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辉
摘要:在阐明营业说和增值税区别的基础上,根据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业特点,通过对“营改增”前后企业盈利能力的变化对比分析,提出经营、采购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服务市场 策略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通过“营改增”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营改增”的比较和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业的特点
“营改增”前,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以其全部收取得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税率为5%(会展业为3%)。“营改增”后,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从计税依据看,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是: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含“税额”,而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含“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最大区别是: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可以抵扣。
现代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从行业特点看,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对于一般纳税人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来说,完成自己完成的对应的“销售额”(以下简称:自完销售额)时,购进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自完进项税额)很少,因购进“自完进项税额”可节约的成本(以下简称:自完节约成本)有限。定义:自完进项税额率=自完进项税额÷自完销售额、自完节约成本率=自完节约成本÷自完销售额。
二、“营改增”的影响
企业都是以追求本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下面就在只考虑主税(营业税或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7%、3%、2%)、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情况下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账面采购成本不变的情况下采购服务时对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影响
同“营改增”前比,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企业盈利能力增幅为:〔5%+(5%-3%)×(7%+3%+2%)×(1-25%)〕=3.93%;一般纳税人服务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幅为:〔5%+自完节约成本率+(5%+自完进项税额率-6%)×(7% + 3%+2%)×(1-25%)〕=(75×自完节约成本率+9×自完进项税额率+3.66)%,同“自完节约成本率”和“自完进项税额率”成正比;所以,“营改增”后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盈利能力都有所增加,这主要是因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含“税额”,而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含“税额”和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可抵扣,所以,在向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服务时一般纳税人服务企业比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企业容易有竞争优势。
(二)采购企业账面采购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采购企业的影响
同“营改增”前比,采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服务实际采购成本比账面采购成本下降:3%×(7%+3%+2%)×(1-25%)=0.27%,采购一般纳税人企业服务实际采购成本比账面采购成本下降:6%×(7%+3%+2%)×(1-25%)=0.54%,所以“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企业无论向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服务企业采购服务实际采购成本都会下降。
(三)分包业务对一般纳税人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影响
同“营改增”前比,向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分包业务时盈利能力的增幅为:{1-分包率+(1-分包率) ×自完节约成本率-〔6%-分包率×3%-(1-分包率) ×自完进项税额率〕×(7%+3%+2%)-〔1-分包率-(1-分包率)×5%-(1-分包率)×5%×(7%+3%+2%)〕}×(1-25%)=〔75×(1-分包率)×(自完节约成本率+0.12×自完进项税额率)-3.93×分包率+3.66〕%,增幅同“自完节约成本率”和“自完进项税额率”成正比;向一般纳税人企业分包业务时盈利能力的增幅为:{1-分包率+(1-分包率) ×自完节约成本率-〔6%-分包率×6%-(1-分包率) ×自完进项税额率〕×(7%+3%+2%)-〔1-分包率-(1-分包率)×5%-(1-分包率)×5%×(7%+3%+2%)〕}×(1-25%)=〔75×(1-分包率)×(自完节约成本率+0.12×自完进项税额率)-3.66×分包率+3.66〕%,增幅同“自完节约成本率”和“自完进项税额率”成正比,同“分包率”成反比;所以,“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可以分包业务,这主要是因“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可以抵扣和同时可以节约成本,所以,进一步说明在向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服务时一般纳税人服务企业比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企业容易有竞争优势。
三、“营改增”后对企业的建议
通过分析,结合行业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主要向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服务的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可以优先考虑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是主要向非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服务的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不要急于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要测算、分析“自完节约成本率”和“自完进项税额率”后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是一般纳税人的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可以以“唯我独尊”为经营策略。企业掌握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业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部分,当行业的“老大”,使企业在竞争中(包括分包业务时)有主导权,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现代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可以以“狼群战术”为经营策略。各个企业,各精一业、各专一行、各强一项,在竞争中联合竞争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个体优势实现整体优势。
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服务时,尽可能实行“一揽子计划”。尽可能打包采购,以获得总价格的优惠和降低采购成本,实现总利润的提高。
六是非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服务时,可以实行“分散采购”。尽量细化采购项目,各项目分头采购,谁的性价比最实惠,就采购谁的,以降低总成本。
参考文献:
[1]黄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J].税收与税务,2012,(5)
[2]钱敏.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3,(1)endprint
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