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将成为制度牺牲品

2014-06-14 15:31宫平
商界评论 2014年2期
关键词:放贷人网贷借款

宫平

今年1月底,杭州国临创投、深圳中贷信创、上海锋逸信投三家P2P网上借贷平台同时倒闭,卷跑的资金数额至少在1亿元以上。回顾过去的一年,互联网金融达到了空前的高潮。

在我国各个经济发展时期,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都会弄出不小的动静。但像此次以互联网金融为喙头的P2P能得到百姓这么高的关注,而相关部门只是给出三条红线,任其折腾,尚属罕见。

P2P网络借款,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网贷平台)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在我国,这本应是作为互联网金融银行业板块的中间业务,规范开展的小额金融信贷衍生业务,却让众多无良骗子钻了金融监管漏洞,大赚了一把金融盲百姓的血汗钱。

在我国,由民间金融无数次引发的资金链断裂、债务人跑路的现实案例中,无一例外是金融监管制度对民间金融监管不完善造成的恶果。但在渐进式发展的经济金融体系下,先入场后定游戏规则已经成为常态。现行的所有金融监管制度,无一不是巨额资金代价换来的。不同的是,过去是由国家银行来买单,每年央行巨额的呆账核销资金,都会催生相应的监管制度完善,而此次冒出的P2P平台公司或将产生倒闭风潮,催生我国这方面的金融监管制度,但成本支付方则是众多因贪小利而失本金的百姓。

玩金融骗局的人做金融,当然想的是怎么让游戏玩得更长些,于是衍生出了“专业放贷人与债权转让结合”的新形式。该形式中的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专业放贷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专业放贷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

但是网贷不同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净资本”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册资本,其注册资本少则几个亿,多则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且注册资本不是用来经营的,而是一种担保、是一种“门槛”。

P2P平台的无门槛,使得很多在民间借贷欠款很多的人,买了个平台虚拟借款人、虚拟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资人投资。由于对投资人的资金流向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缺少监管,平台的老总可以自己从平台借款几千万,用于企业经营,达到自借自用,风险无人控制也无人承担,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资金风险只能落在投资人的头上。

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谋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是必然,这也是成为不少平台跑路的原因。

社会资金金融业体外循环,一直是金融业长期以来的监管重点,民间金融如何纳入银行监管体系,也是历年来的金融监管制度研讨难题。以物权保证债权实现,是当今社会资金借贷的主流风控措施。要是没有了这个唯一应对债务人诚信缺失的手段,仅以网络平台公司不专业的对债务人的评估,就投资借款,其风险之大是不可估量的。

银行为什么愿做房贷不愿涉及企业特别是实业贷款,也是因专业性的限制,作为信贷责任人,谁也不愿承担有技术含量的审查项目,也就造成了目前银行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惜贷行为。连银行都不愿涉足的无抵押借款,P2P愿意尝试,对金融体系监管层来说当然好事一桩。折腾到最后总有牺牲者,然后就会有相应的规矩,这是无法更改的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模式。

[编辑 陈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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