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人身保护令:挡住狠心丈夫那双暴力的手

2014-06-17 22:15颖子
妇女 2014年4期
关键词:人身保护家暴无锡市

颖子

唐芳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可她又不敢起诉离婚,因为丈夫说了,如果她敢起诉离婚就把她往死里打。唐芳希望能申请一份人身保护令,可我国现行的诉中、诉后人身保护令只能在案件审理到一定阶段或审结宣判时发出,它保护的是受害者在审理审判后的人身安全,在诉讼前甚至调解期内,受害人有时仍然会处于“家暴”的威胁中。

能不能制定一种在起诉前就能生效的保护机制,把事后保护变为事前保护呢?针对唐芳的现实遭遇,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唐芳的申请,做出了全国首例诉前人身保护裁定,并组建了一个由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法学家、医学家及妇联、公安等专业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对唐芳遭受“家暴”的等级进行评估。这个类似国外专家“陪审团”的委员会可以提前介入案件,从专业的角度为法官断案提供意见,这也是我国首次在民事案件中引入类似“陪审团”机制。

在“诉前人身保护令”和“陪审团”的双重保障下,曾经胆小怯懦的唐芳,第一次抬起头面对粗暴的丈夫。

误嫁暴力丈夫,伤心妻子逃离黑暗生活

唐芳1983年出生于无锡市,大学毕业后进入当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2009年,唐芳经亲戚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五岁的本地小伙耿天。耿天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网吧,生意还算不错。三个月后,在双方家人的催促下,两人举行了婚礼。

婚后,唐芳发现丈夫很爱喝酒,经常流连在外和哥们儿下馆子。她心里难免有些怨气。

一次耿天出门和朋友聚会,开车回来时还带着一身酒气。唐芳吓坏了,就说了丈夫几句:“你喝了酒怎么还开车?万一出事怎么办!”没想到耿天非但不听,反而冲唐芳发火:“我的事你少管,你就这么巴不得我出事啊?”唐芳也来了气:“你整天在外面喝酒,家里什么事都不管,看看你交的都是什么朋友,居然让你酒驾!”

没想到这句话惹怒了耿天,他忽然冲过来狠狠打了唐芳一个耳光:“我朋友怎么了?你敢说我兄弟!”唐芳被打蒙了,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被人打过,看着面目可怖的丈夫,眼泪刷地流了下来。

耿天不耐烦地一把扯过唐芳的头发:“别在我面前哭哭啼啼,你还真当自己是公主啊!”然后一脚把唐芳踹倒在地,四仰八叉地往床上一躺,不一会竟然打起了呼噜。

那天晚上,唐芳睡在了客厅的沙发上,一夜辗转反侧。

第二天一早,酒醒后的丈夫端着早饭走到她的面前,支支吾吾地说:“小芳,我昨天晚上喝多了,我保证以后不会再这样,你原谅我好不好?”看着丈夫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声下气地站在自己面前,唐芳的心软了下来。也许丈夫只是喝多了才会对自己动手,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然而日子却并没像她期望的那样好起来。

2010年11月,有人举报耿天在网吧里开设赌场,民警赶来后,在网吧内搜到几台赌博机。网吧被查封,耿天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耿天心烦意乱,每天靠喝酒麻醉自己。

唐芳几次劝说丈夫重新振作,找一份安稳的工作,从头开始。可是耿天完全听不进去,对她大吼大骂,直至拳脚相加。喝酒之后的耿天毫无理智,有时顺手抄起身边的东西就朝唐芳砸过去,杯子、盘子、椅子,什么顺手就用什么。唐芳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

2012年10月底,唐芳生下了一个女儿。新生命的到来为这个家带来了很大的喜悦,同时也增加了巨大的压力。2012年年底,迫于生计的耿天终于勉强找了一份做销售的工作,从没看过别人脸色的他每天面对横眉冷眼的客户,感觉压力很大,业务也做得不好。

2013年7月底,耿天醉醺醺地回到家。唐芳皱紧了眉头:“你怎么又喝这么多酒?”耿天嘿嘿一笑:“我辞职了。”原来他因为表现不好挨了主管一顿骂,一怒之下辞职不干了。唐芳又气又急:“你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工作,怎么能说辞职就辞职?”耿天忽然抬起头,用发红的双眼瞪着她,目光有些可怕:“你是不是觉得我犯过错,有过污点,就和别人一样看不起我?”

