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规范化若干问题简论

2014-06-21 06:39刘旗胜
山东青年 2014年5期
关键词:操作方法

刘旗胜

摘 要: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经历了一个渐进性的发展历程。量刑规范化改革对法官、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以及中国法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务操作中,量刑规范化的操作方法为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关键词:量刑规范化;渐进性发展历程;操作方法

量刑规范化是指在量刑活动中,为了统一量刑尺度,指导或约束法官自由裁量行为,以达到量刑均衡的目的而制定一整套指导规则,并根据该规则指导量刑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司法活动的总称。量刑规范化既是针对最终的刑期的规范化,也是在具体个案中要求对相似案件规定相同的处罚,尤其重要的是,量刑规范化是对整个量刑过程,对量刑程序的规范化。

一、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渐进性发展历程

随着经济社会以及司法工作的不断发展进步,量刑不公问题逐渐暴露,量刑公正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人民法院提出要“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制定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毒品等犯罪适用死刑的指导意见,确保死刑正确适用。研究制定关于其他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并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由此,人民法院系统地展开了量刑规范化改革。

从2005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量刑规范化课题组,对量刑规范化问题进行实质性的调研,在反复论证并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

200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4个中级人民法院和8个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试点。试点的结果证明,量刑规范化改革既具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行性。经报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120多家法院对上述两个文件进行试点。2009年12月,根据工作的需要,课题组又起草了《新增十个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并要求一并进行试点。此次由人民法院牵头推进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内容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在实体方面,尝试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在量刑时应当“先根据基本犯罪事实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然后根据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依法确定宣告刑”。并总结出了自首、认罪、累犯、赔偿损失等13种常见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在程序方面,明确提出将量刑活动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要求审判法官应当听取控辩双方以及其他当事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或意见,保障被告人能够获得充分的量刑辩护权,保障被害人参与量刑活动,允许有关方面提交反映被告人行为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社会调查报告;要求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理由。

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试点,201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作为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于2010年10月1日起全面试行。《量刑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成年犯、未遂犯、自首、立功等14种常见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选择了常见、多发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等15种犯罪进行规范。熊选国说,《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统一了量刑方法和步骤、量刑情节适用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在现行刑罚制度比较粗放、法定刑幅度较大、裁量空间比较大的情况下,让法官的量刑越来越公正和精细,确保量刑公平公正。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着手,双管齐下。在实体方面,改变传统的“估堆式”量刑,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将量化引入量刑机制,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裁量权。在程序方面,引入量刑建议;改变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通过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意见,达到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保障量刑公正的目的。

鉴于量刑规范化全面试行的效果良好,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为了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进一步规范法官审理刑事案件的刑罚裁量权,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对法官来说,“估堆”变量化,量刑规范化有利于化解各种案外因素的干扰,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量刑过程是法官在认定事实基础上,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考量被告人从重或从轻、减轻等量刑情节,依照法定刑幅度进行裁决的思辨过程,它是一个受法官个体认知、心理、逻辑等多种主观因素影响与制约的司法操作过程,故在量刑幅度内,法官依职权仍享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相差在五年的约有三百条,由于没有统一的量刑操作规范,很多情况下,法官在量刑时只能凭经验“估堆”。实行量刑规范化之后,原来凭经验“估堆”的量刑方式,现在有了量化的处理方式,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从无章可循变成了有章可循。更明确的量刑规则一方面是加给法官的“紧箍咒”,另一方面又是一道“护身符”。对于“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它就是紧箍咒;对于想要公平断案、却难于抵制说情的绝大多数法官来说,它就是道“护身符”。

(二)对诉讼参与人来说,量刑规范化有利于提高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检察机关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及服判息诉率提供法律基础。当事人对案件裁判公正度的认可与接纳,一方面建立在对事实是否清楚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判断,另一方面建立在对法官运用法理、逻辑进行心证裁量得出的量刑结果进行比对,如果这两者存在矛盾,裁判权威就会不足。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量刑的内在心证过程通常难于被诉讼参与人认知。建立完善的量刑规范化机制,推行庭审量刑程序、裁判文书量刑说理展示制度,可为提高裁判结果公正认可度和诉讼参与人接纳度提供法律基础。因为诉讼参与人,尤其是控辩双方对量刑的辩论意见、法官对量刑的说理都是参照量刑机制所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和量刑基准进行的,诉讼参与人对量刑过程能够充分参与,对量刑幅度都能充分表明立场,由此就能心服口服地接受根据各方共同接受的程序与逻辑推理得出的量刑结果。endprint

