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連續爆發二萬市民遊行和七千市民包圍立法會的社會事件,這在澳門社會實屬罕見,甚至有輿論將之與1966年的“一二·三”群眾運動相提併論,如此之說,其實也有其道理。皆因自回歸以來澳門雖為國家一特區行政區,而且在“一國兩制”的保護罩下,澳門經濟發展迅速,賭場遍地為澳門社會創造源源財富,市民受惠經濟發展而安居樂業,整體社會和諧穩定發展,不止令中央放心,也令一海之隔的香港特區市民艷羨不已。
如今往昔平穩和諧的澳門社會突然如平地一記響雷般,連續爆發兩起萬人上街抗議的社會運動,除了矛頭直指特區政府和立法會這二個特區核心的行政架構外,如此大規模的社會運動的發起人卻和澳門聲勢浩大的傳統社團完全冇關係,這也是令社會震撼點之一。
兩起運動的主體都是自發參與的青年人,當中有隨同父母的兒童青少年,亦有在校學生放學後到場聲援,活動的背後並沒有任何有頭有臉或是資源大社團在組織和推動,而且發起團體為澳門新興的青年人組織,為何能逹到一呼萬人應的號召力呢?值得反思!
首先,我們得認同的是,社會上對官員離補法的對抗情緒也不是一味地持對抗的取態的,這由立法會上幾乎全體議員一致投支持票通過可見,而且澳門的主流報章淪番刊登議員社會人士支持高官離補的文章也可見,為何突然輿情突變,以致先後發生浩浩蕩蕩的萬人遊行和集會事件?尤記得行政長官對兩起社會事件的評價是合法的,更贊成青年人關心社會,此舉同樣為政府贏來從善如流的評價,反觀某位議員在議事殿堂拋出“政治決定”的高傲姿態,不僅被指其是民意激發的始作俑者,更被指其惡意撕裂了官民本已貌合神離的關係。翻開歷史的畫卷,與民作對以致翻船的國家政權的教訓不少,而某位議員言行明顯意圖引向官民對立的局面,以期抹煞澳門是屬於市民的事實。社會在進步,官員和立法議員的思想也應進步,更不可以持“我說了算”的本位思想。
(澳門/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