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伟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哪里并不重要,因为在广大农村的很多地方,都曾经和正在发生着类似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何时并不重要,因为在这个建设的时代,随时随刻都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重要的是,在这样的事情中,那些人们都在做什么?都在想什么?
重要的是,在这样的事情中,那些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都在说什么?都能做什么?
田庆昌:在工地上寻找证据
田庆昌开着夏利车,围着工地搜集着一些东西。工地周围是松软的土和残存雨水的坑,田庆昌开出了越野的范儿。他觉得,事情总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工地周围还有人家,烟囱里冒着炊烟。倒掉的房子的残垣上依然能看到画的花花草草,还有李白的《静夜思》。
这座房子的记忆保留了孩子小学的生活。
雨依然下着,工地上因此停了工。除了几个大型建筑机械和三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人慵懒地坐在围墙包裹着的工地大门口外,二百多亩土地上了无人影。
门口不远处,竖立着一个安全计时牌,上面显示截止到2014年5月1日,这个名为正仁松涛苑·中央公元(松涛苑)一期工程的建筑场地已经安全生产了459天。而5月1日之后,计时牌上的数字没再更新。
“难道是停工了?”田庆昌自己琢磨。不过他很快告诉自己,计时牌上的日期一定是劳动节放假之后没来得及换掉。他已经对这块工地失望之极,不认为会有他所期待的“停工”发生。
下车,他点上烟,一口接一口,烟气弥漫在眉头紧锁的脸上,暴露出了些许无奈。他和同车的村民田原爬上工地对面的建筑—— 一座12层高的写字楼,鸟瞰这片工地,又拍了些照片。
“留下证据。”这是肖维鼎(化名)告诉村民的。
肖维鼎:守护着废墟博取谈判资本
2014年对肖维鼎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兆头。
渐进年关的时候,村里的房子都被断水断电,肖维鼎把父母接到了新购置的楼房中。
暂时没有人居住的房子,在没有任何签字的情况下,一夜之间成了废墟。肖维鼎父母的所有家当都没有来得及搬出来,全被掩盖在废墟之下。
这块肖维鼎世代居住的土地,早已变成了一片规整的土色大坑和已经打好地基的一小片水泥地。而更显眼的是一座位于工地东南角的孤岛上的白色泡沫板简易房。这是松岚村最后的见证。
站在废墟上,依然能看到被埋在里面的冰箱、洗衣机以及家具的破木屑,犹如一场逃不及的地震现场。
孤岛上,白色简易房的主人靠柴油机发电照明,日夜守护着两户倒塌房屋的废墟。这个人是肖维鼎雇来的。肖维鼎希望能依靠留下的证据,博取一些谈判资本。
赵有传和田加林:抚着伤痕讨公道
赵有传是村子里最早采取诉讼维权的人之一。他们专门从北京聘请了律师。
村民们自始至终都觉得,“北京”两个字很有分量。
和其他村民一样,赵有传世代生活在东莱街道松岚村,他居住的房屋多年前就拥有了《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然而这些合法的手续并没有让他安然无恙。那一夜房屋被推倒的时候,他依然觉得是一个梦。
当地政府告诉村民,征用他们的土地是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后来他才知道,所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就是那个松涛苑的楼盘开发项目。在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还没有谈妥的情况下,房屋被强行拆除。
2013年10月,赵有传遭到了陌生人的围攻。他报了警,但却没得到预期的效果。
“警察拿着录像机取证。那些人打人的时候,他们拍天空;我还手的时候,他们拍我。”赵有传说。
据他描述,打人者在警察面前,依然嚣张。
田加林出去理发,听说房子要被拆了,便急着往回赶。半路就被拦了下来,挨了一顿打。回到家的时候,房子已经被拆完,妻子和女婿都被送往了医院。
深秋的早晨,胶东凉风瑟瑟。年过六十的田加林在自己家的废墟上扒开砖瓦找衣服。他的家什全部被埋在了废墟里,一个汉子哭得稀里哗啦。
赵有传先后多次找政府部门,希望讨个公道。
有关部门:能看到文件未得到回应
赵有传的代理律师先后向龙口市政府、烟台市政府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职能部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这些机关依法公开该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立项等政府信息。
2014年1月3日,烟台市发改委公开表示该单位未收到投资方关于申请项目立项审批及报批的相关材料,龙口市住建局也在2014年1月17日发出告知,称该机关未核发松涛苑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
2014年3月13日,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城乡规划法》,责令松涛苑开发商龙口市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违法建设。
2014年4月,开发商才分别补办了证件。但是这次补办,也仅是回迁区3、4、5号楼及商业B区,回迁区1、2号楼及商业A区至今并未办理相关手续。
2014年3月7日,这个项目的在售广告出现在《今日龙口》报上。这是一家县级机关报,国家整治报纸刊号的时候被收编到烟台报业集团。报纸上用“得中央者,得天下”来形容这块地的价值。这个项目的巨幅广告至今还屹立在龙口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上。
村民中有传言,项目得到了市里的支持。当记者向市政府求证时,工作人员均以向领导汇报下情况为由,未作正面回应。
有关专家:听证告知确认一样都不能少
中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徐建国特别提示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徐建国表示,征用农用地,应根据情况举行听证,听取农户意见。要告知农户拟征地的用途、补偿标准,拟征地块现状的调查结果应当征得农户的确认。这些资料是省级政府作出征地批复的重要依据。
所有的建设,都是为了能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可惜的是,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了这个根本——尤其在利益面前。
于是,法律法规的真正贯彻执行,成为其中的关键。
如今,田庆昌和肖维鼎已经成为了半个法律专家。他们继续走在维权的道路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