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颖
春末夏初,又时值五一“小长假”来临之际,正是人们集中出行的时刻。面包车、大中型客车等交通工具,因其价格低廉、整体出行成本低、便于就近乘坐等特点,受到中低收入人群的广泛青睐。
但在享受便捷出行的同时,因超载、违章等原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屡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逐渐浮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
频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4年3月3日凌晨2时20分许,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境内卡加曼乡依毛梁路段(国道213线256 km+200 m)处,发生一起客运车辆翻车事故。根据甘肃省安全监管局的通报,在2014年3月1日18时许,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丁咀镇周下村李春燕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5人,实载61人),由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驶往兰州市皋兰县。3月3日凌晨2时20分许,车辆行至国道213线256 km+200 m处时,驶出公路西侧路面,与路侧广告牌立柱相撞后翻车,导致10人死亡、4人重伤、1人危重、30人轻伤。这起事故暴露了客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安全监管不到位,驾驶员和客运包车管理等方面还存在漏洞;有的地区不能严格执行班线客运,长途客车夜间停驶或接驳运输的要求;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无独有偶。 2014年3月25日零时30分左右,在重庆市黔江区,一辆大客车行至包茂高速公路黔江段发生侧翻,随后被货车追尾。在3月26日召开的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事故调查情况。据其介绍,3月25日零时30分左右,一辆牌照为川E34436的客车(从广州顺德开往四川泸州)撞击中央隔离护栏后发生侧翻,约1 min后,牌照为渝BR2602的货车和牌照为渝AHW512的小型客车相继撞击川E34436大型客车,3车连环相撞。之后短时间内,该路段又先后发生4起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台车辆受损,16人死亡、55人受伤。经现场勘验初步分析,事发路段为下坡弯道,当天下雨路滑有雾,川E34436客车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侧翻。渝BR2602货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追尾撞击侧翻客车,加重了事故后果。
2014年3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富康木业公司租赁的通勤大客车(吉BA2057)发生燃烧事故。事故共造成10死亡,17人受伤。3月11日,国务院安委会对吉林市“3·5”重大客车燃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事故发生后,经公安部、吉林省和吉林市相关方面专家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技术检验、集中会商确认,吉林市富康木业公司通勤班车起火原因排除人为因素。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2014年3月6日上午,一辆农村客运中巴行驶到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杨桥镇五一桥时撞断公路护栏坠入柏杨湖中。有11人遇难,1人(驾驶员)获救,失事车辆已打捞上岸。3月11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四川省南充市“3·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相同的关键词
超员、疲劳驾驶,几起不同的道路交通事故,却有着相同的关键词。
客车超员后,必然有部分乘客只能站立或挤在车厢内,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如急转弯、刹车,很容易造成乘客在车厢内磕碰,容易发生“客伤”事故。由于客车超员载客,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重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客车超员给安全行车带来严重隐患,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而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08年发布的《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预防相关知识》中的提示,疲劳驾驶是造成事故多发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甘肃“3·3”道路交通事故后,甘肃省安全监管局提出深刻吸取教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甘肃省安全监管局强调,将进一步发挥GPS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严格按照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设定夜间超速报警,严防车辆夜间超速行驶;加强对营运车辆异地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定期上报、汇总、抄告对外省籍营运车辆非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加强对车辆营运全过程的监管。此外,甘肃省安全监管局还要求辖区内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本地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客车、货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重点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酒驾等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安全监管局要求持续深化“两化一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回头看”,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辆GPS动态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串线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客运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必须停止运行,杜绝疲劳驾驶,控制夜间行车速度。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客车、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型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宣传教育。
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作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更应落实主体责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作为乘客,应该自觉抵制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车辆。这类车辆的驾驶人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多拉快跑,忽视安全,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发生事故的概率高。选择乘坐长途客车的旅客,应该到客运站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要站外上车。坚决抵制超员、疲劳驾驶客车,发现客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途径,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