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良+刘仁营
内容摘要:市场秩序理论可分为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关于市场秩序基础理论的研究范式,国内外主要有五种观点,这些观点虽然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有不足之处,鉴于此,市场秩序基础理论可分为“神圣力学范式”、“知识进化范式”和“社会发展范式”三种类型。
关键词:市场秩序 基础理论 范式
市场秩序理论概述
市场秩序理论可分为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市场秩序的基础理论是指通过对市场秩序的前提、根据及其发展规律等的研究所形成的理论,它是对市场秩序的哲学回答,这些回答主要包括市场经济的合理化、制度化、现代化和价值性等方面,因为市场经济是否合理、市场经济采用何种秩序模式、市场经济怎样适应生产力的现代化、市场经济具有怎样的价值和价值合理性等问题,涉及到市场秩序为何存在、怎样存在、存在有何意义等根本问题。市场秩序的应用理论是指在市场秩序基础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对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中各种问题的具体分析和实证研究所形成的与形塑良好的市场秩序直接相关的观点和结论。例如,关于具体如何界定和实施产权,如何建立有序的价格、供求、竞争等市场机制,如何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如何有效地建立诚信和信用制度,如何规范中介组织和市场其他主体的行为,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方面的理论,都可归为市场秩序的应用理论。市场秩序的基础理论是应用理论的前提和根据,应用理论是基础理论的深化和具体化,并且随着市场秩序的发展,应用理论一旦成为具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理论,就可以转化为基础理论。
市场秩序基础理论研究范式的主要观点
范式在哲学上主要指某一科学共同体所共同具有的信念和价值等。这些共同的信念和价值决定了该共同体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以及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目前,关于市场秩序基础理论的研究范式,国内外主要有五种观点。
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观点。哈耶克从认识论的角度把西方的理性主义分为以英美为代表的进化论理性主义和以德法为代表的建构论理性主义,他认为在这两种理性传统的影响下,分别形成了自发秩序和人为秩序。他站在进化论理性主义的立场,认为市场秩序本质上是一种自发秩序。它是渐进演化,逐渐扩展的。在他看来,市场秩序与计划秩序是势不两立的,因此他反对一切国家计划,包括国家干预、计划经济、福利国家等等。哈耶克的这种研究范式可称为自发秩序和人为秩序的二元论。
弗莱堡学派的观点。德国弗莱堡学派的代表人物欧肯把秩序分为理想秩序和现实秩序。欧肯的这种分类方法来源于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分析方法。马克斯·韦伯认为,在分析某一时代的社会现象时,可以从这些社会现象的经验材料中综合、概括和抽象出一种模式,以便用它作为分析经验事实的方法。例如,“经济人”(希腊语:homo oeconomicus)、教派、科层制等,都属于理想类型。鉴于此,欧肯用“奥尔多秩序”(Ordo)来表述其弗莱堡学派的理想类型。在他看来,市场秩序的“理想类型”应是完全竞争、公平自由的秩序,应当用理想秩序观照现实秩序,通过制定秩序政策,使现实秩序不断趋向于理想秩序。弗莱堡学派的这种研究范式可称之为理想主义的观点。
以王根蓓为代表的观点。王根蓓将市场秩序基础理论分为以斯密为代表的将社会—政治—法律为既定的前提,从纯经济世界研究市场秩序发生机制的分析范式;以马克思、康芒斯、布坎南为代表的经济—社会分析范式。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社会—经济—自然分析范式。通过这一范式,他主张对市场秩序的研究既要研究其中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也要研究人与物的利益关系;既要考察其中的经济关系,也要综合考虑与之相关的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道德关系等。总之,市场秩序的研究应当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性的研究。
以纪宝成教授为代表的观点。在《转型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秩序研究》(2003)一书中,纪宝成教授把西方的市场秩序思想概括为新古典自发演进观、理性建构观和立宪自发演进观,并提出了自己的市场秩序观,即“构建─演进和谐论”。在这里,作者认为,市场秩序既不是纯粹自身演化的产物,也不完全是国家或其他社会主体理性构建的产物,也不是布坎南式的宪法层次的构建加自发演进的产物,而是相应地制度构建与市场演进相结合的产物。但是作者认为,转型时期我国的市场秩序应当以构建为主。
以洪银兴教授为代表的观点。这种观点把市场秩序基础理论分为竞争范式和制度范式。作者认为,“从市场经济理论演化分析中可知,不同的理论范式对市场规则有不同的要求。竞争范式要求市场规则以竞争为中心。……制度范式则是要求通过制度安排对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保证契约的执行,同时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通过这种区分,作者主张应当从规范竞争和健全制度着手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综观以上各种观点,可见它们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为我们认识市场秩序提供了不同的理论视角和方法,但是也有不足之处。第一种观点过于极端,第二种观点不能反映市场秩序的历史变化,第三种观点其论述是否周到,还有待探讨。例如,作者认为斯密是从纯经济的角度研究市场秩序的,这一看法似乎不大准确。第四种观点则基本上是哈耶克观点的重复和综合。第五种观点用于指导实践有很强的现实性,但作为对市场秩序的理论分析,似乎过于简单。因为竞争和制度从来都是市场秩序的构成要素,不存在只有竞争或只有制度的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基础理论范式分类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历史地看,市场秩序基础理论可分为“神圣力学范式”、“知识进化范式”和“社会发展范式”三种类型。
(一)神圣力学范式的市场秩序理论
