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霜霜
终点就是被遗忘,我早就已经到达。
——题记
时光依旧向前,回忆开始潮湿泛黄。压在抽屉里的老照片在忘却的旧主降临之前使我忆起了我生命中的少年们,像蓝桉般长在我脑海中的少年们。我没有刻意要去记住他们,只是当某些熟悉的旋律、熟悉的场景在一瞬间击中我的脑海时,那些关不住的回忆便像蓝桉一样在我脑中疯长起来,漫天遍地,生生不息。
“笑叹词穷古痴今狂终成空,刀钝人乏恩断义绝梦方破,路荒已叹饱览足迹没人懂,多年望眼欲穿过红尘滚滚我没看透……”
独自走在午后寂寥的街上,行人甚少。突然,这段旋律便横冲直撞进入了我的大脑,撕扯着我至今都在耿耿于怀的一个叫做遗憾的东西。
十岁的孩子会懂得友情的真正含义吗?反正在当时不过十岁的我看来,拥有了朋友便是到哪都有人陪,寂寞从此不会光顾,不用担心自己会形单影只,不再一个人数星星,一个人发呆,一个人回家。十岁那年,跟我一起出演友情这幕舞台剧的,是那个永远笑容明媚、口口声声说着我们是姐妹的豆蔻少女——晨。
时间拨回到七年前,小学五年级。一层的六间小平房,两层的所谓的实验楼,一个不过八十平方米的小操场,仅仅二十人的一个班级,陪伴着我度过了在那个学校的最后一年。青瓦白墙,枯园废井,亭亭的广玉兰,欣欣的万年青,如今拾捡起这些场景来,赫然竟拼凑成轮廓如此清晰的一段小学时光。
当时,班上的二十人里仅有六个女生,六个人,不分彼此。不知从何时开始,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孩子心里的小秘密越来越多,我们开始两极分化,甚至发展到四极,我与晨始终站在同一极。那时,众多频道都在播《仙剑奇侠传》,我一向对这些东西不甚感兴趣,晨却是颇为热衷,更是时时在我耳边哼唱主题曲《逍遥叹》。在那个不算落后的小村庄,是时尚未普及MP3这种小巧的玩意,晨便宛如我的MP3,传授了我众多流行歌曲。只是她不知道,我也像她一样疯狂地迷恋这曲《逍遥叹》。曲相似,人不同,仅此而已。
离开那所小学后,我们两个也像两片飘落的红叶,从此离散天涯,明明相识,却始终不再相知。她有了她的圈子,我有了我的圈子,两个圈只能相离,但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至今,我与她仍然像陌生人一样,即使相遇,也只能擦肩。她就像是我的青春时光中被狗啃去的那一块,流落天涯,留我遗憾。不知如今的她会是谁的阳光,会是谁的闺蜜,会为谁唱那曲《逍遥叹》。
我不是个爱怀旧的人,却总是喜欢翻出以前收藏的一些小东西。所谓物是人非,便是借物怀人。因此,当那张已经泛黄的纸从四年级的语文课本中掉出来的时候,我怔了一下。随即捡起,才发现是一张座次表,我这个班长写的。只是,白纸黑字中多出来的一抹红色格外刺目,渐渐晕开了我的思绪。
我们都是农村里的孩子,黑点也无可厚非。可是勇的存在让我们知道了并非在大洋彼岸一块叫非洲的陆地上的人才是黑人,当然他也没有黑到像包公一样可怖的程度,颇有点不伦不类的韵味。因此,班上便与了他一个美名——非洲黑搭绿。开始时,他会气恼,象征性地挥舞一下拳头,叫多了也就见怪不怪,随我们去了。
那时的我们很单纯,字典里尚没有早恋这个被长辈当做洪水猛兽一般唯恐避之不及的概念,也不知道什么叫男女授受不亲,我们眼里,只有纯粹的友谊。这个年龄可以消遣娱乐的也就那么几种游戏,更何况是在山村里。跳马,跳绳,红绿灯,甚至是躲猫猫,我们这群半大的孩子都能玩得不亦乐乎。也不能说那时没有性别概念,只能说是关系太好模糊了性别的界线。
因此,当我和勇在教室肆无忌惮地打闹之时,班上的人都不淡定了,只有同为好友的晨明白。某个好事的破小孩把这一幕添油加醋地向班主任描述了。如今想想,还真佩服他能在一个词汇存储量如此贫乏的年龄说出那样惊天动地的话,以致班主任把勇调到后排,还将我“革职查办”,我当时因恶作剧在座次表中勇的名字前用红色水彩笔画的一个“猪头”图案竟也被当成“铁证”。
不知是因为这次风波还是什么原因,在后来,我与勇再也没有说过话,好似是为了“避嫌”。没多久,他便转学了。那个地方,与天涯海角隔海相望,我们的友谊也像是被从中间用开山斧深深地劈了一斧,比海更难逾越。
忘了有多久没见过他了,末日新年的大年初一,他随他父亲到我们那的一个寡居老婆婆家拜年,因不知路便找到我为他们引路。他还是那么黑,见到我时,很阳光地露出一个微笑,惹我失神良久。过后,他向我道谢。至此我才明白,我们之间的鸿沟已被岁月填平,更是绽出了一树繁花。
流言啊,你还是输给了岁月。