唐芳看到丈夫的眼神,心里“咯噔”一下,以前每次耿天喝醉酒要打她,都是这种眼神。她悄悄朝门的方向挪过去,没想到耿天突然一把拉住她:“你要去哪?”唐芳支支吾吾地说:“我去客厅倒杯水。”“撒谎,你就是看不起我!你和他们都一样,都看不起我!”看着状若疯癫的丈夫,唐芳吓坏了,她拼命挣扎,却被丈夫推到了墙角,劈头盖脸又是一顿暴打。

这次挨打,让唐芳彻底寒了心,耿天就像一枚炸药,随时都会爆发,她不能再把自己和孩子置身在这样危险的环境中。对这个家,她再无留恋。

“保护令”让她不再畏惧丈夫

2013年7月31日,唐芳借口去超市买奶粉,偷偷来到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在社居委以前举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中,唐芳知道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有一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家暴案件。决意和耿天离婚的唐芳找到了合议庭的法官周溧,求她帮忙。

唐芳卷起袖子让周溧看她的伤口。周溧十分同情,问唐芳是不是想和丈夫离婚。

唐芳决绝地说:“我当然想和他离,可我不敢起诉啊,一旦他知道我起诉离婚,他会打死我的,我真的被他打怕了,可我实在不想和他过下去了,求求你帮帮我。”

周溧知道唐芳的顾虑是有道理的,她接触过许多像唐芳这样处于家暴中的女性,一旦她们提出离婚,往往会受到丈夫更加残酷的报复。从提出离婚申诉到开庭,中间有一段调解时间,在这段时期内,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往往会因为害怕而撤诉。

“周法官,能不能在我起诉前发一份保护令给我?否则我不敢离婚,他打起人来太凶了!”

看着唐芳眼睛亮起来又黯淡下去,周法官一阵心痛。

虽然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从没有签发过诉前人身保护令,但我国现行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身保护令的司法解释中,并没有规定人身保护令是诉前还是诉后签发。从法理上来说,签发诉前人身保护令也是可行的。

周溧将唐芳的情况汇报给审判委员会,提出了“诉前人身保护裁定”的构想:能不能制定一种在起诉前就能生效的保护机制,把事后保护变为事前保护,让受侵害的一方可以没有顾虑地提出离婚诉求?

崇安区人民法院很重视周法官的这项提议,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诉前人身保护裁定”的构想很好,可以尝试施行。

唐芳彻底抛开了顾虑,立即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前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崇安区人民法院迅速派法官走访了唐芳所在小区的部分住户以及唐芳、耿天的亲友,专家委员会对唐芳遭受家暴的等级进行了评估,认为达到了严重的家暴情节,他们对唐芳案给出的第一份意见是:可以签发人身保护令。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做出批准裁定,签发了全国首份诉前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耿天殴打、威胁唐芳及其母亲;禁止耿天骚扰、跟踪唐芳,与女儿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禁止被申请人耿天未经同意与唐芳进行不受欢迎的非正常接触。

此时的耿天对妻子所做的一切毫不知情。等唐芳拿着诉前人身保护令回到家里时,耿天如往常一样,态度恶劣地向唐芳大声质问:“出门这么久你去哪了?这都几点了还不回家做饭。”见唐芳对他不理不睬,只顾低着头收拾东西,耿天的火气腾地冒了出来,他走过去一把拽住了唐芳的手臂:“你聋了吗?我在跟你说话!”唐芳毫不畏惧地抬起头,平静地看着耿天:“你放开我,我已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了,以后我和你就再也没关系了。”

耿天愣了几秒,暴怒起来,扬手就要打她:“你胆子不小啊!想离婚,没门!”

面对他的暴力行为一向表现怯懦的唐芳,第一次昂起了头。她一把推开耿天,举着手中的保护令,淡淡地说:“你看清楚,这是法院给我的人身保护令,你再伤害我就是犯罪!”

耿天抢过保护令,看着那张纸上庄严鲜明的法院印章,扬起的手停在了半空,再也不敢打下去。

看着曾经耀武扬威的丈夫现在却对自己束手无策,唐芳这几年来压抑在心底的悲伤痛苦,此刻彻底释放。眼睁睁地看着唐芳收拾完东西出门,耿天窝火极了,一道人身保护令,竟能让曾经唯唯诺诺的妻子有了反抗自己的勇气。

耿天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心里烦闷的他又想出去喝酒。然而出门后却看见楼道里围着一群人,不时指指点点,似乎还隐约听见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耿天好奇地凑过去一看,公示栏上竟然贴着唐芳的那张诉前人身保护令。

原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组建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中,妇联和公安等专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保障唐芳不再受到暴力侵害,让小区的居委会公示了这项保护令的复印件,联合监督耿天的行为。

