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作为一个哲学概念,为我们所熟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出现被误用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一分为二”进行深入分析。
■把“一分为二”与“矛盾”的概念等量齐观,在特定的语境下也没什么错
现代,有人把“一分为二”与“矛盾”的概念等量齐观,这在特定的语境下也没什么错,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一分为二”变成了从两方面看问题的分析方法,最为常见的表述是:“事物都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不好的一面”。此种意义上的“凡事都是一分为二的”惯用说法,实际上是不周延的,有时甚至是荒谬的。譬如“希特勒杀戮犹太人”就不能“一分为二”,因为它不存在“好的一面”。再譬如,真理就是真理,不能说它“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
■不能把是非判断命题转换为“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不好的一面”或“有不好的一面,但也有好的一面”
众所周知,某特定事物本身的是非对错的性质问题,与此一事物所导致的某些结果或影响的好或不好,固然有某种联系,但并不完全是一码事。按照逻辑常识,是非判断的“是”或者“非”是不容含糊的,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不能模棱两可(不能说“既是又不是,既不是又是”)。不能把是非判断命题转换为“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不好的一面”或“有不好的一面,但也有好的一面”——这种转换不仅回避了对是非问题的正面回答,而且容易歪曲事物的根本性质。譬如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从中国掠夺了巨量物质财富,“日本侵略中国是极大的犯罪”这一命题,并不因其为战后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而有丝毫改变。
■所谓的事物都有“好的一面”与“不好的一面”,与哲学上讲的“对立统一规律”是有区别的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的是特定事物自身所包含的矛盾着的对立面的运动,与此一事物的某些外部作用或影响的好或不好无关。张闻天同志在1964年曾指出:“现在一些文件上,把对立统一规律通俗地称为‘一分为二的规律。这种说法有缺点。因为‘一本来是对立统一的一,而不是无矛盾的一;‘二本来是统一的发展,而不是无矛盾的‘一的分裂为‘二。”所言甚是。若一定要用“一分为二”代指对立统一规律,那么从内涵上讲,所分之“二”这两者须是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而不是把一根木头锯成两段、一堆西瓜分成两小堆那样的“一分为二”。 对立统一规律所讲的“矛盾的两个方面”,既不是不顾逻辑上的同一性,对时、地、人、视角、立场、原则、判断标准等前提要素不加区别地东抓一点、西抓一点地随意搭配(张家之夫与赵家之妻并非夫妻),也不是对未呈现出显著二元特征的事物的强行划分。
(摘自《北京日报》 边家珍/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