这是指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市场秩序理论。它的核心是自然秩序思想。这一思想的简单表述就是,通过市场机制这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能够自动实现均衡,达到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因此,政府除了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保障和服务外,应尽可能少地干预市场经济的具体活动,政府的角色只是充当市场经济的“守夜人”。这种理论通常也被称为自由放任的学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意义上的自由放任并不等于无政府主义,而不如说是一种“小政府主义”。斯密的这种自由放任学说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时代,成了以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核心教条。虽然在此期间,在西方经济学家内部,相互之间许多观点并不一致,有时甚至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如李嘉图与马尔萨斯的争论等,而且其间还经历了边际革命和马歇尔的新古典综合等重大经济理论变革,但是斯密的自由放任学说,却是大多数经济学家的共同信念和价值观。斯密的这种学说之所以称为神圣力学范式,是因为在哲学上,它带有中世纪时代遗留下的神学色彩,同时又深受牛顿力学宇宙观的影响。因此,这种范式往往把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神话化,认为它是适应一切时代和一切国家的绝对真理,是实现一个国家富裕的不二法门。为此,以门格尔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还与否定这一学说绝对性的德国历史学派展开了长期的争论。另一方面,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比喻又带有牛顿的力学色彩。而且,为了论证“看不见的手”的运行,斯密还将人类社会比拟为时钟。他认为,正如时钟一经时钟师傅造好就自动运行一样,人类社会一经上帝造好,就会通过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实现他人的利益,从而实现社会和谐有序。此后,约翰·穆勒把力学中的均衡概念引入对市场经济的分析,而马歇尔在此基础上又提出的以均衡价格为核心的一整套分析和论证斯密理论的方法,也都具有力学色彩。endprint
(二)知识进化范式的市场秩序理论
这是指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市场秩序理论。它的核心是自发秩序思想。前面已经提到,哈耶克把社会秩序分为自发秩序和计划秩序,他认为市场秩序本质上是一种自发秩序,而与计划相对立。哈耶克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认为知识或信息是分立于每个人的头脑的,而且,正如人类文明是不断进化的一样,知识也是不断进化和演变的。这样,对于任何个人来说,要想掌握社会生活的全部知识,必然是其理性不及的,因此其对社会生活就具有不可避免的无知。在他看来,要想解决人的理性的这种无知性,只有通过价格、供求和竞争等市场机制。因为他认为价格和供求本身就是一个有效地传递知识的机制,而竞争就是一个不断发现知识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虽然对社会和未来充满着不可避免的无知,但是一旦他参与市场活动,在市场机制的指引下,通过不断试错和优胜劣汰,他就可以把握市场情况,从而制定个人生活的计划等。相比之下,在国家干预或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因为制定计划的主管者也像任何其他人一样,对社会生活具有不可避免的无知,因此干预或计划必然是无效的。而为了国家干预或计划的有效性,主管者必然会借助于权力,通过建立高度集权的官僚体系来保证干预或计划的上行下达,这必然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可见,“哈耶克论证自由之价值是以其知识观和文明进化观为基础的”,知识和进化这两个范畴是哈耶克整个理论体系的核心和前提,是哈耶克的基本信念和价值观。哈耶克的这种信念和价值观对现代西方经济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一定意义上说,整个西方现代经济学在哲学上都是以知识和进化为前提的。一方面,由于认识到知识的这种分立性,现代西方经济学修正了自斯密以来形成的“经济人”假设,把全知全能的“经济人”修正成了理性有限的“经济人”。另一方面,由于认识到市场主体所面临的信息的不完全或不充分性,现代西方经济学修正了神圣力学范式的完全竞争市场假说,把市场看作是不完全竞争的或垄断与竞争并存的。在此基础上,现代西方经济学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流派和理论,其中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就明显地体现了对哈耶克的继承和发展。在此意义上,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这种理论范式不妨称之为知识进化范式。
(三)社会发展范式的市场秩序理论
这是指以马克思(包括恩格斯的相关思想)为代表的市场秩序理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考察和对其中商品货币关系的深入研究实际上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研究。在马克思那里,作为一种经济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基本上等同于市场经济,而资本主义制度或秩序也就等同于市场秩序。不过与前面两个范式根本不同的是,一方面,马克思坚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而不是以物为本的角度研究市场经济。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社会存在物,人就是国家和社会,所以“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就是说,虽然对市场经济的研究离不开对资源配置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对马歇尔和萨缪尔森等定位的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等生产力问题的研究,但是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以交换为核心的一种社会关系,所以对它的研究必须以人为核心,人才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另一方面,马克思坚持从唯物史观而不是经验主义的角度研究市场经济。神圣力学范式和知识进化范式的哲学背景基本上都是西方经验主义哲学。而在马克思看来,“日常经验只能抓住事物诱人的外观,如果根据这种经验来判断,科学的真理就总会是奇谈怪论了”,所以马克思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中来研究市场经济。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制度或市场秩序都看作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历史形态,认为它由于内在的不可避免的矛盾最终将走向自我毁灭,从而产生一个新的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秩序。可见,马克思在整体上对他所处时代的市场秩序是持否定态度的,这种否定既是对市场秩序理论的否定,也是对市场秩序现实存在的否定。而他之所以能做到这种否定,是因为社会和发展是他的基本信念和价值,因此马克思的市场秩序理论不妨称之为社会发展范式的市场秩序理论。
参考文献:
1.王根蓓.市场新秩序论[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洪银兴.市场秩序和规范[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英]哈耶克著.杨玉生,冯兴元,陈苇等译.自由宪章[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