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农牧局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实行分类监管。按照A、B、C三类标准对饲料生产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动态管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提升创建标准。组织开展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和对标行动,提升行业形象。三是强化风险预警,延伸风险评估。实施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监管能力。认真落实人员培训、风险检查、定期巡查、约谈告诫、重点抽查、监督抽检,实现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五是强化集中整治,提高监管水平。针对不同区域、关键环节重点组织开展饲料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的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