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维
(玛纳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疆玛纳斯 832200)
浅谈中等职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对策
王昌维
(玛纳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疆玛纳斯 832200)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财政部、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固定资产 管理 对策
新制度第四十八条规定: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新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适度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和标准,通用设备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将原来的“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改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即动植物分为六类。增加了固定资产管理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的核算,删除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的内容。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可增加备查账来管理)。
随着政府加大对教育办学条件的投入,学校固定资产日益增加。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系统化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已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1)学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从校长到分管领导管理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外部形象,轻内部资产管理”、“重进轻管,重钱轻物”的现象。
(2)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不健全。学校由于缺少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编制,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员、财务人员大多是兼职的,并且人员不稳定,调整频繁;缺少必要的移接交手续,更没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体系,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从而管理制度很难有效实施,形成固定资产流失。
(3)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准确、不及时。学校固定资产核算账没有分类,有的学校没有按固定资产类别分类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缺少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和出入库单。从而固定资产核算很难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4)固定资产清查不实。按财务制度规定,每学期都要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很难将固定资产清查作为日常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来定期实施,由于不能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现状及数量,从而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学校主要领导是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提高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界定了校长必须为资产管理的运行过程及结果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实行学校领导负责,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具体管理和核算,做到财务、财产使用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手续,定期对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建立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成员(会计、总务管理员、各部门管理员、监督员)。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固定资产的增加。(2)固定资产的减少。
(1)对校产进行详细清查登记,记录资产详细资料。(2)利用软件建立固定资产电子账册。(3)实行校产网上报修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及时解决固定资产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充分调动领导、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及广大师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管理的最佳效应,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