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应注意的有关问题探讨

2014-07-02 09:59陈银玲
科技视界 2014年10期
关键词:索赔注意处理

陈银玲

【摘 要】本文对工程施工索赔的含义、特点进行了阐述,并对监理工程师进行索赔管理的内容、原则、方法及处理索赔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注意;问题

在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它不仅可以直接为索赔方带来经济利益,而且对双方认真履行合同能够起到促进作用。

1 索赔的定义

所谓“索赔”,就是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费用损失或增加,据合同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向合同另一方提出认为应该得到的额外赔偿的一种手段。在此我们主要探讨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索赔问题,这也是整个索赔管理的重点。

2 工程索赔的特点

2.1 索赔必须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

工程承包合同和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定了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一方违约或者违法,受到损害的一方才有可能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要求。

2.2 不“索”则不“赔”

对由于干扰事件造成的损失,对方如果放弃索赔机会(如不会索赔、超过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等),或放弃索赔权利(如不敢索赔、不要索赔),则另一方就没有赔偿的责任,对方必须自己承担损失。

2.3 索赔是以利益为原则

即通过索赔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

2.4 索赔必须建立在违约事实和损害后果都已经客观存在的基础上

违约事实可以表现为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以虚拟的损害事实提出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

2.5 索赔应当采用明示方式,应该反映在书面文件上

3 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的主要工作

要搞好工程施工阶段的索赔管理,监理工程师应作好以下工作:

3.1 加强合同管理,做到认真、正确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行使业主赋予的权利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监理中的失误应担负责任。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通过有力的合同管理来减少承包商的索赔机会。

3.2 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和反索赔,妥善解决争执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索赔是不可避免的。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的处理和解决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审查承包商的索赔报告;

2)提出索赔解决方案;

3)作为调解人调解争执;

4)提出证据。

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事情的详细记录:

1)工程受阻时间及原因的记录;

2)工程进度的记录与图表;

3)天气情况;

4)承包商所犯错误;

5)给予承包商的指示;

6)驻地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的口头协议及事后记录。

4 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管理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作为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得进行索赔管理时,必须遵循自己的工作原则。

4.1 尽量将争执解决于合同签订之前

监理工程师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合同实施前,就应对干扰事件、对合同中的漏洞有充分预测和分析,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4.2 公平合理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权利,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合理处理解决问题。

4.3 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一致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事件时(如决定价格,提出解决方案等),必须充分地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这是减少争执的有效途径。

4.4 实事求是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以合同和相应的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严格执行合同,才能促进业主和承包商履行合同,工程才能顺利实施。

4.5 迅速、及时地处理问题

监理工程师解决争执时必须迅速行事,不给承包商提供新的索赔机会。对投机性的显著抬高的索赔,也应尽快调查研究,提出部分否定的书面意见。

5 索赔的审核与处理

5.1 查证索赔原因

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是否有合同或法律依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能成立的。承包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性时的特性。

5.2 核实索赔数量

如果承包人的索赔理由成立,就应查看承包人的数量计算是否正确,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正确的数量。承包人所订明的数量是否有事实依据以及所有的数量是否均有效的费用索赔有关;在审核处理承包人提出的费用索赔时应注意索赔费用只能是承包人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审核、处理工期索赔时,必须分析干扰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6 反索赔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实际工程中,分析、审查、反驳一份索赔报告应特别注意如下几个容易被人忽视、也极易引起争执的问题。

6.1 在索赔报告中,对索赔值的计算必须扣除以下两个因素的影响

1)合同规定的对方应承担的风险。索赔计算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补偿条件,补偿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

2)由于由对方工程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这在一般的承包工程都是存在的。通常,干扰事件的责任都是双方面的。要扣除这两个因素后再分析和审核索赔报告。

6.2 索赔值的计算基础是合同价,或在合同价的基础上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

6.3 在一揽子索赔处理过程中,合同状态的分析应是客观的,应按合同签订时的价格水平为依据

1)由于承包商在作报价时未注意到工程复杂难度、质量标准、工程规模等造成报价失误。

2)报价中出现漏项、由于报价前环境调查出错、报价中的材料价格过低而使报价过低。

3)出于投标策略降低报价等。

6.4 防止重复计算

在日常的单项索赔之间,在一揽子索赔的各干扰事件和各费用项目索赔值的计算之间,可能有重复计算的现象,这应仔细审核,予以剔除。

7 索赔的预防和控制

帮助业主控制好工程投资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之一,而索赔管理又是控制投资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想方设法防止承包人提出不必要的索赔,或在已出现索赔事件时尽可能将索赔减至最低程序。

1)由于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发生的索赔事件,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工程风险意识,及早了解自然界和社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尽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2)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索赔,如果监理工程师不是设计者,应尽快向业主或原设计单位反映问题,若业主提出变更,尽可能使变更后工程费用减少为好。

8 结语

在公路工程设计阶段正确地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是控制公路建设投资的关键五一节。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公路建设项目达不到或不完全达到功能设计要求,又要反对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脱离实际的倾向。要严格按照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投资估算作好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以保证有效地控制投资。

[责任编辑:薛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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