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4”战略推动煤矿安全发展

2014-06-24 03:31宁远
劳动保护 2014年5期
关键词:重点县煤矿安全复产

宁远

为了做好2014年第二季度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4年4月9日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

会上播放了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公司“5·11”事故警示片;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通报了一季度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和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攻坚战实施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就进一步抓好二季度全国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中央企业,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有关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及各地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

详解“1+4”战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对这次会议作出批示,他在充分肯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指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平坦的大道可走,必须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面对复杂的现状和形势,要继续推进“1+4”战略:抱紧一个“方向盘”,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确定的“红线”理论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四轮驱动”,即:当前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双七条”要贯彻执行;警示教育要扭住不放,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要制度化;打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方向正确,四轮同时驱动发力,就会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要在全国煤矿大力实施“1+4”战略,推动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一季度事故分析

据宋元明通报, 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煤矿事故总量下降,共发生死亡事故109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62人,同比减少12起、少死亡120人,分别下降9.9%和42.6%。较大事故有所下降,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10起、死亡39人,同比起数持平、少死亡8人,死亡人数下降17.0%。重大以上事故下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1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5起、少死亡104人,分别下降83.3%和88.9%。一季度大多数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仍有河南、吉林、湖北、贵州、四川、陕西、安徽、湖南、云南等9个地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014年一季度煤矿事故主要特点:一是复产复工期间事故多发。一季度发生的11起较大以上事故中,春节、全国“两会”后(即3月10号)以后发生了7起,占63.6%。二是瓦斯事故多发,发生的11起较大以上事故中,有7起为瓦斯事故,占63.6%;其中瓦斯突出事故4起、突出后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1起。三是国有煤矿事故多发,发生的11起较大以上事故中,有5起发生在国有重点煤矿,占45.5%;发生事故的国有煤炭企业分别为安徽皖北集团、湖南煤业集团、河南平煤神马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吉林煤业集团。

50个重点县攻坚战情况

宋元明在通报50个重点县攻坚战中关于验收复产情况时,批评了问题较突出的湖南省,“真盯”合格率仅为25.28%。宋元明强调,要特别提醒有些地区,应注意把握验收复产的质量和进度。有的县验收比例达到100%,个别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也大量验收复产,要注意凡违反《七条规定》任何一个条款或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标准的煤矿,一律不得复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重点检查抽采是否达标。

下一步重点工作

付建华在讲话中指出,在肯定一季度工作的同时,对当前依然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4月7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黎明实业公司下海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2名矿工被困。这些事故暴露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非法违规组织生产;二是不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法规;三是同一企业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四是应急处置不当,思想麻痹,贻误战机;五是省属企业事故多发,央企煤矿事故有所反弹。

上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煤矿企业“红线”意识不强,法制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也有地方政府发展观有偏差,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付建华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抓好二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双七条”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简称“国办99号文件”)包含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七项举措,全面贯彻落实该文件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是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的重要保障和具体抓手。

二是加快落实小煤矿整顿关闭目标任务。国办99号文件明确了关闭对象,提出了到2015年底全国再关闭2 000处以上小煤矿的目标任务。2014年全国计划实现关闭小煤矿800处、力争关闭1 000处的目标要求。这是一项硬任务,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是认真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求2014年6月底完成。

四是继续推进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目前,50个重点县还有千余处停产的煤矿,由于长期停工停产,重大隐患丛生,该关闭的坚决关闭,确有需要准备恢复生产的要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验收、签字程序,决不允许停产煤矿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擅自组织生产,做到不验收不准恢复生产。县长签字是对辖区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审查、把关性签字,验收组要对验收审查工作负责,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省市包片督导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既要加大对所包片区的监督检查力度,签订责任状,又要就所包县的关闭奖励、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技术指导等方面积极研究政策,提供服务;还要督促、监督、指导所包县内省属、市属煤矿企业和中央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国办99号文件与七条规定。强调中央煤矿企业和省属企业继续发挥在全国安全生产的表率和排头兵作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真正摆正安全与生产、效益、发展的关系,把矿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强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止因市场不景气、经济效益下滑引起安全投入降低、安全管理滑坡,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反弹势头。

五是狠抓重点灾害治理和基础工作。要注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对重点灾害加强治理,促进地方对重点区域、重点矿井严防死守,坚决打击瓦斯防治措施不落实就擅自生产、假整治真生产、超层越界、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要重点抓好治理瓦斯,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可靠;要重点抓好水害治理,提前安排部署雨季“三防”工作,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决不允许“顶水开采”;要重点抓好冲击地压治理,新修订的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即将出台,新标准增加了对冲击地压矿井能力核定的具体办法,这项工作要求2015年底完成,2014年年底力争完成30%;要重点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据统计,2013年累计有201处煤矿因管理滑坡被降低等级,有295处煤矿因未达标而停产整改,各地要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逾期不达标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编辑 边 安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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