耿天恼羞成怒,他立即出门打车,想要到唐芳的娘家找她理论。然而在唐芳家的小区门口他就被拦了下来,保安指着压在值班室办公桌上的保护令对他说:“我们已经收到了通知,唐芳也把你的照片给了我们,她委托我们保护她的安全。你想进入小区可以,但不能去唐芳家。”耿天怒火冲天,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悻悻地离开。

法律保护下,“家暴”丈夫再不能肆意妄为

法院的工作人员找耿天进行了专门谈话。谈话中,耿天承认了自己曾殴打唐芳,但他却认为这是小事,觉得法院传唤他是小题大做:“我是打过她,但是哪家过日子没有过磕磕绊绊?夫妻间有矛盾很正常,我就不信哪家夫妻没有吵过嘴动过手。”

经过法庭的教育,耿天终于意识到自己“家暴”的严重性,同意签收诉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承诺在裁定的30天有效期内不会有暴力行为。

不久后,耿天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唐芳起诉离婚的案件。耿天欲以种种理由为自己开脱,却没能如愿。唐芳依法请求将保护令延长至6个月,并同时申请了诉中人身保护裁定,为自己及亲人的安全申请更多的保障。

专家“陪审团”的成员经过商讨,一致赞同法院批准唐芳的请求,他们对此案给出了第二份意见:通过与耿天的谈话及走访调查,证实耿天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不适合照顾孩子。建议法院支持唐芳的离婚请求,并将女儿判给唐芳。

2013年9月12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根据此案的具体情况,最终判定唐芳与耿天离婚,女儿由唐芳抚养,考虑到耿天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判决他每月支付女儿350元抚养费,并根据耿天对唐芳家暴行为造成的伤害程度,要求耿天赔偿唐芳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面对判决结果,耿天难以接受。曾经,他在唐芳面前是绝对的强者,所做的一切唐芳都不敢反抗。而如今,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唐芳面前,他再也不能肆意妄为。

在法院门口,耿天拦住了唐芳,冷笑着说:“你现在得意了,我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敢提出离婚。”

从前的唐芳看耿天的眼神都是躲闪的、怯懦的,而现在,她却可以坦然无畏地面对耿天:“的确,我曾经很怕你,有过犹豫和退缩。但人身保护令给了我勇气。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只觉得痛苦,以后我终于能带着孩子好好生活下去。”

耿天咬牙切齿地说:“你想带走女儿,做梦!我不会同意的。”

唐芳坚定地说:“法院已经把孩子判给我了,我会好好把她养大。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她父亲是一个只会打人的酒鬼,不然她会觉得羞耻和自卑。”

唐芳的这句话激怒了耿天,他暴跳起来,大吼着去掐唐芳的脖子:“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次!”

这场混乱很快引来周围人的注意,几名法院的工作人员迅速赶来,将耿天拉开,严肃警告他:“唐芳现在受法律保护,你如果再敢违反人身保护令,对唐芳产生暴力行为,我们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看着唐芳被护送出法院的大门,耿天恨得咬紧了牙,然而他却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在唐芳的身上发泄怒气。

唐芳的诉中人身保护令再一次贴到了小区的公示栏。一想到自己现在的生活一片混乱,再想想法院宣判离婚后唐芳那轻松的表情,耿天就恨得牙痒。

耿天认为这样的裁定对自己不公平,于10月份提出了上诉。

耿天请来了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辩护,除了不同意离婚之外,耿天还对人身保护令提出了质疑:“禁止我骚扰、跟踪唐芳,什么叫骚扰跟踪?我只要和她碰到一起就说我骚扰她,难道她走的路我就不能走了?还禁止我与女儿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那什么叫不受欢迎?女儿她带着,什么都听她的,我去看女儿,算不算不受欢迎的接触?你们凭什么剥夺一个父亲爱女儿的权利?凭什么剥夺一个孩子享受父爱的权利?”唐芳的情绪也很激动:“你如果正常探视,我怎么会反对?可如果你在她面前耍酒疯、打人,就是不受欢迎。”

耿天的上诉,也是我国首次面对人身保护裁定提起上诉的案子。对耿天的质疑,周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说:“法院对唐芳发出人身保护令,是因为经过调查,确认唐芳和女儿处于暴力威胁中,唐芳目前是女儿的法定监护人,人身保护令同样适用于女儿,但这种禁令是有时效性的,只是在一个阶段对弱者的一种保护,并没有剥夺耿天探视女儿的权利。”

2013年12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两位当事人均为化名。)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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