如果星象真的能决定人的命格,那么处女座与摩羯座的关系便是我与蕾的关系的象征。如果真有前世今生,那么我与蕾前世定是佛祖跟前生长的那株双生花,同根共叶,一株两朵,一亡两灭。
我八岁的时候就认识她了,一起上了半年学,她高我一级。童年时的记忆不太深刻,恍惚只记得她从小便争强好胜、从不服输。此后也没再见过,直到初三,我们竟坐在了同一个教室里一起备战中考,成了战友。沉默寡言的她没有引起我的注意,自然我一开始没能认出她。初三的第一次月考,成绩单被班主任贴在黑板旁边。我不经意间抬头,便看到她娇小的个子立在成绩表前,一言不发,双拳紧握,眼里透着一股坚毅。
是了,就是这股不服输的劲让我将她与记忆中的小女孩的身影重叠。
上高中后,在这个陌生的校园里我认识的人寥寥无几,所幸有她陪我一路从高一走到高三。我的朋友不少,可真正能交心的却只有她。我们共享彼此所有的心事,因为我们知道彼此有多相似,所以不用担心背叛——我们都是土象星座,遇事冷静,忍耐力强,却唯独害怕背叛,所以我们最不屑做的便是背叛。
她妈妈曾说:“你们两个人不得了,一样这么高傲。”听到这话,我从书中抬起头望向正发短信的她,眼里含着淡淡的笑。她没抬头,不过颊边若隐若现的酒窝,似扬非扬的嘴角显示了我们的默契。
是啊,我们一样高傲,一样自尊心强,一样喜欢安静,一样钟情风格相同的音乐,一样习惯潜伏在暗夜里。我们都爱故作坚强,其实心里脆弱得不堪一击。不然为何每次吵架时只要对方的一条短信、只言片语便会惹得自己潸然泪下?我们不爱煽情,却总能以最简单的方式感动对方;我们不喜高调,却能让身边所有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有多亲密。
蕾子,我亲爱的女孩,定是我们前生在佛前苦求了百年才换来我们今生的相识相知。下辈子我们要做一对孪生姐妹,让我来做姐姐,好好保护你,呵护你那颗敏感的心,让你不用故作坚强。
亲爱的闺蜜,我爱你。
“我是个混混,我是不良少年。”薛如是说。
薛不是我身边的人,他来自西安——星星说的她一直想去的古都长安。在我的想象中,西安的回忆定是充满了尘土味。在那些兵荒马乱的年代里,高耸的古城墙一次次剥落,一次次被修葺,都掩盖不住它们的沧桑厚重。薛就像它们一样执著,不管多少次的风化都无法抹去它们守护这座墙的坚定信念。
我是在游戏里认识薛的,他陪我熬了一夜,两个陌生人毫不陌生地一起PK,一起打怪。我在发泄,他,或许也是吧。硝烟弥漫在沉默中,死寂一样的沉默,我索性关了游戏音,却频频出错。后来,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再和他联系过,却在某一天,忽然就像相识了许久的老友一般,我们无话不说,我也知道了他的故事。
本是一个人缘极好的乖孩子,却在高一时陷入了不符合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该干的事造成的漩涡中。此后,他不再信任任何人,甚至在自己胸口留下了一道疤痕。他曾说:“我想知道是什么在疼,所以就割开看看。”一如西安的城墙一般决绝,将外界的喧嚣与古城隔离,护城河永远安静地绕城而淌,见证这座古城的兴衰。
自那以后,薛开始放任自己迷失在午夜的繁华中,夜店是他宣泄愤懑的唯一场所,打架是他排遣孤寂的唯一方式。他身边不缺朋友,就是心里没人可以进驻。我很是费解,为何一个不过十七岁的少年身上散发的竟是沧桑的气味,如西安古城一样的尘土味。这样的他与同龄的我们是如此格格不入,却能与西安古城如此完美地融合,一样执著,一样决绝。
我问起他大慈恩寺和语文老师常说的灞桥烟柳是怎样的,彼时的他正在外面抽烟,腾云驾雾一般。忽地,我的企鹅闪烁起来:“高考后我带你去西安你想去的所有地方。”莫名的鼻子发酸,他竟给予我他的信任。没有任何怀疑,我竟也坚定不移地小心翼翼收藏了他的信任和承诺。
后来,他几乎不去夜店了,也不找人打架了,相伴了三年的烟也在努力地与他解除关系,他成了不良少年中的良家少年。只是仍旧执著,或许该说顽固吧,他曾戏言:“的确,维新派不适合我。”
不知他如今又是为谁而执著,为谁而改变,坚定地守护着谁。
博尔赫斯说:“终点就是被遗忘。”其实,遗忘亦是开始。
这些少年不顾一切进驻我的记忆,又像风一般掠过,不断膨胀着我的记忆,充实着我的岁月。我虽然被动地接受着,却从未排斥过,并在记忆的空间中为他们腾出一方天地,不阔不窄,恰到好处地点缀在我的时光轮上。
那些掠过我生命的少年们,愿你们岁月静好,一路安然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