(三)对社会公众来说,量刑规范化之后,社会公众对量刑的知情权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由此对裁判结果也更为信服。量刑规范化通过对常见量刑情节适用的规范,使宽、严的标准更加明确、更加细化、更加具有操作性,使罪责刑更加适应,有效解决了过去部分案件中存在的量刑偏差问题,也由此有效地消除了社会公众对法院“暗箱操作”的误解和疑虑,提高社会公众对量刑结果的认同度。

(四)对中国法治发展来说,一方面,量刑规范化有利于推动刑事司法活动的良性运转,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量刑规范化提供了一个能够不断积累、总结司法经验,并把司法经验提升为明确司法规则的途径。

三、量刑规范化的司法实务操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一)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基本犯罪构成是指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特征并达到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最起码的构成要件。只有单一犯罪构成的法定刑的罪名,只存在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例如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同一个罪名有不同犯罪构成和法定刑的,则存在不同的基本犯罪构成,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中就包含了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三种基本犯罪构成。

量刑起点是指根据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一般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对于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主体、未遂等事实情节,不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而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二)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基准刑是指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的刑罚。这里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包括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和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如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基准刑不考虑非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累犯、未成年、退赃等)。

1.非数额型犯罪确定基准刑的方法,以故意伤害罪为例

被告人刘某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拿出刀子朝刘某身上猛捅几下,致其当场流血倒地。案发后,李某投案自首。经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系重伤,并造成八级伤残。确定基准刑的办法如下:

首先,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重伤一人,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如果根据当地司法经验,对于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一般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就是一般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犯罪的量刑起点。如果没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该量刑起点就是基准刑。就上述案件而言,李某将刘某打成重伤的犯罪行为的量刑起点是有期徒刑三年。其次,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基准刑。李某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八级残疾的后果,这就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的刑罚量。按照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增加二个月计算,那么,八级伤残可以增加六个月刑期的刑罚量。据此,李某将刘某打成重伤,并造成八级残疾的犯罪行为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就是在量刑起点上增加刑罚量确定的基准刑。

2.数额型犯罪确定基准刑的方法,以盗窃罪为例

被告人王某撬开丘某随身行李箱,盗走现金人民币60,000元。案发后,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后,王某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王某当庭自愿认罪。确定基准刑的方法是:

首先,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作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根据刑法规定,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西壮族自治区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40,000至400,000元。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根据当地实践经验,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般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就是盗窃数额巨大的量刑起点。如果没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该量刑起点就是基准刑。因此,本案王某盗窃60,000元的量刑起点是有期徒刑三年。其次,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王某盗窃60,000元,比数额巨大起点超出20,000元,这就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犯罪数额每增加四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依此计算,20,000元要增加五个月刑期。据此,王某盗窃60,000元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这就是在量刑起点基础上确定的基准刑。

(三)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1.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比如:某一盗窃案的基准刑是3年,假如被告人只有累犯这一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准刑的15%,那么,累犯调节基准刑的方法表示为:3年×(1 + 15%)。

(2)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endprint

比如:某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是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是从犯,可减少基准刑的20%—50%;有自首情节,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同时具有累犯情节,应当增加基准刑的10%—40%。假如被告人李某盗窃案的基准刑是三年,那么,调节基准刑的方法是:

第一步,先用未成年人、从犯情节调节基准刑,假如根据案情,决定未成年人情节减轻30%,从犯情节减轻20%,调节的方法是:3×(1-30%)×(1-20%)= 1.68;第二步,再用自首、累犯情节调节基准刑,假如据案情,决定自首情节减轻30%,累犯情节增加20%,调节的方法是:1.68×(1-30%+20%)= 1.512。据此,被告人李某用量刑情节调节后的基准刑为一年六个月。

(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2.综合把握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应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调节结果进行调整,确定宣告刑。当调节后的结果仍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确定宣告刑。

(5)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缓刑、免刑的,应当依法适用。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也越来越多。人们不仅要求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还要求定罪准确,量刑公正。量刑规范化改革,改变了传统的量刑模式,将量刑程序列入法庭审理过程,并制定科学的量刑标准,严格依法量刑,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各方对法制服务的需要。经过多年努力,量刑规范化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果。在此基础上,通过各方努力,继续推动量刑规范化改革,我国的法治水平一定会获得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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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广西 桂林 54100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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