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一良
如何防范“小官巨腐”宁海县用36条规范村官用权
主持人陈一良
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摘自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在宁海乡村,36条“权力清单”漫画随处可见。图为宁海市跃龙街道东方村正在墙绘漫画。/李江林摄
村干部手中的权力看似很小,但却关系农村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如何才能管住这只看似柔弱,实则凶狠的权力“老虎”?宁海给出了答案。
今年2月开始,宁海县纪委会同农林、民政、国土等20多个涉农职能部门,召开100余次会议,研究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并深入农村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终从原本厚达248页的各种涉农文件规定中提炼梳理出简明易懂的《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
宁海“36条”化繁为简,且覆盖面广,并以图册、漫画等多种生动形式进行宣传,易于被村民理解和掌握。通过查看权力清单,村民们可以清晰了解其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步骤,并找到对应的工作责任人,在事实上有效防范了村干部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
“36条”是宁海县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治理而推出的创新之举。“36条”保证了村民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使村民办事更便捷,使村干部用权更透明,使村务监督更加有据可循,也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据宁海县纪委统计,“权力清单”实施8个月以来,宁海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初信初访量下降8成。
现在我省村村都有了自己的“村监会”,涉农法律法规也不少,但仍有极少数村干部倚仗自身的执政资源与信息优势,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干群关系。唯有切实厘清村干部手中权力,发动村民对村务进行广泛监督,让村干部的权力在村民的眼皮子底下运行,才是杜绝村务贪腐的治本之道。
宁海的做法,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