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炜;李朔
(1.华侨大学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福建 厦门361021;2.武汉理工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湖北武汉430070;3.河南科技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河南洛阳471023)
设计是人类一种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创造性和目的性是设计的根本属性。设计中“创造”的这种根本属性决定了设计是一种从无到有的过程,设计行为过程中存在对方案的不断否定、创造、再否定、再创造的循环,这是设计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这也是创造性思维中“无”和“有”周行机制的内在动力,这种动力最终让设计得以实现。此外,设计“目的”的直接指向是“人”,由于人类的喜好、情感、情绪的不确定,以及不同人群的价值取向、风俗习惯、审美情趣的差异,导致设计要达到的“目标”的模糊和不确定,可以说,在设计行为之前,设计的“目的”是以一种抽象的形式存在的,这种存在形式与“无”的概念有多层面的契合。
1.设计的逻辑起点——设计之前的“无”。“有”和“无”是所有设计的普遍性特征,任何的设计都存在“有”和“无”的一般特性。“有”代表设计存在的根基,是一种可以感觉到的具象存在,而“无”是设计发生的逻辑起点,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对于设计物而言,它的内部机构、功能原理、材料、外观工艺等是一种具象的存在,这些属性对应“有”的概念;而设计要达到的“目标”则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它凝聚了人类的观念价值、风俗习惯、审美喜好等信息,是特定时期人类生活和情感的投射物,这种抽象的存在体现了“无”的观念,也启发了设计的思维。
综上,若将设计存在物理解为“有”的概念,设计行为则是从“无”这一起点开始的,这个“无”包含了“有”的诸多潜在因素和要素,设计的发生正是通过研析和解读这些因素和要素,并以“无”作为逻辑起点,经过思维的归纳—分析—联想—创造—评价—否定—再创造的不断循环往复的周行机制,最终达到设计的目标,达到设计从“无”到“有”的转化。“无”是设计的共性,是设计对象的抽象存在,而“有”是这种共性的具体化,是设计对象的一般存在,设计从无到有的过程是设计从概念转向实体、从抽象转向具体的过程。
2.在存在中设计实现了对自身的否定与超越——设计之后的“无”。设计主体都会对设计对象的功能、意义、使用方式等做明确的界定,其目的是希望设计物能够符合用户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这种界定也规范和限制着用户的行为。然而,由于设计物的意义是处在一种关系结构之中,即它同时需要设计主体的“编码”和用户的“解码”的过程才能完成意义的传递,因此,设计物具有一种动态的交流性质,这种性质决定了设计必然是开放的和不确定的。设计物既定的秩序和限定在使用过程中往往被不断的否定和超越,设计主体无法完全掌控设计物的终极使用方式和传递的意义。
如前所述,在事物(包括设计)的周行机制中,“有”侧重生发、开创、舒展,“无”侧重收敛、削弱、回归。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损”的原则是达到“无”的这种目标所必须采用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这里的“学”是指知识或技术,具有有限性、易把握性和可传授性,在设计中,“学”体现在设计原理、设计方法、设计理论等可授的系统化知识,这些知识需要增加、扩充、丰满、完善,甚至精益求精。而设计的创造性思维是一种灵感性思维、是思维突变的结果,除了知识积累之外,更需要多种因素的巧合才能迸发。这种创造性思维相对于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具有一种无限性、难把握和感悟性,他是经验性的、不可复制的。“损”的原则与方法对与设计过程中的主体行为和创造思维用重要的启示。
