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现状调查与思考

2014-06-27 10:15蔡建丽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4年4期

摘要:随着兵团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本文主要对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现状进行调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对完善和改进招投标工作进行思考。

关键词: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调查思考

中图分类号: F426.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8-51-1

1 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兵团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大,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兵团招标工作严格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水利项目进行先监理单位、后施工招标方式。项目法人招标前向兵团水利局备案核准再开标,核准包括:招标的规模、公告发布的媒介、时间安排、资质要求、评标办法、专家库的组成等。

2 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多头管理

现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政府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财政部、商务部、地方政府等。各部门发布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不完全一致,认定以及相对其审查标准也不相同,各个部门和系统均从各自部门的情况出发来制定制度和办法,因此都存在局限性和差异性,形成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多头管理的格局。

2.2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流于形式,难以深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前置条件,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核查方式或证明材料的明确要求。资格预审时,招标机构根本无法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实质性的资质审查,在评标的短暂时间内,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假无法判断。

2.3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深度不够,服务质量不高

随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公司迅速发展,招标业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或素质不高;招标代理机构标书编制质量不高,只是形式上的全过程参与,对评标中出现评审问题时,不能及时科学、合理、合法地予以解释与澄清,不能在专业上精益求精,深度不够,服务质量不高影响评标成果,引发争议或投诉。

2.4 编制标底不规范,评标标准不统一

一些项目法人标底价低于国家规定的预算定额编制标底和初设批准投资额,从外象看来,有些困难似乎解决了,但造成了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和困惑,极易造成企业的经济效益逐年下降,造成恶性循环。水利工程招标项目很多,但是,没有统一的评标标准,人为因素太多,影响到评标的公正性。

2.5 合同变更较多,造价难以控制

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在招标文件中都有规定的,但是现实中存在挂靠包工的施工企业随意更改工期、产品质量、使用成本等,投标企业随意报价,不考虑自身实际承受能力,以最低报价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造成合同履约率低的情况,导致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 完善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思考

3.1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多个部门负责是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这种格局,造成了多头管理诸多矛盾和问题,政府应对统一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如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体制、基本规则、监督社会实施改革。需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从宏观方面统一协调。

3.2 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授权成立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对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实行社会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实行行业化的管理,脱离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与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管理联系,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3.3 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

完善专家库建设,充实专家库成员,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知识;为提高评价专家的素质,把思想品行好、作风正派、技术水平高的专家吸纳到专家库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建立专家统一管理平台,制定统一的专家考核、评分标准,形成评标专家信用档案,作为评标专家保留资格、暂停、清退的主要依据。

3.4 不断改进评标方法

经评审后,最低价中标低于企业成本价,不能一概地让最低价者中标,评标委员会要综合考虑所有情况,全面公正、公平选择最优秀的中标单位,发现最低中标情况不低于成本价的,应该由最低价中标。若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需追加投资的,可采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评标专家会审的办法进行复审,减少和防止随意变更。

3.5 积极推进计算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应用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电子评标、软件评审等,利用网络和计算机的高端技术,降低招标和投标成本,杜绝虚假信息,为招标投标创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3.6 加强中标后的合同管理

一是加强对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的管理。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承包人因更换主要管理人员而违约的,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在施工期,将主要管理人员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交发包人查验;二是强化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考核。发包人不得超越招标文件规定,向承包人提出降低标价、一次性优惠等不合理要求。对履约不到位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作为以后评标依据。

作者简介:蔡建丽,新疆兵团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工程硕士,研究方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