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刊5月號開卷長文《居安思危謀長遠,開放改革創未來》回顧了澳門回歸十五年來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民生等領域所取得的成就,同時指出所面臨的挑戰。而澳門的改革與發展如何破除困局,作者站在宏觀角度做分析,提舉措,展示希望和願景。全文縱橫捭闔,閱後使人對澳門發展脈絡以及今後改革目標、走向,都有了清醒的認識。
梳理澳門社會發展困局,主要在於經濟單一,發展經濟多元化又受制於人資、人才,人資人才受困於城市承載力不足,所以歸根結底還是土地細小,資源有限問題,此乃眾所周知的現實,亦為挑戰。應對挑戰,筆者以為重點還是在制度改革與創新,治理體系落後,管治能力低下兩個方面。這兩方面改革誠如文中所指,必先從調整法律制度滯後入手,此問題也是坊間老生常談,顯見政府行事遲滯。而法律固有的複雜性和艱巨性,加之法律人才,特別是雙語立法人才的缺乏,亦為政府修法不慎重的主因。但經濟社會發展迅猛,由不得政府久拖不決,不然公共行政改革便無從下手,而公共行政也是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多年來,政府總是被指辦事效率不高,根本原因還是機構臃腫,職責重疊,人浮於事。誠然,現時公職人員制度的諸多詬病起源於澳葡政府,許多制度仍沿襲過去的一套舊框框。回歸以來,雖然公職人員制度前後有過六次改革,但由於未觸及深層次改革,包括問責制,績效核評,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等具體方面,僅停留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淺層次改革,儘管有了公職人員中央招聘等調整,但總體而言,公職人員的面貌依舊,“有人忙死,有人閑死”的狀況,持續發生。
縱然如此,據悉目前近三萬公職人員,政府感到仍不夠用,今年還得增加三、四千人。本來嘛,人多好辦事,卻由於沒有制度作保證,不作為、胡作為、亂作為,鑽“法律罅”現象從生。部分重要部門決策能力退化,有過多的主管及負責人,卻無權限和能力決策,因為不懂解釋現行法規規章或合同,害怕作決定或作出錯誤決定。一些機構不依法辦事,導致糾紛,自身不承擔責任,將問題推向司法機關,由其代替主管機構解決問題,美其名曰:依法處理。
而“依法處理”,在處理房屋、建築、環保等相關法律滯後嚴重而帶來的棘手難辦問題上,搬出來使用,幾乎“四海而皆准”,且妙不可言。因為法律法規滯後與否,都是政府和立法會的事,他說依法處理,怎麼樣都不會錯。這方面,某些官員在處理“善豐花園事件”中,將之運用得爐火純青。久而久之,“依法處理”便成了愚弄百姓的口頭禪,成了阻民眾質疑或斥責的擋箭牌,成了掩飾自身能力低下,管治手段缺乏的靈丹妙藥。可見修法,改變法律法規落後狀況多麼迫切!而要改良這些官場不良生態,使得官員問責制真正發揮作用,從而讓體制、機制,健康、高效、廉潔運轉,就非改革不可。
今年適逢特區政府換屆,此為澳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社會各界普遍關注並寄予厚望,冀特區政府能夠從澳門經濟社會的長遠規劃入手,令公共行政改革有一個良好開端。(澳門/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