1.设计主体的“损”。有心理学专家研究表明,阻碍创造性思维发挥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惧怕权威、墨守成规、习惯性和文化包袱是导致创造障碍的最重要的几个因素。我们举个例子说明这种思维的限制,如图1,在纸上有9个排成矩阵形状的点,要求用四条线把它们连接起来,但行笔时,笔不能离开纸面,线段也不能重复。这个问题最大的思维限制在于,人们对于“方形”的思维惯式,使得操作者局限于方形的垂直、水平线的排列组合中;另外,纸面上的方框也成为了这个问题的限制,人们大都会将线段绘制在线框内,这样就失去了很多解决该问题的机会。这种习惯性思维(方形)和惧怕权威(线框)的思维定式阻碍了解决问题的创造性思路,若抛除这些,我们可以得到下面的解决思路。
“损”的方法主张“减”、“剪”、“简”,或者说是收敛、削弱,是一种将事物还原到一种单纯、原始、混沌状态的一种倾向,这种倾向要求在设计创造过程中从主观到客观、从理想到现实、从物质到精神过程中的阻隔障碍都要一一剪除,以期求主体与其心灵的便捷沟通,实现创造的目标。正如禅宗的思想强调把心灵的体味引向一个无限广阔的整体世界,强调世界与事物的一体性,“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突破束缚人的创造力的那些狭隘机制,强调主体的直观感悟,还原主体的单纯性。体现在具体的设计操作中,则要求设计主体在进行设计创意时要尽量打破思维的习惯,并用一种包容性、开放式的态度对待多元文化,保持质疑和好奇的心态,并勇于挑战权威。
2.设计思维中对于设计对象的“损”——“回到原点再出发”。“损”的收敛、削弱的方法在设计对象思考的切入点上,则表现为对设计对象(问题)的抽象化和概念化,使主体对设计对象有本质性的认识,并由此出发展开设计创意。例如,我们要为高速公路设计扫雪车,我们对于设计任务可以有如下的定义:(1)高速公路扫雪车;(2)高速公路扫雪装置;(3)快速、大面积扫雪装置;(4)快速、连续消除大面积路面的积雪。显然,在这样的思维过程中,设计对象逐渐摆脱了“车”、“高速公路”甚至是“扫雪装置”的概念,进而摆脱了现有产品或类似产品的使用习惯、装配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将问题定义为高速公路扫雪的本质问题——“快速、连续消除大面积路面的积雪”。类似的例子还有,将自行车定义为便捷性的短程代步工具;将手机定义为便携式信息传递工具;将椅子定义为“坐”具。这样,以这些定位为基点展开设计,拓宽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这种定义为全新的、甚至是带有颠覆性的创造寻找到了一个“无”的起点,这一过程则是对设计对象不断收敛、削弱的过程,使设计“回到原点”。
以上我们论述了设计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中存在的“无”的思想,此外,设计的物质存在形式中也存在“无”的现象,“有无兼用”是中国传统中重要的设计观念。对于设计形式中的“无”,可根据设计对象的不同分别从三维和二维两种形式去分析思考。
有很多学者将“有之为利,无之为用”当成是对空间最早的定义。产品设计中,有形的外壳限定和规划着“无”的内部空间,而这种“无”的内部空间则是机构布置、功能实现的关键;器皿设计中的有形的壁面限定的内部空间使人们可以盛放不同状态的物品,建筑设计中规划出的内部空间是人们交往、交流、休息的场所。在这些“无”的空间形态中,设计主体所要考量的因素也不尽相同:在产品设计中的空间要充分考虑内部的体量、结构等因素,以至于内部空间能合理的安装布置各种部件;容器中的空间除了要考虑体量(容量)外,还要充分考虑其放置的环境,环境不同所塑造的形态不用,使用的材料工艺也不同,这是“无”对“有”的限定;而在建筑空间中,运动和时间是更重要的考虑因素,设计要充分体现建筑作为一种“历史的凝固”载体的意义。
在二维的设计中,文字、图像元素、色彩、图形等都是一种有形的载体,设计者通过对比调和、节奏韵律、比例尺度等规划着这些元素。除了这些可视的元素外,二维作品中的“留白”则体现着“无”的思想,这些留白的巧妙利用可以产生丰富和无尽联想的视觉感受,中国山水画、日本无印良品公司的广告招贴等是应用这种视觉形式的典范。
“无”的概念普遍存在于设计的本体认识、创造思维方法以及物质形式之中,在设计中引入“无”的思想并不是要对设计重新进行定义和界定,而是想透过中西方哲学思想对设计进行新角度的解读,进而启发设计者的创意,引发设计者的思考,也是对当今所倡导的多元文化和多元设计的一种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