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进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
权力清单制度遵循地方政府及工作部门行使权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地方组织法》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权力清单即界定清楚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让民众都知晓权力的“家底”。 权力清单制度是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前提和基础,而权力公开运行并不仅仅要公开权力清单,还包括公开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各级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既可以让老百姓知晓权力是个什么东西,又可以让百姓对领导干部权力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减少甚至杜绝领导干部发生不作为、乱作为或者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