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7月3日文章,原题:中国反腐机构摒弃委婉措辞,转用“通奸”一词查处违纪官员 对于官员的生活腐化问题,中国反腐机构已摒弃模糊措辞,并使用更能引起民众共鸣的“通奸”一词,来谴责那些肆意妄为的官员。在纪检机构的术语词典中,“通奸”似已取代“生活腐化”和“道德败坏”等用语。一些研究人员表示,这个词——一目了然、易于理解且令大多数人望词生意——表明,中共当局希望唤起公众的评论。中纪委6月宣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因涉嫌腐败被开除党籍时,“通奸”一词(首次)进入反腐术语词典。此前,往往使用“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或“与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措辞描述官员婚外性行为。上周中纪委发布消息称,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因与他人“通奸”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本周三,中纪委在一天内通报7名官员因涉嫌贪腐而被开除党籍或被双开的消息,其中5人被指“与他人通奸”。一些研究人员表示,通过弃用委婉措辞通报(官员)婚外性行为,中纪委正试图获取民众的道德支持。被指责通奸的官员将面临来自公众的道德谴责,因为通奸是比“道德败坏”更严厉的谴责。还有人认为,鉴于“通奸”具有更加强烈的羞辱意味,可令公众更易相信涉嫌官员应被严厉惩处。中国的相关法律并未对通奸作出定罪规定。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与他人通奸情节较重的,将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开除党籍处分。▲(作者Andrea Chen,丁雨晴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