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毛
从大公司做到高管然后出来创业者,显然是捡了便宜的—好比父母给孩子缴纳学费完成学业,孩子毕业赚的钱却只装进了自己的裤兜。这样的案例太多,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一般而言,就算是美国,老板也不可能轻易分封职业经理人做“一字并肩王”。
但是就算有了知识、技能和资源方面的积累,创业初期,也多是小狗经济,日思夜想的订单就像女人的衣橱,永远缺少下一个(件)。
找到标杆客户,在更多客户、对手和旁观者眼中发挥日晷效应,是创业型企业不惜挤破头也要撬开的局。很多高手都有经验可谈,但今天我更愿意谈一个卖书的家伙的轶事。因为在中国,能炒作畅销书籍大赚一笔的人固然有,但给读者留下一些不怕历史泥沙淘洗的品质阅读物的商人,太少,甚至比卖物质产品,譬如内衣、牙刷、塑料花的追求更逊。
美国兰登书屋的品牌溢价,在很多读书人心里的地位也许不比很多IT GIRL心中的爱马仕差了。一套《尤利西斯》,很多读者买了不看,看也看不懂—想一想,很多人连《百年孤独》都看不下去—《尤利西斯》的糟糕阅读体验也许是《百年孤独》的20倍,即使有些性描写,特意挑着看,也像牛吃夹杂玫瑰花的鼠尾草,嚼完了也没尝出别的味道。但是总经理贝·瑟夫仍然窥破了大家伙儿的虚荣需要,所以,即使用自残求虐的招,也要把该书引进美国。在此之前,这本99%的人看不懂的书居然是禁书—美国审读小组的大哥们是有多睿智啊!
拳头产品,而且是大家最愿意在办公桌后边橱柜里摆出来的产品,在别人忙着炫富时,自己却选择炫智。伍迪·艾伦《门萨的娼妓》写一些中年男子专找小姑娘在办公桌边探讨黑格尔和弥尔顿,而不是在床上钻研性技巧。嘈杂的社会,要活着有劲,人们总得找出半身的存在感,选择与书靠近的人当然会以上半身为荣。
书店是个渠道商,首先要找到好的供货商,然后找到乐于埋单的消费者。1971年辞世的犹太人瑟夫就算活到现在,也绝不会是个落伍的人。社交人格化,去中间渠道化,他在上个世纪30年代就这么实践了。尤金·奥尼尔,地位相当于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莎士比亚。当其作品的原代理公司转让其代理权时,不少出版社恨不得像抱金条一样去抱尤金的大腿,可惜,他们都冲着尤金的经纪人去献媚了,而瑟夫立即买了机票,跑去尤金夫妇度假的小岛上,尤金需要人听他自我表扬,瑟夫便双耳全天候地打开了两天。于是经纪人拿来合同时,尤金和蔼地告诉他,自己已选择刚起步的兰登书屋。
后来,瑟夫还抢到了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文件书的出版机会。书很难卖,但是瑟夫差点成功运作总统直接在镜头里为自己的书做广告。
有长袖而不善舞,难道留着擦鼻涕?endprint