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各大银行、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以及大中型企业均有自己的学徒职业培训体系。通常招收学徒标准为大学或学院本科毕业生,工作经验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0岁。与实习不同的是,学徒职业培训更有针对性,在用人单位挑选学徒的同时,就相当于在挑选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用人单位在配送导师、提供学徒岗位、提供职业薪水方面就是在对一名人才进行全面投资,目的是培训后能直接胜任工作。而实习更倾向于用人单位为实习生提供一个机会,无论是在薪水、实习期限方面,用人单位的投入都会很有限。
两年的学徒职业培训,其实也相当于两年工作经验。在荷兰,大型公司或公共部门都不愿意招收刚毕业的“新手”,这给“高不成低不就”的毕业生也出了难题。学徒职业培训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让用人单位在用“新人”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培训合适的人才。同时,用人单位给刚入职的新人也提供了展现自己热情、志向和能力的机会。
在荷兰,有许多“学徒职业综合介绍所”等中介机构。这些私人公司在遵守纪律、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同时,帮助企业、银行和公共部门招收合适的人选。此外,还有一个名为“地方政府学徒职业联盟”的专门机构,负责协调、推广以及落实学徒制度。 (摘自《经济参考报》 吴心韬/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