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冬梅
摘 要:简述了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快农村财会人才培养,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制度、推行“三资”管理阳光运行等。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对策建议;新民镇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9-13-02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三资”管理一直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因此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对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就同安区新民镇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及对策建议谈一点粗浅看法。
1 “三资”管理现状及做法
1.1 现状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共有13个村(含村改居社区7个),213个独立核算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总人口3.42万人。经清理登记,2013年底村(组)集体货币资金13 354.88万元;生产性和公益性固定资产总值7 520.7万元;集体土地(不含宅基地)0.21万hm2,其中耕地0.07万hm2。2013年村财收入893.8万元,其中:发包收入25.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万元,投资收益541.47万元,其他收入300.9万元。近年来,新民镇以创新机制为动力,狠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力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1.2 做法
1.2.1 创新思路,组织作用有新发挥 镇2004年2月成立农村会计代理服务站,4月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2005年底完成组级会计委托代理。2010年10月,组建和调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机构,将农村会计代理服务站调整充实组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同时抽调纪检、农业、财政、村建、经管、司法等相关部门人员筹建农村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和农村承包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制定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从制度上保证其运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有序,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制度约束、有人员监管、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
1.2.2 创新管理方法,廉政建设有新突破 2007年开展公款私存和征地补偿费专项清理,纠正村组集体公款私存124笔223万元;清出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回乡参与分配征地补偿费66人127万元,全额清退。2008-2009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承包合同两清理工作,处理账实不符338笔20 935.2万元,审核登记农村集体承包合同503份,完善合同89份。统一票据管理,确保收支明白。以《通告》形式在各村公开栏公告《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据票据》样式,以便村民上交集体款项时索取专用发票。会计中心对收据的“领、用、存”设立台帐,实行收款收据的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上交村集体款项均由出纳统一经手,代理会计对专用票据使用进行监督,避免造成产生账外账、坐收坐支、白条抵库,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
1.2.3 创新报账方式,提升队伍形象 为更好的方便报账员报账,使报账过程更加严谨,会计中心创新报账方式,成为全区首个采取窗口式报账的会计中心。窗口式报账服务,维护了会计工作的严谨性,而且保护会计资料的安全,提升了农村代理会计形象,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档次。
1.2.4 创新程序,提高管理水平 明确大额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工程建设资金开支每笔超过50 000元,非工程建设资金开支每笔30 000元以上,开支前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形成书面报告,送镇包村领导审查后,提交村民代表会通过。配设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核员,负责对工程建设资金开支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建立村集体财务资料档案室,对村集体财务档案统一整理、装订、归档,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代理会计员负责档案室管理和会计资料查阅登记工作,非档案室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1.2.5 创新机制,加强财务监督 推行财务联审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分管领导、会计中心全体人员参加的财审例会,就报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集体讨论处理意见。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以来,共清退不规范开支单据967笔
3 028.19万元,清退违规开支78笔25.68万元;审核村组工程项目89件1 586.18万元,清退不合规建设项目开支2笔,挽回集体资金损失近30万元。重视问题调研,确保管理到位。定期下村居查找“村财镇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完善修定《新民镇村组财务(工程)管理规定》。多渠道推进财务公开工作,确保监督有效。会计中心积极推进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村居财务公开表由会计中心统一录入、打印、下村张贴公示,并采集公开情况照片存档。同时推行网上公开,增强了村居财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百姓可以随时了解村集体财务使用情况,扩大了监督覆盖面。
2 存在问题
2.1 农村基层干部对“三资”管理认识不高 不少村干部存在着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后村干部无机可趁等片面认识。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
2.2 民主机制不健全 我镇虽然普遍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但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在实际操作中,许多村都绕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直接办理“三资”事务,村民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履行。有的村存在“村官一言堂”问题;还有的村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个别村对一些重大和群众敏感的问题进行回避,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
2.3 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不规范 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让个别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尤其是合同签订和文书档案管理方面问题突出,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执行中随意更改、终止、延长合同。如有的村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擅自变更延长专业承包土地承包期限,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个别村对合同等重要文书档案不报备、不集中归档管理,一旦出了问题很难分清责任,最终损害了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2.4 部分村缺乏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良策 有的村级班子怕风险,创业意识不强,对如何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感到缺乏良策,集体经济发展的举措不多,门路单一,处于没有强劲造血功能的状况。土地被征用后,一般村集体仅提取10%~30%的补偿款作为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大部分资金分给农民。
2.5 镇级监管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镇虽然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三个中心”,但人员调配有待加强,农村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和农村承包合同审核服务中心没有安排专职人员,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人员素质参差齐,个别人员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原设计的统一制度规范、统一程序把关、统一资产建档、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监督管理的“三资”监管目标尚未完全实现。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培养 积极引进、选拔机关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到村级组织挂职任职,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区、镇两级每年组织对农村干部和“三资”监管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
3.2 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制度 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等,应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法定程序进行科学评估,按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价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同时,积极开发集会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档案文书管理和电子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实现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村务公开电子化。利用厦门市经管站开发的村组会计电算化管理平台,拓展完善,构建市、区、镇、村四级联动的“三资”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3.3 推行“三资”管理阳光运行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涵,将村财收支,集体资产出让、承包等信息纳入村务公开内容,让村民知晓,确保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调动村民参与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凡集体资产处置、分配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三资”管理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广听民声,广纳民意。完善村民民主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相关工作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监督结果。
3.4 落实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措施 节支是关键、增收是根本,要开源节流并举。一方面要努力探索新时期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领域、新途径,资金变资本的有效形式,实现集体资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增加集体收入。如可以利用集体资金兴办服务实体,开展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服务性收入;可以挖掘集体资源潜力,充分开发利用,形成新的产业;也可以开发标准化厂房、外口公寓、农贸市场等设施租赁项目,增加集体财务性收入。另一方面要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落实村级零招待,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有用的地方。
3.5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按照“人员配置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流程规范、管理手段先进、职能发挥有效”要求,围绕组织建设标准化、业务工作标准化、内部管理标准化、队伍建设标准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目标,进一步抓好镇级农村集体“三资”三个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目标考核办法,确保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工作落实。 (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