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文 周 洵
( 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贵州 贵阳550000)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是以气流不完全可逆性受限,呈进行性发展为主要特征的肺部疾病。主要临床表现是反复发作的咳嗽、咳痰、伴有喘息、胸闷、气促或呼吸困难。属中医学的肺胀、喘证范畴。其症状与苗医学记载的三十六经、七十二证的“雷公症”相似。苗医在诊治理论[1]上,根据配方的两个法则,“配单不配双”及“三位一体”[2]的法则,选用清肺降逆,纳气平喘的五种苗药[3],随证加减枇杷叶、葶苈子、白果,配合西医常规治疗AECOPD,评估其临床疗效、血气指标的影响,现汇报如下。
1.1 临床资料: 64 例已明确诊断为AECOPD,于2012 年12 月至2014 年3 月在我院呼吸内科住院治疗病例。
纳入标准: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诊断及临床严重度分级采用2007 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制定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4]的标准。
排除标准①未达到纳入标准;②合并有其他脏器严重原发性疾病;③有精神病病史者;④过敏体质或多种药物过敏者;⑤不配合治疗,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断者。
急性加重期: 患者短期内咳嗽、咳痰、气短或喘息加重、痰量增多、呈黏液脓性或泡沫痰。可伴发热等炎症明显的表现。
中医辨证标准: 咳嗽痰多、呈黏液脓性或泡沫样、气促喘息、难以平卧、动则加重,腹胀便溏、口唇紫绀、四肢不温、舌淡苔白腻、脉弦紧或弦滑。
1.2 分组: 按随机数字表将符合要求的64 例随机分为: (1)对照组: 常规西药治疗32 例;(2)治疗组: 苗药方配合常规治疗32 例。两组在性别构成、年龄、病程长短、病情的轻重无显著性差异。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n)
2.1 对照组: 按照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中提出AECOPD 治疗方法: 吸氧、抗炎、止咳祛痰、解痉平喘药。具体包括: 吸氧、注射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1.2g 静滴,1 次/8h,(3 ~5 天,据痰培养调整);盐酸氨溴索片30mg,口服,1日3 次;茶碱缓释片0.2g,口服,1 日2 次;硫酸沙丁胺醇雾化液1000ug/次、异丙托溴胺雾化液250ug/次,联合雾化吸入,1 日2 ~3 次。
2.2 苗药组: 在上述治疗基础上加服苗药方(五味降逆汤)处方: 吉祥草20g、紫金牛15g、双肾草15g、酸藤12g、果上叶10g,随证加减,水煎服,每天1 剂,早晚各服用1 次。疗程为2 周。
3.1 观察指标: (1)临床疗效: 根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慢性支气管炎症状分级量化表”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中“COPD 急性加重期诊断和严重性评价”的相关内容,将咳嗽、痰量、痰色、气促、胸闷、发热、神志、干啰音、湿啰音的严重程度分为4 级,各计0、1、2、3、4分,在疗程开始和结束时统计积分总和。(2)治疗前后PH、PO2、Pco2 的变化。
3.2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使用SPSS 17.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治疗前后比较采用配对t 检验,组间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 检验,计数资料采用2 检验。
4.1 疗效标准: 临床疗效及证候疗效标准,以积分法评定,计分方法按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喘证的症状分级量化标准,按轻、中、重度分别计3、6、9 分。
临床控制: 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证候积分减少≥95%;显效: 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好转: 临床症状、体征有改善,证候积分减少≥30%;无效: 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30%。
4.2 治疗结果
4.2.1 临床疗效比较: 见表2。
表2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4.2.2 两组治疗前后血气指标的变化: 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血气指标比较(x- ±s)
苗医在自身发展史上存在一段较长的“巫医合一”的时期,基于此,苗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上有其独特之处。苗医有“两病两纲”之说,将其归纳为冷病、热病两大类疾病,“两纲”即“冷病热治、热病冷治”两大治则。治疗中,遵循“配单不配双”及“三位一体”的法则,即用成单的药物种数配制药方。“三位一体”,就是领头药、铺底药、监护药三类药物共组成方。本研究在苗族医药理论[2]的基础上,选用吉祥草20g、紫金牛15g、双肾草15g、酸藤12g、果上叶10g,随证加减。经综合评定发现,在配合常规西药治疗中较单纯西医治疗效果更明显。值得临床研究和推广。
[1]杜江.苗医治疗学的方法和特点[J].中华中医药杂志,2007( 7).
[2]文明昌.黔南苗医药[M].中国文化出版社,2010:39.
[3]唐海华. 苗族药物学[M]. 贵阳: 贵州民族出版社,2006.72 -21
[4]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07 年修订版).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7,30(1) :8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