形成明确危险”等措辞存在弹性解释的空间,这份内阁决议案将为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开辟道路。

所谓集体自卫权,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

根据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主权国家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但因为日本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国家之一,1946年通过的宪法第九条规定“放弃战争,不设军队”,日本等于放弃了集体自卫权,专守于自身的防卫。

安倍晋三上台以来,致力于让日本摆脱战败的束缚,成为“普通国家”。

除了对侵略历史进行否认,声称要对以前日本政府正式表态的3个讲话(有关日本侵略历史的村山讲话、有关慰安妇问题的河野讲话、有关历史教科书问题的宫泽讲话)进行修改之外,还在军事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带有冒险色彩的突破,从而将“武器出口三原则”、“放弃集体防卫权”等二战后日本限制性防卫政策的核心支柱一一摧毁。

由于修宪要获得国会2/3多数的支持,而目前执政联盟的席位超过1/2但没有达到2/3,因此要直接修改宪法是很困难的,但好在宪法第九条规定的是原则,并没有明确提及“不行使集体自卫权”,只是因有放弃战争等条款而被认为实际上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于是,日本执政党和右翼势力提出了“修改宪法解释”这一变通主张。

6月27-29日,日本经济新闻和东京电视台在日本国内进行的舆论调查显示,针对行使集体自卫权,34%的受访者回答“应该允许行使”,50%的受访者表示“不应该允许行使”;还有男子在东京地铁站自焚以示抗议,应该说,在这一问题上日本的民意是很清楚的。但是,安倍显然是铁了心要走出这一步。

由于此前在此问题上一直持谨慎态度的公明党已经松口,因此这份决议在7月1日的内阁会议上通过已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随后,安倍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在秋季临时国会召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比如《自卫队法》、《武力攻击事态法》等等。由于执政联盟在众参两院都占到了绝对的优势,因此这一过程也不存在太大的变数。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当下的冒险,是得到美国的明确首肯的。

美国政府之前一再强调解禁集体自卫权是“日本自己决定的事情”,但今年4月国防部长哈格尔在访日时明确对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表示“欢迎”。显然,美国实力不济又要重返亚洲,于是放松了对日本的控制,希望日本发挥更大的作用以减轻美国的负担。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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