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者当勇于拿自身利益开刀

2014-07-07 03:34晏扬
党员文摘 2014年7期
关键词:下属单位改革者质监

晏扬

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日前联合出台机动车检验新政,共18条改革措施。18条改革措施亮点多多,人们最津津乐道的是六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检、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等等。这些措施确实深得人心,但在我看来,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改革者勇于拿自身利益开刀,这突出体现在其中的第三条措施:“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并要求上述人员已经开办了检验机构的,今年9月底以前必须彻底脱钩。

众所周知,目前很多车检机构都是公安、质监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办的,或者与政府部门、官员及家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不仅导致车检行业垄断经营,而且难免滋生权力寻租和腐败。从某种程度上讲,种种车检乱象的根源正在于此。

比如,既然公安部门在车检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怎么可能对下属车检机构实行严格监管呢?要消除车检中的种种弊端,首先需要斩断监管部门与车检机构的利益纠葛。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做起来何其难哉!因为这触及既得利益,而“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正因为如此,公安部和质监总局以“一律”“不得”“必须”“彻底”等严厉措辞禁止下属单位开办车检机构,显得难能可贵,尤其值得称赞。

正因为改革者勇于舍弃本部门利益,首先拿自身利益开刀,彻底摆脱了利益羁绊,改革才能够勇往直前,才不会夹带“私心”和“私货”,才会有这么大的力度。

公安部、质监总局出台的车检新政,为改革树立了一个标杆——改革要勇于拿自身既得利益开刀,摒弃私心杂念,摆脱利益羁绊,真正以民众意愿为导向,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旨归。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很多领域的改革“雷声大、雨点小”,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改革者不愿拿自身利益开刀。因此,车检新政这个改革标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引领价值。

(摘自2014年5月19日《新华每日电讯》)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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